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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第454章 地位錢財 文 / 幽幽弱水

    程千尋暗暗叫苦,都帶著劍,會不會看到她變身後,二話不說,拿劍都砍?看看那些劍,一把比一把重,魯道夫佩戴的卻是短劍,那更不好,他重生後會不會像以前那樣喜歡切片做人肉刺身?

    所有對話,穿插著一聲高過一聲的狗叫。雷格爾沒說什麼,畢竟是客人,又是伯爵的狗,斯內德有點不高興了:「魯道夫,把狗宰了。」

    「不用,伯爵大人的狗怎麼可以殺。」雷格爾笑著對旁邊的管家道:「去拿點骨頭來給它們。」

    程千尋心情正鬱悶著,狗叫聲讓她更心煩意亂,於是對著那些狗瞪起了眼珠子。

    正好魯道夫走了過去,聽到腳步聲,這些狗立即停止叫喚,發出「嗚嗚」的聲音,耷拉下耳朵和尾巴。

    「這樣才對。」斯內德呵斥著狗:「否則剝了你們的皮。」

    戈登看著雪狐烏溜溜的眼睛,讚賞道:「沒想到雷格爾子爵養一隻那麼漂亮的狗,毛真好,從來沒見過,極為稀有的品種。」這話讓程千尋將瞪著的眼睛對著戈登。

    「不是狗,是雪狐。」雷格爾伸手摸著懷中雪狐光滑厚實的毛,一條結巴如絲般的尾巴從胳膊肘裡掉了下來,一尺多長。

    這下所有人的眼睛都直了,不亞於同樣重的金條掉下來。

    不能等死,程千尋立即瞇著眼睛,嘴角往上,對著斯內德討好一般的,嗲聲嗲氣地「嗷嗷」叫了兩聲。

    這下斯內德被逗樂了,伸出手也去摸:「挺乖的嘛,上回來都沒見到,不知道的人還以為從小養著的。」

    趕緊將腦袋還往斯內德手上湊,閉著眼睛、頂著他的手轉了幾下。那麼溫柔和嗲,大約波斯貓見到也會自愧不如了。

    斯內德更是喜歡了:「這個少有,能讓我抱一下嗎?」

    伯爵那麼喜歡。萬一要的話,不能不給。雷格爾不情願,也只能遞過去。

    程千尋看出來端倪,不能離開雷格爾。她畢竟也算是救了雷格爾的命,而去了斯內德那裡,她又沒有什麼恩德給了斯內德,如果一個不高興,還不讓魯道夫剝了她的皮。

    立即伸出前爪死死抱著雷格爾的胳膊,淒厲地「嗷嗷」尖叫著,一副生離死別的樣子。

    斯內德抱著雪狐,可雪狐卻抱著雷格爾的胳膊大聲叫著,不像是要抱它,像是要宰了它。看看雷格爾一副捨不得的樣子。也就悻悻然地鬆了手,帶著幾分羨慕:「看來它把你當主人,比狗還忠心呀。」

    撲進了雷格爾的懷裡,程千尋狂跳的小心臟終於稍微穩了點,再溫柔地「嗚嗚」地發出幾聲嗚咽。反正她早就明白拉斐爾的險惡用心了。不用調教她,為了保命她自然會乖乖的,萌噠噠滴。

    這下雷格爾越發喜歡了,哪怕陪著客人進房子,也抱著不放手。

    斯內德去的時間還是很討巧的,已經過了午餐點,就是意思不用午餐了。但身為主人的雷格爾。自然不會怠慢了貴客,還是叫人在底層大廳的桌上放著吃的,院子裡也放上桌子招待騎士。

    還吩咐管家晚上舉行宴會,不但有城堡裡豢養的騎士,還有城池裡的一些稍微有頭有臉的人和他們的家屬。

    十二個騎士,二個隨從。還有四條獵犬,由管家去安頓。魯道夫也跟著一起去,騎士吃飯的地方在馬廄,也會睡在馬廄。哪怕在恩主家裡,也大多睡馬廄。只有少數有條件的貴族,才給配給一些簡陋的房間,所以有點錢的騎士往往在靠近恩主家附近弄一間房,成家立業。

    三個貴族坐到桌邊,程千尋不敢再坐在雷格爾的大腿上了,一方面目標太大,一眼就能看到她;另外一方面,斯內德還是會吃醋的男人,以後記憶恢復後,還不為了這件事獨自鬱悶上好幾天。

    她就趴在雷格爾的椅子底下,悶聲不響。

    三個人喝著酒,聊著天,剛開始還是說些政局等比較嚴謹的事情。哪家的貴族為了上流的魚游到下游的事情,打了另一家貴族;還有賣幾匹馬,可能下人私吞了貨款,也可能真的沒付夠錢,而兩家貴族打了起來。而這種戰爭完全看兩派貴族實力如何了,從派出人單打獨鬥到四五十個騎士不等。

    真不知道怎麼會有那麼多事情可以去打仗的,大到領土紛爭、人口遷移;小到雞毛蒜皮,幾口豬、幾隻雞,也能拉上一隊騎士,去拚個你死我活的。

    說著說著,當聊起又是一場「戰爭」,話題轉了方向。說是個男爵慕名去另一個男爵家裡求婚,要娶對方最美的女兒,而這個貴族家裡有五個女兒,婚事答應下來後,這個貴族將最醜的、沒人要的女兒和嫁妝送去了這個貴族家。

    結果女婿一看送來的醜新娘,當場就勃然大怒,帶著家裡二十多個騎士又臨時花錢雇了三十多個,去丈人家團團圍住、興師問罪,要求退換貨。

    丈人叫人偷偷溜出去,找其他女婿來幫忙。結果三個女婿,沒有一個肯來,誰會為了這件事拚命花錢呀。丈人也只有商量,說只要娶了醜女兒,願意割一塊最富庶的地作為嫁妝,這個準女婿還是不答應,說是太醜了,必須再加上一塊地。結果丈人沒辦法,將最美的女兒拿出來了。

    結局還是皆大歡喜的,這個圍攻丈人的女婿,將自己中意的新娘抱上了馬,夫妻雙雙把家還。事情鬧得挺大的,而一個破產,馬上要窮困潦倒的男爵聽到消息,派人去求婚。對方也是貴族,地位相當;哪怕破產,也是貴族,頭銜在。丈人一聽自然求之不得,將醜女兒加上答應送的土地地契一起送了去。據說最醜的女兒很會理財,幾方都過得有滋有味的。

    雷格爾捂著肚子笑著:「加塊地都不要,這女人長得也夠嗆。」

    「是呀,聽說齙牙、一臉麻子、還瞎了一隻眼。是最大的女兒,再嫁不掉,只能養一輩子了。」斯內德還是像以前那樣,能說會道的。而戈登只管聽,跟著一起笑。

    聽著三個隊友哈哈大笑著,程千尋汗了一個,這哪叫娶媳婦,簡直是誰有錢有勢,誰就是土霸王呀。

    斯內德轉而問道:「親愛的雷格爾老兄,你什麼時候結婚?都什麼年齡了,難道就不考慮一下百合花伯爵夫人?這個可憐有錢的寡婦,她還苦苦的等著你。還有侯爵的女兒,長得還算可以,嫁妝可是豐厚得很。」

    「那麼伯爵大人您呢?」雷格爾反問著:「您的年齡跟我也差不多,她們地位跟您才更相配,您才是她們的第一人選,而我是第二。難道你不想娶了嗎?」

    程千尋耷拉下的耳朵一下就豎了起來。這個年代,女人結婚大多是十六七歲,十四五歲嫁人也很正常,過了二十還嫁不掉,就是老姑娘。很多貴族夫人,丈夫死了後,三十多歲風韻猶存,可已經當祖母了。

    「這個……」斯內德的聲音裡帶著為難,轉而笑著轉移了目標:「現在又有一個競爭對手了,那就是戈登子爵,他從小訂婚的未婚妻子剛傳來消息,在湖邊失足淹死了。這個可憐的女人,願神保佑她的靈魂。」

    這個時期好似宗教在人們心目中並不是佔有主導地位,說了那麼多話,這才提到一次。

    雷格爾笑著道:「確實太不幸了,看戈登子爵年齡也不小了,還沒完婚?」

    「這親事是在十四年前定的,我父親遇到困難,當時借了他家一筆錢,而她才出生。比我小十多歲,體弱多病,時常情緒不穩定。這次淹死也是因為半夜發了瘋,自己跑出去。她全家都是瘋子,兄弟親戚全死了。」戈登平靜地回答:「她剛好到了可以結婚的年齡,所以我宣佈娶了她,將她的屍體埋在家族墳墓裡,也算是結過婚的人。」

    「這才是高明的地方!」斯內德帶著幾分戲謔:「戈登由此從男爵成為了子爵,繼承了她家的頭銜,還有大片的封地。其他人聽到後,羨慕都羨慕不過來,真佩服他死去老爹的精明。而那些女人,一個個又調整了新的目標,戈登現在可是炙手可熱。」

    戈登有點討好,但也很實際地道:「王室和侯爵裡要麼已經娶妻,要麼年齡還小,也幾乎內定了。近十年八年的,還是伯爵大人是第一。」

    於是三個人哈哈笑了起來,笑聲中帶著貴族的優越性。

    無語,無語中……三個人說的話,實際、市儈,全部都圍繞著地位金錢打轉。程千尋很是悲哀,怎麼辦才能讓這些貴族老爺們喊出她的名字?難,太難了。

    晚宴比昨天更加熱鬧,為了參加有伯爵在的宴會,那些有適婚女兒的家裡,都拿著豐厚的禮物過來出席,甚至外面封地的貴族老爺也坐著車、騎著馬趕過來。當然,禮物是必不可少的。沒有封號可以繼承的普通人家高攀不上伯爵,可那些沒成婚並且有點資產的騎士,才是他們的尋找目標。

    說是晚宴,為了節約燈火錢,還有讓來客吃完早點回家,少趕夜路,到了太陽西斜的時候,宴會就開始了,大廳、院子一時間擠得滿滿當當,管家找來十幾個漂亮豐滿一些的女人來斟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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