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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8卷 (377)兒子初戀 文 / 紫菱幽蘭

    陳志強在這十八歲左右,曾有兩個女孩和他遭遇。在他家的房東的大道一直往南走七八百米的酒廠家屬房裡,住著一個姓譚的職工,他的年紀和陳忠孝相仿,比陳忠孝小了一兩歲,是酒廠裡灌酒車間的負責人,他和陳忠孝是發小,關係始終不錯。

    他的具體名字叫譚喜山,他的妻子叫柳亞春,也在酒廠上班。譚喜山夫妻二人,生有一男一女,女孩是老大,這個女孩,身材矮小,眉清目秀,溫和清純,自然有一股可人之處。她比陳志強大一歲,叫譚芳,也在清原一中讀書,高陳志強一級。譚喜山的兒子叫譚青,比女兒小兩歲。

    因為兩家關係相和已久,孩子們也就很接近了。那譚芳晚上也得上晚自習,陳志強就和她一起回家,陳忠孝送她到家。這個女孩,因為有點兒姿色,就有男學生心儀於她,傳說有個徐福先的同班男生和她處朋友,但是最後未果。

    這天晚上,陳志強照例和譚芳一起回家,他們走到了陳志強家房東的道上。道的東側電線桿上的路燈照得通亮,來來往往的人都能看得清清楚楚。

    陳志強無意中看到電線桿子下面有兩個男孩子,他發現其中一個是自己班裡的李山,志強心裡很納悶,他到這兒來幹什麼?

    當陳志強和譚芳走到電線桿子道上時,和李山站在一起的那個男孩子走到陳志強面前,伸手就是一個大嘴巴,打得陳志強發懵,那個男孩子還說:「告訴你,陳志強,放明白點兒,你離譚芳遠點兒,我李哥喜歡她。」

    那李山也走上前來,對譚芳說:「譚芳,咱倆處個朋友,好嗎?」譚芳聽了,很反感說:「誰和你處朋友?你自重點兒吧。幹嘛打人?」陳志強心裡很窩囊,但他沒有還手,自己是一個,人家是兩個,肯定打不過,好漢不吃眼前虧。李山糾纏了一陣,譚芳不勒他,就沒趣地和同夥走了。

    陳志強還是把譚芳送到家門口,自己回轉身來向家裡走去。

    譚芳進屋向父母說了剛才的遭遇,譚喜山和柳亞春雙雙出來,追趕著陳志強,並和他一起到了肖蘭家。肖蘭見譚喜山夫妻和兒子一起來臨,不知道發生了什麼事情。坐下來之後,陳志強把剛才的經過說了一番,肖蘭的心裡很是氣憤,看看兒子沒有被打傷,放心了一些。

    陳忠孝沒有說什麼,那李山的父親曾是他的公安局裡的同事也是領導,就是當年陳忠孝和肖蘭干仗,肖蘭去請來的那個李指導員。肖蘭不能讓兒子白白地挨打,她要去李家找李山算賬,陳忠孝勸她不要去,肖蘭不同意。譚喜山夫婦很過意不去,再三再四地道歉和安慰。

    肖蘭當即和兒子去李家,找李山算賬。肖蘭義正詞嚴,譴責了李山的所作所為,李家父母也好頓道歉,保證以後不發生類似事件,李山的母親是一糧店的店員,叫姜鴻雁,在單位干的很好。肖蘭才和兒子回家。回家以後,肖蘭問陳志強,對譚芳是否有意思。陳志強說:「媽,你怎麼能這麼想?我只是覺得譚芳很好,但我對她沒有那個意思。就是同路,和她家的關係,不能不送她回家。」

    在陳志強的大學夢實現了的時候,譚喜山來到了肖蘭家說:「志強啊,譚叔以後照顧你,照顧你一輩子。」陳忠孝擺手說:「喜山,你說啥呢?」譚喜山說:「我說啥你不明白嗎?我想讓志強做我的女婿,小芳很同意,亞春也同意。」肖蘭聽了,心裡說:怪不得我和陳忠孝去譚家,譚芳那麼近乎。可這事不行,志強沒感覺,再說,志強考上了大學,以後的事不好辦。

    在陳志強的週日休息時間裡,他領來一個和他年紀差不多的男孩,這個男孩個子不矮,瘦瘦的,臉兒比較小,眉眼都很薄,臉色很白。陳志強向母親介紹了這個男孩,叫張士翰,是自己的好朋友。肖蘭不知道兒子是什麼時候和這個張士翰處的好朋友,根本不認識他,也不瞭解他家的情況。肖蘭問了問張士翰家裡的情況。原來,張士翰的家就在西院,父親是水文站的副站長,叫張成貴,母親叫張玉傑,是副食品商店的職工,家裡有個哥哥張士同,還有個妹妹叫張小玲。肖蘭很熱情地接待了張士翰,看樣子,張士翰也很本分。因為兩個孩子的關係,肖蘭家和張成貴家相處起來,而且,關係越來越好,兩家人互相來來往往,親密無間。肖蘭逐漸地發現,張士翰的妹妹張小玲的脾氣很大,動不動就發火,她想:一個女孩子,怎麼有這麼大的脾氣?以後,誰娶了她,日子不好過的。

    陳志強考完了大學,在家裡呆著,有時,他的同學來了,他們在一起活動,陳志強向他們說了自己為了考大學沒有和他們出去玩的情況,請他們諒解,他們都很理解。有時,陳志強就和張士翰來往。

    肖蘭也不限制志強的活動,沒有讓他學習,她覺得,兒子的大學夢會實現的,就是考不上了,也需要休息一下,平時,兒子學習很用功,現在,等成績發表就自由活動吧。不久,成績發表了,陳志強還真的考上了大學,全家人心裡很高興,也放下心來等待上大學。

    七月九日,考完的大學,肖蘭沒有放暑假還是照常上班,陳志強每天幹什麼,她也不太清楚,但她放心,兒子不會幹壞事,這一點,她堅信不移。

    肖蘭的同事周群,兒子柳巖鵬和志強同歲,上高中沒幾天,就不念了,周群也隨兒子的意。結果在家和壞孩子在一起學壞了。周群的女兒柳春紅也學壞,和有婦之夫昌貴永勾搭。

    陳志強有時沒有集體的活動,他就和張士翰在一起,究竟怎麼來往,肖蘭也不太清楚。有一天,張士翰的母親張玉傑對肖蘭說:「我家小玲和你家的志強要處朋友,我不讓,這事不可能,你知道麼?」肖蘭聽了,十分吃驚,說:「我不知道哇,這是什麼時候的事呀?你怎麼知道的?」張玉傑說:「我是看出來的,我就問出來了。」肖蘭當時沒有說什麼,她心裡是一百個不同意。

    肖蘭覺得,張小玲的脾氣太大,不懂事,張玉傑還有些緋聞,有這樣的母親不是件好事。再說,他們都太小,志強十八歲,小玲十六歲,這簡直就是胡鬧。還有一個重要問題,小玲初中畢業就不上學了,在家裡閒逛,沒有工作,志強考上了大學,他得離開家鄉到城市裡,到那裡,要是像《西廂記》裡的唱詞:「若見了異鄉花草」,嫌了「此處淒迷」,對誰也不好,尤其是對張小玲,最後棄之,那不是一樁人間悲劇嗎?即使是志強能矢志不渝,將來也不好辦。因為,志強曾說:「大學畢業,絕不回齊市地區。」志強去外地,張小玲怎麼辦?家裡沒錢沒權,怎麼去志強所在的城市?肖蘭決定必須制止這段不會有結果的初戀!

    肖蘭想起了不久前的一件事。有一天,是個好天氣,肖蘭放暑假了,她就在家裡呆著,中午前,肖蘭開始做飯了,飯在鍋裡煮著,肖蘭就摘豆角準備燉。當時,家裡還有志強和張小玲,張士翰沒有來。張小玲說:「陳志強,你咋不幫你媽摘豆角?」志強聽了,什麼話也沒說就幫助肖蘭摘豆角。這時候,肖蘭也沒有想到別的。

    肖蘭幾天以後發現兒子寫的日記,裡面把張小玲比作星星和月亮,看來,兒子是動心了。肖蘭覺得,這篇日記,寫的不錯,把自己對張小玲的喜歡的那種情感寫得很真切,這完全反映了一個初戀男孩子的心理狀態,但他情竇初開又是多麼的朦朧,可是,很健康,就是對對方的一種美好的印象和感覺。

    肖蘭看了兒子的日記後,才覺察了張玉傑比自己發現的早,這是因為,兒子去她家比較多的緣故,肖蘭心裡說:哦,看來,到了一定的年齡,該懂的就懂了,該有的就會發生了。她想起了自己看過的一個外國民間故事,一個男孩子,家裡禁止他有男女的**,不和他談起這方面的事情,但這個男孩子到了那個談情說愛的年齡,他看到心儀的姑娘就動心了,什麼就懂得了。

    由此看來,發生的事情,不能強硬地去禁止,特別是男女的情愛方面的事情,不是有那句話嘛,勸賭不勸嫖,勸嫖兩不交,這話雖然比喻兒子的初戀不合適,但也可以說明一個問題的。肖蘭勸說志強終止和張小玲的交往,她講了成破厲害。

    原來,張玉傑的不同意,變成了他們全家的一致贊同,又說張小玲能找到工作,肖蘭就和張玉傑講了可能招致的不良後果。長痛不如短痛,肖蘭還是制止了這場兒子的初戀。但肖蘭也理解兒子的初戀,他還不能透析愛情的真諦,他只是處於朦朧狀態,可是,叫他終止,他也會痛苦的,肖蘭就寬慰兒子。陳志強逐漸地聽從了母親的勸告,但不是馬上,大概過了半年之久,究竟什麼時候,肖蘭也不清楚。陳志強長大後,說:「媽,你制止的對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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