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龍騰世紀 第131章 不堪回首卻無法迴避 文 / 徐奇峰

    當王曉倩彎身洗鼻血的時候屁股是翹起來的,滾圓臀部的弧度很帶勁,林楓就站在身邊,甚至想揪掉王曉倩的褲子和小褲,隔山打虎愣登她一頓,想用他那個東西的威力把王曉倩給召喚回來,別再狂了。

    可如果愣登起來太狂,舒暢以後會更加讓王曉倩體會到狂的妙處。

    如果別的男人敢這麼對她,王曉倩會拚死,可林楓覺得,如果他這麼做,也許王曉倩不會反抗到很嚴重的地步,也許叫罵幾句就會和他一起前仰後合起來,可林楓不能輕易那麼做。

    因為非常有可能的一種情況是,愣登以後,王曉倩依然狂,而且連他這個老同學都不認了。

    還有一種情況是,愣登以後,王曉倩喘息之後就會冷眼看著他說,林楓,既然你上了我,那就必須娶我,你如果不娶我,我就去你家的菜店鬧,當著你父母的面割腕。

    如果真出現了這種情況,林楓可以肯定,他的父親林鐵山在猛揍他一頓以後就會向著他了,會對王曉倩說,如果你沒有勾引我兒子,他就不會上了你。

    這些都是林楓不希望發生的,男女之間多點曖昧沒什麼,但盡量少鬧騰,只要鬧騰就可能傷及到感情。

    男女之情是感情,朋友之情也是感情。

    雖然以前挨過王曉倩的耳光,可林楓並沒有記恨她,因為她當時說到做到,放了他的那個朋友。

    更何況,王曉倩是他在初中時代暗戀過很久的女孩,每天走進校園,他都很想見到王曉倩,每當王曉倩從他的身邊走過,不管是她一個人走過還是和其他幾個人一起走過,林楓都會很興奮。

    也許當擦肩而過的時候王曉倩並沒有在意他,可林楓依舊覺得王曉倩在意他了。

    初中時代,王曉倩和張劍一起狂。關係已經是很好了,有多人說過王曉倩和張劍早戀。

    他們兩個都是學校的刺兒頭,一個是女霸王,一個是男霸王,家裡人和校長的關係都不錯。經常一起喝酒打牌。所以從校長到教務主任,對他們兩個都是睜一隻眼閉一隻眼。

    否則就張劍在初中的時候犯過的事,都夠開除他十多次了,他根本沒有機會堅持到畢業。

    在那個叛逆的年代。林楓的確敵視過張劍,很多人怕張劍,因為他會砍人,但林楓不怕張劍。

    林楓用腳踹過張劍的肚子,那次沒用多少力氣就踹了張劍一個趔趄。但張劍並沒有用砍刀對付林楓,可能是心虛的原因,別以為狠辣的人就不會心虛,不管一個人多麼狠辣,在一個比他厲害的人面前都會心虛。

    洗乾淨鼻血後,王曉倩的眸子裡泛著淚光,沒有把林楓趕出去,反而讓林楓陪她多聊一會兒。

    開始聊林楓的事,王曉倩更清楚地瞭解到了林楓的境況。笑道:「等你結婚的時候我送你一份厚禮,也算是對得起你初中時代暗戀了我那麼長時間。」

    林楓說,算你有良心。

    王曉倩說,一個人可以狂,但必須有良心。

    林楓說。你想過再婚嗎?

    王曉倩說,很多人追我,父母和親戚也介紹了幾個給我,有的是做生意的。有的在科局上班,可我都拒絕了。我這輩子就這樣了。

    林楓說,這樣一來,很多年以內不是沒個合適的人弄你了,你寂寞了怎麼辦?雖然你很狂,可很多人稀罕你,咱們縣裡比你更漂亮的女人太少了。

    王曉倩說,我草,你別聊那個弄了,我自己弄自己總可以了吧!

    林楓笑了。

    王曉倩也笑了。

    有多個人說過,王曉倩是水青縣最漂亮的女人,對此王曉倩也是認可的,她覺得全縣所有的女人都沒有她美,也沒有她的身材好。

    以前洗澡的時候,王曉倩經常用心端詳自己的身體,她覺得自己就連那個部位的輪廓都比別的女人美妙。

    到目前為止,她的那個部位只屬於過她的前夫張劍一個男人。

    從初中就開始和張劍早戀,可一直到多年以後結婚,在洞房之前王曉倩都沒有讓張劍碰過她那個部位。

    王曉倩先是說,想脫我的小褲,先領證,後來愣怔了,她又對張劍說,想脫我的小褲,得進洞房。

    洞房的時候,張劍果斷脫掉了王曉倩的小褲,欣賞撩撥了一番就狠狠愣登了起來。

    王曉倩說,雖然我是第一次,但你不要怕我疼,盡情地狂。

    張劍大喊,我草,我狂。

    林楓說,你以後如果去北津辦事,一定要聯繫我,我請你吃飯。

    王曉倩說,聽你的口氣,你是要走了,不打算多和我聊一會兒了?

    林楓說,我是怕一直呆在你的鞋城讓你煩,誰知道你對我的熱情是真的還是假的。

    王曉倩說,是真的,你看,你剛才狠狠扇了我一個耳光,我都沒跟你計較,等會出去了導購們問我的臉,我還不知道怎麼解釋呢!

    林楓說,那你就告訴她們,我扇了你。

    王曉倩說,不能這麼說,她們會認為你比我都狂,你的功夫是很高,可你怎麼能有我狂呢?

    如果林楓很想狂,他可以比王曉倩更狂,甚至比當年的張劍更狂。

    可很多時候他並不想狂,他只想像正常人一樣走路,像正常人一樣說話,如果有個無關緊要的陌生人看他不順眼罵他一句,他會裝作沒聽到。

    可活到現在,林楓也多次適當的狂過了,但他的狂並沒有超標。

    林楓無言,只能是抽煙。

    王曉倩說,你選一雙鞋吧,你記得嗎?初二的那個冬天,你特意找到我問我,那種高腰皮鞋能不能便宜點賣給你,當時你只有一百塊,我很鄙視看了看你說,不賣!

    林楓說,我當時是想讓你找你爸說個情,便宜點賣給我。結果讓你鄙視了,後來一直到初中畢業,我也沒穿上那種皮鞋。

    王曉倩的眼睛再次濕潤,她說,對不起。其實那種皮鞋進價是99塊。你當時有100塊。

    林楓說,你向我道歉就顯得你不狂了。

    王曉倩說,不管狂不狂,我都得像你道歉。你手裡的錢本來比進價多了一塊,可我卻毀了你初中時代的一個夢想,當時很多男生穿那種皮鞋,你肯定也很想穿。

    林楓說,嗯。是很想穿,但沒穿成,所以你現在想送我一雙皮鞋?

    王曉倩歎息道:「說真的,以前那些經常一起玩的人,有些人都不想搭理我了,自從張劍砍死人進了監獄,就好像我也成了瘟神,就好像跟我交往的結局就是被砍死!很久沒有這麼暢快的聊過了,陪我熱聊的不是想像中那些人。而是你,一個意料之外的人,可不知道為什麼,和你聊的時候覺得我們兩個分外熟悉,快過年了。老同學見了面,沒什麼好送你的,我是鞋城老闆,瞧得起我的話。選一雙皮鞋回去穿吧!」

    林楓說,我買。

    王曉倩說。不賣。

    林楓說,那我就選一雙,你送我。

    王曉倩說,嗯!

    林楓選了一雙標價五百多的皮鞋,黑色的,款式很好,質量不錯的牛皮。

    網上有文章說,經常穿八百塊以下的皮鞋是吊絲的一個特徵,可林楓覺得這一條有點扯淡,因為穿兩百塊皮鞋的人可能很有錢,一個真正的吊絲可能穿著上千塊甚至幾千塊的皮鞋。

    既然有人捨得賣腎買愛瘋,那麼就會有人捨得花掉兩個月的薪水買一雙皮鞋,但這種荒唐的事林楓基本是不會去做的。

    林楓本打算是如果在古柳大街上遇到了王曉倩就簡單聊一聊,沒想到見面以後聊了那麼多,王曉倩的漂亮臉蛋都讓他的耳光扇腫了,還送了他一雙皮鞋。

    林楓沒有打女人的習慣,可林楓到現在已經扇過幾個女人耳光了,因為那些女人出現在了他的面前,討打到了不扇不行的境界。

    同樣一個女人,有的時候是可愛的,有的時候是**的,有的時候是矜持的,有的時候是討打的,人的行為靠大腦和神經支配,大腦和神經讓人變得很複雜。

    都到午飯的點了,王曉倩送了他一雙標價五百多的皮鞋,林楓覺得他應該請王曉倩吃頓飯。

    如果王曉倩不想和他一起吃飯,他也不會強求,可當他提出的瞬間,王曉倩就欣然同意了。

    「請我吃火鍋,附近就有一家不錯的。」

    「沒問題。」

    林楓和王曉倩一起到了那家火鍋店,坐到了靠玻璃的位置,點了羊肉牛肉爆肚和各種蔬菜。

    「喝點?」王曉倩道。

    林楓說,你想喝的話,我就陪你喝點。

    王曉倩說,從初中認識到現在,咱倆還是頭一次一起吃飯,必須喝點,喝白的。

    坐在他面前的是初中時代的校花,是他暗戀過很久的女孩,現在離了婚,可很多人卻說她是全縣最漂亮的女人。

    和這樣一個女人喝酒,林楓必須好好表現,他要了一百多塊一瓶的小糊塗仙。

    一起吃火鍋喝白酒,頭一次碰杯後,林楓和王曉倩都想說點祝福語,可林楓的心情太複雜,什麼都沒說出來,王曉倩是個痛苦的女人,沒心情說祝福語,只是嗯哼了一聲,桃花眼對著林楓閃爍片刻就一飲而盡。

    林楓也干了,然後給王曉倩倒上了酒,笑著說,我看你剛才一口乾了一兩多白酒,好像沒有什麼不適應。

    王曉倩說,這點酒算什麼?以前一口幹掉敬一杯都是常有的人,平常和我一起玩的那些牲口喝酒都很野,我早就練出來了,真喝的話,你都不一定能喝過我。

    林楓說,我覺得我真喝不過你,這還是咱倆頭一次一起吃飯,你別太狂了,給我留點面子。

    王曉倩說,你醉了我送你回家。

    林楓說,我怕你改變主意把我帶回你家強見了我。(未完待續。如果您喜歡這部作品,歡迎您來起點投推薦票、月票,您的支持,就是我最大的動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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