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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 第三十九章 審判(7) 文 / 高和

    第三十九章審判(7)

    公訴人得到了發言機會:「我要指出辯護人一個明顯的邏輯上的錯誤,辯護人一開始就承認,被告是故意殺人,如今卻又說她是防衛過當,故意殺人的主動性排斥防衛過當的被動性,這是最簡單的邏輯定律,也是法律的基本常識,辯護人顯然忽略了這一點。另外,被告在實施謀殺的時候,被害人白國光對被告本身並沒有實施暴力,也沒有對被告實施暴力侵害的可能,在這種情況下,在自身權利沒有受到侵害或者侵害可能的情況下,被告不存在防衛的問題,因此,辯護人所稱的防衛過當既不符合事實,也沒有法理依據。」

    石律師要求發言,審判長准許了,他說:「正當防衛,並不僅僅只是個人權利受到侵害或者可能受到侵害才能實施,它還包括社會公眾、社會其他成員的權利以及國家集體個人的財產等等受到侵害或者可能受到侵害的時候,對不法侵害者實施的防衛行為,也就是說,即便你個人沒有受到侵害或者有可能受到侵害,可是,當別的人以及國家集體的權利受到侵害或者可能受到侵害的時候,任何一個公民都有權利採取措施制止可能發生的侵害。如果公訴人對此有疑義的話,回去後請認真閱讀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總則第一編第二章第一節的第二十條。」

    石律師的發言帶有明顯的諷刺意味,公訴人被激怒了,抗議被告代理人對公訴人進行諷刺,審判長扭頭跟陪審員商量了一陣,否決了公訴人的意見,然後問馮美榮:「被告還有什麼補充性意見沒有?」

    馮美榮這時候已經不再哭泣,她抬起頭來,對審判長說:「法庭怎麼判決我都沒有意見,我要說的只有一句話,我對我做的事情不後悔。」

    審判長宣佈休庭,人們議論紛紛地往外面走,何天亮呆呆地看著馮美榮被法警帶出去的那扇側門,胸腔如同被掏空了,大腦也似乎掏空了。馮美榮離開法庭的時候,沒有看他,也沒有看她的妹妹馮美嫻,她低垂著頭,微馱著背,雙手被銬在一起的樣子一直在他眼前晃動。

    一個月後,法庭再次開庭,判決馮美榮無期徒刑,馮美榮沒有提出上訴。從法庭出來,石律師不無得意地說:「我說了麼,保她的命沒問題,可是要辯成無罪確實太難了,終究一條人命啊。」

    何天亮衷心地感謝了他,馮美嫻眼睛紅腫,判決一完,就悄然離去了。肖大爺、三立和寶丫都陪他去了法庭,肖大爺告訴他,經過省檢察院反貪局的調查,那位前省委主要領導的老婆涉嫌侵吞國有資產,已經被拘捕,等待她的將是法律的嚴懲:「多虧了你啊天亮,不但讓侵吞國有資產的罪犯受到了法律的制裁,也了了我這老頭子的一個遺憾。」

    何天亮對這一切已經失去了興趣,此時他的心情頗似出外覓食遇到暴風雨劫後餘生的鳥,恨不得馬上躲回自己溫暖的鳥巢。他跟這些陪他前來等待馮美榮命運最終結果的朋友匆匆告別,迫不及待地朝家裡跑,他急於把消息告訴小草跟寧寧,小草在判決前幾天就明確告訴他,她不去現場等待判決結果,她太怕結果是永別。說這話的時候她坐在寧寧床頭,寧寧已經睡熟了,她流著眼淚,輕撫著寧寧的額發說:「這孩子命真苦,剛有了爸爸,又失去了媽媽。」

    何天亮說:「石律師非常有信心,說是馮美榮不會判死刑。」

    小草說:「至少也是無期,判了無期對於寧寧來說,不是照樣等於沒有媽麼?」

    何天亮想說:「那你今後就是她的媽媽。」可是那會兒家裡的氣氛實在太不適合說這句話了,何天亮就把到了嘴邊的話嚥了下去。

    小草跟寧寧就是他的家,就是他躲避風雨的港灣。他回到家的時候,寧寧還沒有放學,小草也不在,屋裡面冷清清地。他問正在廚房裡忙的廚師老王小草幹啥去了?老王說她拿了一些東西走了,他也不敢問她幹啥去了。

    何天亮回到屋裡後,忽然看到桌上茶杯下面壓著一封信,他立刻感到不妙,直覺地感到小草離他而去了,他恨自己的直覺,懷著一線希望顫抖著打開信,小草的頭一句話就讓他的希望破滅了,「天亮,當你看到這封信的時候我已經走遠了,你不要找我,也找不到我。」她果然走了,何天亮也呆了,他搖搖頭,閉上了眼睛,等著思維能力回到空空如也的腦袋裡面。

    「我帶走了二十萬塊錢,所以你完全可以不必為我今後的生計擔心。過去,你一直希望我能跟你結婚,廝守終生,雖然我在心裡早就已經答應了你,可是我對你跟我的未來沒有把握,所以我遲遲不敢答應你。因為,我的直覺告訴我在你跟寧寧他媽之間,事情遠遠沒有結束,儘管你們的離異跟我沒有直接的關係,可是我卻怕有一天會成為你們之間的障礙,我寧可把我的一切直截了當地交付給我愛的人,卻不願意成為別人感情的障礙,一個勉強組合起來的家庭就跟建在沙灘上的房屋一樣,潮水很容易就能將它摧垮。我怕極了有一天我會成為多餘的人,怕極了我辛辛苦苦築起的巢會經不起風雨的襲擊變成破碎的瓦礫,得到了卻又失去,還不如壓根就沒有得到過。天亮,你能理解我嗎?你能原諒我嗎?」

    何天亮的眼睛濕潤了,一滴淚滾落到了信紙上,洇散了字跡。

    「我是一個喜歡自主的人,我愛的我就會毫無保留地給他,我這樣做了,我很高興。愛我的人也把我要的給了我,我很滿足。因此,我是快快樂樂走的,儘管我的眼裡有淚水,可是我的心卻是快樂的,我認為我的選擇是正確的。說實話,從法庭上出來以後,我就常常想,世界上竟然會有馮美榮這樣的女人,我也自問,我能不能像她那樣為你付出自己的一切,我不敢肯定自己能做到。儘管她跟你離婚了,我卻沒有勇氣接替她的位置,特別是在法庭上我耳聞目睹了她的悲劇之後,我越來越覺得我沒有正式跟你結婚未嘗不是一件好事,我從那天開始就想離開你,可是一直下不了決心。我本來不想就這麼一走了之,可是我知道我只要一見到你就永遠也不會走了,這是我唯一的機會,所以我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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