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龍騰世紀 第七十二章 見面不如聞名 文 / 柳暗花溟

    她是實話實說,可到包縣令耳朵裡就變成:春六小姐跟養父很親近,而她的養父是賢王府的親衛除長。以此推理,春六的意思就是春大山的意思,春大山的意思就是韓世子的意思,韓世子的意思就是賢王的意思,賢王的意思就是皇上的意思。

    想到這,白麵包縣令的冷汗就下來了,驚動了天聽,那還了得!他必須的、一定的、以及絕對的要配合春六小姐,不得有誤。

    於是春荼蘼要求見被告,要求看初審的文書,要求看方娘子的屍體,都被痛快應下,令她對包縣令大有好感。當然,方娘子的姓氏她沒有透露,現在仍以無名女屍來對待。因為怕這個案子幕後有黑手,她和父親最好都表現得不知情才好。

    雖然還沒有上堂,也沒有公開審理,但口供已經有了一份兒,可惜只有兩個被告和當時報案者的。供詞乏善可陳,只薄薄一頁紙,春荼蘼從頭看到尾,也只用了片刻工夫:報案者的口供和韓無畏編造的完全一致,兩個被告是絕不承認殺人。

    然後,她就見了兩個當事人,可笑的是,這兩個和尚都不知道自己有了狀師。春荼蘼到大牢去探視的時候,他們安之若素、處之泰然的坐在大牢裡唸經,深刻體現何處不修行的理念。

    令春荼蘼感到無奈的是,他們聽說她是狀師,連忙表示感謝,然後謝絕,認為不需要。她解說了半天,他們卻仍然堅信凡事自有因果,不要反抗,只要接受就好。望塵被殺,是前世欠了那個兇手的血債,這一世當還。不應該有怨恨之心。他們被冤枉,也是前世種下的因,他們要逆來順受。若能看透因果,即會超脫俗世。

    這些似是而非的佛理。春荼蘼因為沒有宗教信仰,實在想不出反駁的話來。她本想乾脆就做死者的狀師算了,讓這兩個「虎狼囤於階陛,尚談因果」的和尚求仁得仁去。可方娘子身份未明。大唐律不允許為非親非故的人申冤,若這兩個和尚不答應,她就上不得公堂,私下調查又多方受限。

    自從在大唐以狀師為業。從來是她讓別人撓頭,現在終於遇到了剋星,有人能讓她撓頭不止了。到後來。逼得她怒了。冷聲道,「我以前總以為,學佛會讓人智慧通達,卻不知也能學得如此迂腐。照你們所說,惡人要作惡,受傷害的人都是前世欠的,這一世就活該。你們談因果。我卻知道善有善報,天道輪迴,佛祖也有金剛之怒。你們不肯配合,讓死者如何瞑目?惡人不受懲罰,以後會變本加厲,傷害更多善良無辜的人。兩位大師倒是看透了因果,豈不知你們的行為和作惡一般無異,惡人不除,世間正義凌淪,以後再有受害的人,都是拜兩位大師所賜!不知這又是什麼因果?不知這又是什麼人間正道?不知兩位明哲保身,自求圓滿,可想過世人?不知成全小道而棄大義,也是悟道嗎?」

    本心和望空目瞪口呆。可見,他們是參禪參得走了極端。

    春荼蘼知道他們必須要好好想一想,扔下這席話就不再多說,轉身離開,由包縣令親自陪著,去了停放屍體的地方。才走近,就聞到一股怪味,身邊跟著的小吏連忙遞過浸過草藥的布條,讓包縣令,春荼蘼和隨行的小鳳堵上口鼻。

    其實春荼蘼也不太適應,在現代時,屍體都是放在冷櫃裡,只有藥水味,沒有強烈屍臭。

    而儘管提前做了很多心理建設,在看到方娘子屍身的剎那,她還是很難過,只是掩飾得非常好,沒讓包縣令看出來。很快,她強壓下心中翻騰,以專業的目光面對。

    「此女子年約三十上下,手掌細柔,略有薄繭,據屬下推測,應該家境不錯,卻也要進行日常勞作。」仵作是包縣令叫來的,因而回話時是對上司,語氣很恭敬,「另外,她身上並無其他致命傷痕,只怕是溺斃,失足落溪也是可能。」

    「山溪水清淺,如何能淹死人?」包縣令問道,同時瞄了一眼春荼蘼。

    春荼蘼立即知道,他們之前有過這樣的對話,所以現在是說給她聽的。

    果然,仵作對答如流,「溪水雖淺,但前幾天下過一場不小的春雨,水流很急。加上溪道中的石頭圓且濕滑,不易落足,不小心踩下,摔倒,別說纖纖弱質女流,就是成年男子站在溪中,也會被衝下去。而那條溪的中途,因為地勢的關係形成了一個不小的湖泊,最深處有兩人深,若無潛水之技或者有人相救,必定凶多吉少。當然,也可能她是直接掉入那個湖裡,然後從那處被衝到下游,然後被發現。」

    「唉,真是可憐。」包縣令無盡同情,但話裡的意思再明白不過。想斷無名女屍,也就是方娘子失足落水,不幸溺亡。

    歎息完,又轉向春荼蘼,「春六小姐,不,春狀師以為如何?」

    「我很好奇,這個女人怎麼一個人跑到深山裡去呢?如果說無名寺還算在半山腰,周圍有下山的路,那條溪水的上游,或者是那個湖泊,都在群山深處是不是?」她說得細聲細氣,態度溫和中帶著對權威的崇拜,麻痺了包縣令。

    切,傳得神乎其神,真是見面不如聞名。其實不過是個小姑娘,懂什麼刑律之事?說不定之前是誤打誤撞的贏了幾場官司,皇上為了捧白相,特意透露出的消息,讓她有名氣罷了。

    有了這個認知,包縣令沉吟了片刻,就大著膽子道,「這個嘛,據本官推測,定是這女子在山間迷路,走到無名寺後面的荒林時,路遇望塵和尚。那和尚歹心頓起,意圖逼姦,哪想到這女子是個厲害的,反倒藉機把望塵和尚打倒,推入井中摔死。害怕之中,她遺失了自己的一隻鞋子。慌不擇路之下。她跑進了深山,迷失方向。或者,那時正是半夜,視物不清。她落入溪水,結果被衝到湖裡致死。」

    聽完這些,春荼蘼差點給包縣令鼓掌。他應該去寫小說或者樂舞故事,當個縣令太委屈人才了。其實各縣刑獄訴訟之事是由判官。或者刑房的掌書記主管,大案要案縣令才插手,而這個案子撲朔迷離,顯然包縣令駕馭不了。只能靠想像了。不得不說,編得很圓滿,而且很有戲劇性。若這樣結案。可算是皆大歡喜,因為有糾葛的雙方都死了。沒有苦主,也沒有受害人。

    可惜,如此結果方娘子不答應,春大山不答應,她春荼蘼也不答應!

    大唐的驗屍水平很低,而因為尊重死者。方娘子連身上的衣服也沒脫。這些事都是約定俗成,對當代的科學技術水平,她也沒有嘲笑的意思。她不能容忍的,只是不負責。

    「大人,我對這個說法倒是有幾個疑問。」她向前走了一步,站到方娘子屍身面前,垂下眼睛,沒有絲毫的害怕之態。

    方娘子在水中浸泡的並不久,身體和五官腫脹得不嚴重,面目清晰,令她的腦海中,驟然浮現出方娘子溫柔大方的笑意,那麼活靈活現,而不是如此,臉色灰白,死氣沉沉。瞬間,她幾乎落淚。

    生命,怎麼能如此頑強,卻又怎麼能如此脆弱,讓她如何能不心生敬畏?讓她如何能不堅信,生命的尊嚴,任何人都無權侵犯!

    她以手帕裹手,輕輕側翻過屍身。方娘子的身體已經僵硬,有一種死人才有的沉重。小鳳不用吩咐,自然上前幫忙,倒把仵作和包縣令給驚到了,都來不及出聲阻止。

    再抬眼,在包縣令眼中,春荼蘼像變了一個人,雙眼熠熠生輝,有一種名為自信,但他不知道是什麼的氣質自然散發,令他覺得之前大錯而特錯。這個小姑娘,不是因為身為白相的遺失孫女而得利,是她自己本事,將來必定會成為大人物!

    「大人,請您看這兒。」春荼蘼掀開方娘子那把烏油油的長髮,指著方娘子的後頸。那裡青黑一片,能看到清晰的指印。

    其大小,應該是一個男人的手。

    包縣令嚇了一大跳,「這這這……這是怎麼回事?」他看向仵作,震驚中有著譴責。

    仵作也驚到了,不顧身份擠上前,看到印跡後臉都白了,「屬下,屬下之前沒看到。」之後立即改口,「是屬下疏忽,容屬下再驗!」

    「不用了。」春荼蘼輕輕放平屍身,冷冷地道,「我曾聽聞,仵作之職,是讓死者說話,是為死者說話,這樣才能平息他們的冤情,讓他們早登極樂。我可以容忍你技術不精,卻不能容忍你馬虎了事,不重證據,先入為主。」

    「春六小姐,這……你看……」包縣令看向春荼蘼的神色滿是驚駭和敬畏,好像她能溝通陰陽,長了透視眼似的。

    其實春荼蘼只是推測。

    因為她知道,方娘子不會憑白無故進入山間險地,更不會殺人。就算殺了,她也不是立即逃跑的性格。可她就是死在那兒,那就一定是謀殺。死於水中,不是自己失足,就是被兇手溺斃。大多數同類案子,兇手都是按住死者的後脖子,浸在水裡的。

    她不懂法醫學,但是身為律師,多少懂點皮毛。而這些表面證據,只需要常識就可以。當然了,是在現代見多識廣的常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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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6有話要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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