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龍騰世紀 世界科技發展 早期火炮的歷史 文 / 編輯手札

    世界上最先出現的是青銅鑄炮。根據記載,15世紀中葉之前已在法國第戎煉出了鑄鐵塊,顯然這是仍處於初級階段而不太成功的一項孤立的技術成果。英國都鐸王朝初期,這種鑄鐵新技術傳到了英國,從而為蘇塞克斯的煉鐵業奠定了基礎。在此之前,蘇塞克斯的煉鐵業一直在歐洲的槍炮製造業中佔據著統治地位。鑄鐵的優點在於價格便宜,而不是它的性能優於別的金屬,無論黃銅或者是青銅,雖然價格昂貴,但質地堅韌,不易爆裂。

    大型炮的鑄造吸取了鐘的鑄造技術。它是將金屬熔液注人一個粘土模子而成的。模子由模蕊和橫殼構成。粘土模型放在一個凹坑裡,熔鐵爐有一出口,以便鐵水流進模子。當鑄件冷卻後,便打碎模子,再取出鑄件。這樣鑄成的每一門炮就像一件雕塑製品一樣那是各自獨立的產品,上面的精細飾紋也是不相同的。炮的質量的優劣取決於工匠澆鑄技藝的高低。過了2oo年之後,人們才設法用一個模子進行加農炮的連續澆鑄。

    在打碎模子取出炮的鑄件毛坯後,就要用裝在一根長軸上的鑽頭利用水輪機作動力進行鏜孔。因為裝鑽頭的軸只是一頭有支架,因此,鏜孔常常不能做到精確,而且由於鏜孔工序的問題,模子上原有的誤差無法糾正。鏜孔後要進行炮的測試,包括目測,用鐵錘敲打,進行逐步加大火藥量的射,最後一次射的火藥量與彈丸重量要相等。如果試驗合格,這門炮就可交付使用。到了18世紀,荷蘭在整體澆鑄炮管的鏜孔技術方面佔據了領先的地位。

    19世紀中葉前,在炮的製造上,除了海軍重炮外,青銅炮和黃銅炮始終以優勢壓倒了鑄鐵炮。但是,青銅炮的炮管比較軟,在多次射圓形炮彈時,炮彈以不正圓的方式穿過炮管,容易使它變形,因此青銅不適宜製造重型炮。

    14世紀末,戰爭使加農炮生了變化。隨著熟鐵和鑄鐵新技術的採用。這一變化就更加明顯而突出。

    11世紀在中國出現了拋石機,並迅在歐洲得到推廣應用。它大量取代了希臘和古羅馬陳舊的靠張力和扭力的攻城機械,在黑火藥問世後的很長一段時期裡這種拋石機一直被延用著。這種機械製作簡便,造價低廉,而且投擲量大,使用非常可靠。但是,除了這種老式機械外,新型炮已開始顯露頭角。黑火藥問世後明的加農炮比手槍效能更佳,使用更方便,這就是黑火藥對攻城炮所產生的最初的重大影響。但是,直到15世紀下半葉,加農炮才真正有效地取代了拋石機,成了重要的攻城炮。

    14世紀出現了種類繁多的重型加農炮,其中最重要的是一種稱為射石炮的巨型炮。這種炮的炮管較短,通常用青銅或鐵澆躊而成,有時也用紫銅和黃銅製造。由於它射的石彈重達3oo磅,因此,必須使用大量的火藥。火藥常常塞滿整個炮管,石彈則突出在炮管的外面,因此射談不上什麼精確度,而且初也極低。為了提高炮的效能,不得不將炮放到離城牆很近的地方,這樣石彈才能轟擊到目標。

    據說,鑄鐵射石炮曾在134o年用於轟擊意大利的特爾尼城。英國可能於1346年使用較小的射石炮襲擊了克雷賽城。到了14世紀末,人們將熟鐵條焊接起來,再用環套加以固定,製成了更長的射石炮。理查德二世曾製造過一些這樣的炮用來保衛倫敦塔。英國愛丁堡著名的蒙斯梅格炮就是用螺扣將幾段鑄鐵接起來,再用環套將整個炮管焊接加固而成的。

    隨著炮管的加長,鑄鐵工藝的改進,攻城加農炮的效能有了很大提高。145o年左右,鑄鐵製的炮彈取代了石彈,因而減少了炮的游隙(即炮膛內徑與彈體之間的空隙),提高了炮彈的初,增強了炮彈的衝擊力。從147o年起,攻城炮已經能夠在很短的時間內迅摧毀中世紀的城牆防禦工事。由於受炮的重量及彈道的限制,因此無法將大型加農炮設置在城堡和有城牆的城市裡。到了15世紀末,炮的強大威力終於使中世紀的堡壘防禦工事變得不堪一擊了。

    新型炮對攻城作戰產生了十分直接而顯著的影響。其原因是,從一開始就表明它在戰爭中能夠揮巨大的作用和效能。可以說,歷史上很少有哪種新式兵器可以與它相媲美。15世紀上半葉,軍隊士兵將二輪或四輪馬車排成縱隊,大部分馬車有金屬裝甲,車子的兩邊開若炮眼。在有裝甲的或敞篷的四路馬車上,裝了許多小型射石炮。軍隊裡大多是徒步作戰的士兵,有的配有手槍,而大部分手執長矛。此外,還有少量披著輕型盔甲的騎兵,負責進行偵察和反擊敵人。這種馬車營壘可以用來起進攻,給敵人以毀滅性的打擊。

    炮的牽引馬車常常圍成一個臨時防禦營地,用鏈子將馬車連接起來,並在防禦營地前面挖一條防護溝。射石炮設置在車與車之間的地方,或者放在四輪敞篷馬車的上面,但更可能架在泥土築的工事上或堅固的木製炮架上。火槍手和十字弓手在車與車之間或者通過裝甲馬車的槍眼進行射擊。還有一些長矛兵負責保護射石炮,防止敵人步兵砍斷連接馬車的鏈子。不過敵人往往早被炮火壓住,因此長矛兵很少有用武之地。一旦敵人的進攻被擊退,長矛兵和騎兵就起反攻,以最後解決戰鬥。

    西歐最早使用野炮是在百年大戰的最後階段。吉恩和加斯帕德·比幽儒兄弟為法王查理七世設計了一種新型炮。這種炮很機動靈活,因此在多次戰役中揮過巨大的作用。145o年,在豐米尼有一支英國小部隊駐紮在堅固的防禦工事裡,當遭到法國炮兵的騷擾時他們忍無可忍,在不利條件下向法軍起進攻,最後全軍覆沒。三年後,在卡斯蒂隆又一支英**隊向有炮兵護守的法國兵營正面動進攻,也遭到了同樣的結局。在這兩次衝突中,都沒有使用真正的野炮。值得注意的是在兩次衝突中,法軍藉以取勝的長炮(一種輕型遠程加農炮)和射石炮在以前都是用於攻城作戰的,後來才改成用來擊退英國援兵。這些炮在戰場上都是不能機動的。

    野炮是在15世紀的最後十來年裡突然而又在引人注目的情況下出觀的。法**隊將比較輕型的銅鑄加農炮裝在馬拉的兩輪車架上,從而成了一種野炮。這種新式法國野炮可以在戰場上很快地從炮車上卸下來並作好戰鬥準備。就在這十來年裡,法國又提出炮耳的設計原理,這樣,炮就可以很方便地裝在永久性的帶輪子的炮架上,並可進行較為精確的瞄準和測距。在早期,人們採用在炮架的尾部下面挖坑或在車輪下面填木塊等笨辦法來升降炮管。

    1515年9月13日至14日,法國和瑞士在法國的馬裡尼安進行了兩天激烈的爭奪戰。戰鬥證明,這種改進後的法國野炮性能優良。法國用這種炮擊敗了瑞土,取得了決定性的勝利。瑞士在稱霸歐洲戰場一個多世紀後初次遭到這樣嚴重的挫折,不得不立即跟法國改和。這次和平一直延續到法國大革命時期。

    但是,16世紀炮兵武器的展卻沒有能夠跟得上輕型兵器展的步伐,主要原因是炮兵還無法使炮既具有很高的機動性,同時又做到十分可靠,而且射程又遠。人們早就知道,要使炮做到射程遠,精確,破壞力(或稱殺傷力)大,那末最好炮的長度必須是炮的口徑的2o倍或2o倍以上(即炮管長度是膛徑的2o倍),同時炮管的管壁要厚,以承受裝藥量大的炮彈爆炸所產生的巨大壓力。管壁較薄的炮和裝藥量較少的炮彈雖然也能射同樣重的彈丸,但是,精確度和射程要打很大的折扣。因此即使是最輕型的炮,仍然很不靈便,移動很困難,需要很長時間才能做好射準備工作。

    由於當時的炮具有這些缺點,因此,15世紀末,法國在野炮方面所取得的優勢很快被西班牙在步兵輕武器以及步兵戰術方面的驚人改良所抵消了。法國的優勢反而變成了劣勢,結果在16世紀裡炮的重要性大大降低了。只是在攻防堡壘和海軍作戰中有一點用處。儘管當時的一些大的戰役還都用到了炮,但在意大利拉文納的一場激戰之後,一般情況下輕武器成了戰爭勝負中更具決定性的因素。

    就在這一時期,法國在炮的製造和應用技術上的優勢被更能幹的德國槍炮製造者和炮兵取代了。接著,西班牙人又很快奪取了這一優勢。在16世紀的大部分年代裡,跟軍事科學的其它多數領域裡一樣,西班牙在造炮技術方面始終佔據著明顯的優勢。

    炮的製造者不斷對炮的新型設計、炮膛直徑、炮管管壁內的厚度、炮彈的炸藥裝填量和彈丸重量的綜合性能進行多方面的驗證。結果造成炮的型號繁雜多樣,使彈藥的供應成了一個極重的負擔,因此,炮在野戰中的重要性也降低了。為了改變這一局面,16世紀中期前不久,西班牙國王查理五世下令將所有帝國製造的炮標準化為七種型號。不久法王亨利二世也效仿西班牙,將法國炮規定為六種標準型號。但是炮的試制工作仍在繼續進行著,在原有標準型號基礎上,又增加了許多新的型號,不過,總算比以前更有系統更有計劃了一些。當時各國有許多炮是仿照西班牙的設計而製造的,但國與國之間炮的型號一直各不相同。

    到了17世紀,炮的生產技術進步如此之大,以致於在後來將近兩個世紀的時間裡,炮的射程、威力以及炮的主要型號基本上沒有大的改變。這時炮的改進主要限於機動性的提高,編製的改良,戰術以及射擊技術等方面。

    這一時期,炮兵武器開始組合成作為現代化炮兵原型的三種主要類型;第一類是長炮型,相當於現代的火炮;第二類是加農炮,即榴彈炮的原型,第三類是一種炮管管壁較薄,彈道較高的炮(根據其特性可叫做不同的名稱,如射石炮或迫擊炮等),即現代迫擊炮的雛型。

    長炮類似於現代的野戰火炮,其炮管較長(約為口徑的3o倍),炮彈初較快,因此它的彈道低平,射程遠,精確度較高。為使炮彈達到所需的初,又不引起炮管爆炸殺傷炮手,因此加農炮的炮管都很厚,造成炮的重量很大,機動性較差。因此大口徑長炮只能用於攻城作戰。

    第二種類型的炮,其炮身較輕較短,用來射較重的彈丸,但射程較近。這種炮雖然犧牲了射程和精確性,卻換來了較大的機動性,又不降低它的威力。這就是所謂的加農炮。它的炮管長度約為口徑的2o倍,大致相當於現代的榴彈炮。但是,早期加農炮的機動性甚至還不如長炮,有的實際上比最大的長炮還要龐大而笨重。

    就像15世紀胡斯的擁護者和法**隊所做的那樣,輕型加農炮可以裝在馬拉的四輪車架上,很容易運到戰場上的陣地。最初,炮必須放在現場製作的炮座或炮架上,一旦戰鬥開始,炮就無法移動。後來明瞭帶牽引桿的兩輪炮車(不久又明瞭炮耳,這樣不必移動整個炮身就可以使炮管升降),這就是現代野炮的開始。

    粒狀火藥的明加上炮管的延長,提高了炮彈的度和射擊的精確度。但是,炮管延長後,炮的重量也隨之增加,這就妨礙了大型加農炮在戰場上的應用。

    17世紀初,聰敏的土兵顯然感到需要這樣一種野炮,它既要有加農炮那樣遠的射程和那樣高的精確度,又要有14至15世紀的射石炮那樣好的機動性。荷蘭率先研製成功了這樣的一種新式兵器,這就是人們所知的榴彈炮。到了17世紀未,它成了歐洲各**隊標準化的炮兵武器。

    榴彈炮是一種炮管較短、口徑較大、裝在兩輪炮車上的野炮。這種炮的架尾很短,閱此,射角比較大,它的炮管要比長炮或火炮短而輕,比迫擊炮長。這樣,彈道就更加低,精確度也更高了。榴彈炮的優點在於它的攻擊火力更強,炮身更輕,因此機動性更大。在可以用炮彈襲擊和需要掃清障礙的地方,榴彈炮比使用加農炮更加優越。

    從黑火藥時期一開始,人們就知道短炮管的迫擊炮能以拋物線彈道射彈體。由於迫擊炮能夠射炸裂彈,它的拋物線彈道能使炮彈越過城牆這樣的防禦物,擊中彈藥庫、兵營以及後備隊等目標,因此在攻城作戰中變得十分重要。追擊炮的主要優點是炮管短,炮管的管壁薄(可能是由於炸藥裝填量少的緣故),因此重量輕,機動性大,缺點是射程短,精確度低。

    追擊炮的大小尺寸不一,有的很大,有的卻小得只能用來拋擲手榴彈。它的炮口較大,炮管較短,可以固定在一個方形底座上。炮管與底座之間有時是固定的45度角,有時角度可以調節。17和18世紀有一種頗負盛名的炮,名叫科霍恩,1673年由巴倫·科霍恩明,它能射重達24磅的炮彈。還有一種重達幾噸的巨型攻城炮,能射直徑1o至12英吋的炮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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