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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第六百九十章 G弦上的詠歎調 文 / 舒本凡

    余馨在悲痛欲絕中想起一件事,這件事肯定加重了父親的病情。

    父親一輩子都不喝酒,即使喝,也只喝一點葡萄酒。婚禮上男方家沒準備葡萄酒,全是高度白酒。

    男生的父親非拉著余馨的父親喝酒。本來就不喝酒的余父淺淺地嘗了一口。被男父滿臉堆笑地說余父瞧不起他,你也就是一拉琴的,憑什麼瞧不起我農民。

    余父被逼不過,一連喝了三大杯。那酒杯很大,大約有八錢一杯。余父沒一會就悄悄離席了。

    男方父親還找余馨報怨,你爸是什麼意思?是不是瞧不起我們農民?瞧不起,這個婚可以不結嘛,好了不起麼!

    婚禮現場,余馨不願與公婆爭吵。知道爸爸一來是不滿意這樁婚事,二來是不喜歡拉酒,肯定要提前離開。

    可哪知道這三杯酒提前要了父親的命呢?

    不多久余馨的肚子就大了起來。學校沒排她的課。這樣的大肚子已站不了一堂課。

    從余馨臨產階段開始,丈夫就經常很晚才回家。依他的話說,余馨從工作開始沒好好上幾堂課,他要好好表現,以免別的老師對他們夫妻倆有看法。

    余馨覺得此話也對,於是對丈夫經常深更半夜回家很理解。但有時到深夜一兩點才回家,余馨還是要問問,沒哪個學校到這時還有學生在學習。

    丈夫的回答都是,陪校領導一道應酬。我們剛參加工作,要與領導搞好關係。

    到余馨休完產假,回學校上班時,意外地發現丈夫竟然已是校辦室主任。這提拔也太快了吧?

    一個普通中學的校辦室主任,只是股級幹部,算不上什麼官。儘管這樣,也不是一個剛參加工作不滿一年的人可以坐上這位置的。

    沒等余馨疑惑多久,答案很快就來了。丈夫向她提出了離婚。並且明確地說,他與教委主任的女兒好上了。

    余馨為愛犧牲了一切,現在愛已死了,也沒什麼可留念的。她不像別的女人,面對丈夫的變心尋死覓活。也沒堅決不同意離婚,試圖挽留已經沒有愛的婚姻。

    結婚的房子是余馨父親的錢買的。被愛情沖昏頭腦的余馨,一廂情願地想,我人都是他的,何況一座房子呢?所以沒在意丈夫在產權證上寫他的名字。

    余馨心如死灰,房子沒了就沒了。學校的單人宿舍還在,就住那兒也一樣。她只堅持兒子歸自己撫養,兒子是她在這世上唯一的親人了。

    毫無訴訟經驗的余馨萬沒想到兒子竟然判給了男方。依國家法律,這種還在哺乳期的嬰兒應當判給母親。

    余馨之所以花錢請律師打這離婚官司,為的就是兒子。否則她不會請律師,隨便法院怎麼判。

    余馨問自己的律師,怎麼會這樣?律師無奈的說,對方請求法院援引了一個但書。這個但書是這樣,十歲以下兒童,遇父母離婚時,考慮母親對孩子的成長最為有利,規定孩子的監護權歸女方。

    但是,如果有證據證明男方對孩子的生活與教育更為有利,也可以將孩子的監護權判歸男方。

    現在男方是校辦公室主任,工作與收入都很穩定。而余馨卻是在校辦第三產業工作。學校出了證明,這個第三產業由於經營狀況不好,正準備申請吊銷。

    余馨已經一無所有,學校裡的單身宿舍也被收回,她連住的地方都沒有了。就在此時,她遇上瓊斯。

    京城國際機場,張秋生告訴余馨,瓊斯是騙子。騙子又怎麼了?還有比前夫更騙,更心狠手辣的?僅僅為了一個校辦室主任,就捨得拋棄五年的感情。僅僅為了討好現任妻子,連只尺大小的單身宿舍都要收回。

    瓊斯能騙我什麼?大不了反悔不與我結婚了,或者將我轉手賣了。那又怎麼樣?不就是一死麼!我對不起爸爸,死了好見他老人家去!

    前途渺茫,不知哪一天就死在異國他鄉。余馨將爸爸的小提琴交給張秋生抵押,真實的意思是,如果自己死了,這把琴就不知會流落何處。

    張秋生琴拉的這樣好,應當是個愛琴之人。將琴放在他那兒,也算是有了一個好的歸宿。

    張秋生的關心,讓已經絕望的余馨感到了一絲溫暖。這世上還是有好人。張秋生的琴聲,又給了她一絲生活的希望。在琴聲裡,余馨心想,我不能死,那樣爸爸會失望。九泉之下見了我,爸爸也會痛心疾首。

    余馨好想好想再見一次爸爸,要對爸爸說,對不起!要告訴爸爸,經過生活的打擊,女兒已經懂事了,請爸爸放心。她要堅強地活下去,一定要將他的外孫要回來。

    余馨做了一桌中國菜。洗去臉上的淚痕,招呼客人上桌。

    瓊斯非常感謝張秋生。一是剛才在路上,他一再打招呼,千萬不能將他找人打陸克謙的事告訴太太。否則太太非離他而去。

    張秋生感到很驚訝,這個無賴竟然這樣怕老婆。難怪他讓別人上前,自己躲在小巷裡呢。

    另外瓊斯從沒吃過這麼多好吃的中國菜。他是沾了張秋生的光,這點他承認並表示感謝。

    張秋生吃飯快,帶著別人也很快就吃完了這桌豐盛的晚餐。飯後余馨突然拿出小提琴,請張秋生再拉一首。她的請求很懇切,再過兩天就要去音樂學院面試了,想聽聽張秋生的琴。

    陸克謙知道余馨的琴拉得很好。沒想到余馨竟然請秋生拉琴。並且明顯可以看出,余馨認為秋生的琴藝比她好。

    秋生在他家窗口擺燒烤攤時,那樣子不像長著藝術細胞啊?就是一個簡簡單單的中學生,陽光、樂觀,積極向上。想不到這小子竟然會拉小提琴。

    張秋生考慮了一會,拉了一首巴赫的《g弦上的詠歎調》。這首曲子有一個傳說,在某次的宮廷舞會上,大提琴被人做了手腳。除了g弦,其它琴弦都被弄斷了。某些人就是要看巴赫的笑話。結果他只用一根g弦即興演奏了一首曲子,這首曲子就叫《g弦上的詠歎調》。

    巴赫,西方古典音樂之父,第一個採用十二平均律作曲的音樂天才,在他死後一百多年,這首《g弦上的詠歎調》才開始流行。

    歌德對這首音樂的評價是,如同上帝在創造世界之前,思想在心中的流動。我們不需要眼睛,不需要耳朵,也不需要其他感官,因為我內心裡就有這種律動,源源而出。

    還有人評價這首音樂:「那是在絕境之中誕生的心動旋律。」

    在場的人都被那華麗而又莊嚴的音樂打動,除了瓊斯。

    瓊斯沒有一點音樂細胞,對於任何音樂都欣賞無能。但是他不敢有任何一點點不耐煩的表情,害怕余馨鄙視他的粗魯。

    一曲終了,四個人保持著久久地沉靜。直到有人來買書,余馨出去時,瓊斯輕聲說道:「哎,張,記得我倆的約定嗎?就是那個,東京大屠殺。剛才我已經說過。你不考慮一下?」

    陸克謙真的鄙視瓊斯。剛剛聽了一首美妙的音樂,餘音還在心中迴盪,就被這麼個粗人打破。正準備不顧客人身份喝止,你這是教小孩子學壞。

    張秋生沒等陸克謙說話,他就先說了:「過幾天就開學了。我要回去上課。哪有時間陪你去日本?」

    很有些人的性格就是執著,不管好事壞事,他們都要幹到底。瓊斯就是這樣的人。他見張秋生不去日本,馬上又說:「那我們去拉斯維加絲。來一個拉斯維加絲大屠殺也一樣。」

    陸克謙這時才知道,瓊斯嘴裡的大屠殺原來是賭博。這還是帶孩子學壞,他又要制止。

    張秋生又搶先說話:「不去!拉斯維加絲太遠。我這幾天都在曼哈頓華爾街附近轉,連旁邊的唐人街都沒去。明天要去那兒轉轉。身為華人,到紐約來,連唐人街都沒去,太說不過去。」

    瓊斯一拍大腿,說:「好極了!明天我們先去唐人街。那兒有直接去大西洋城的車。屠殺一次大西洋城也不錯。」

    這壞蛋怎麼總是拉著秋生去賭博啊?不過秋生不錯,堅決拒絕這壞蛋的引誘與拉攏。

    此時張秋生卻想,帶陸大哥去賭場也不錯。反正是幫他脫貧致富,在哪兒撈錢不是一樣麼?可是,陸大哥是正派人,肯去賭場嗎?

    余馨料理完前面的事回來了。張秋生將賭場的事放一邊,突然問道:「余姐姐,你是哪兒人啊?」

    得為余姐姐報仇。張秋生知道自己德行,過了今晚恐怕就忘了,得先將地點、人物記下,回國後辦這事。

    余馨說她是東北大黑山人。張秋生大喜,這不是李滿屯老家麼?他原打算找牛長風、牛躍進,讓這些道上人沒事就去騷擾、恐嚇。沒想到竟然落到李滿屯手上,此事好辦,此仇好報。

    張秋生抓起旁邊的電話,也不管現在中國是白天還是黑夜,更不管李滿屯現在是睡著還是醒著。

    電話接通了,張秋生對著電話也不寒暄,直接就說:「李滿屯啊,可不得了了,你們老家出大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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