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龍騰世紀 第七十七章 陪都也是都 文 / 柳暗花溟

    王豪強惱羞成怒的幾近吐血,賭咒發誓,連自家祖宗的靈魂都押上了,說真真正正就是丟了二百兩。他那模樣,連竇縣令都同情了,只是竇縣令與春荼蘼打了不止一次交道,知道這小姑娘雖然年紀小,卻從來不在正事上開玩笑,也不會做無用功,不禁也是好奇地問道,「春狀師,被告王某已經確認,本縣都聽得清清楚楚,不會讓他出爾反爾。不知,你對此還有何異議?」

    春荼蘼一搖頭,「沒有。」

    啊?!堂上堂下、被告原告都因為她的回答而呆住了。而她卻好像鬆了口氣似的說,「大人,這樣的話,此案根本就不成立了,我代表原告孔掌櫃撤訴,並希望被告王某今後也不再對我的委託人指控及誣蔑,並退回失銀一百兩。」

    眾人皆驚。

    「你這是何意?」竇縣令分外不解,但不知為什麼,心裡卻有一種看好戲的隱約興奮。

    「很簡單哪。」春荼蘼攤開手,神情分外無辜,「裝銀的箱子是一模一樣的,可以說是人們帶銀的普通款式,也就是說,可能屬於任何人。惟一可分辨其歸屬的,就是箱中所裝之物。既然王郎君說他的箱子中有銀二百兩,可孔掌櫃卻只拾銀一百兩。況,雙方都有證人,一證明被告所說不假,二證明原告人品名聲俱佳,不會貪吞。雙方各執一詞,難辨直假。那麼,這說明了什麼?說明這個箱子根本就不是屬於王郎君的,裡面的銀子自然也不是他的。王郎君氣不過有人拾金面半昧。實際上只是冒認了而已。所以,雙方才說不攏呀。」

    姓王的愣住了,臉色瞬間慘白。而孔掌櫃還沒回過味來,只怔怔望向春荼蘼。

    然而。春荼蘼第三波的反擊到了。她面向竇縣令,略施一禮道,「依大唐律。拾失物而交公,若一月之內無人領取,由官府抽取暫管的費用後,失物就歸拾取者所有。如今距此事發生之日,尚有三天就足一個月了,如何判決,大人明鑒。」

    到她說出這番話。眾人才恍然大悟。孔掌櫃固然有揚眉吐氣之感,王某人卻驚呆了,急急忙忙地道,「怎麼是無主失物,明明是我的銀子!」

    「你失的是二百兩。人家撿的是一百兩。當時,還有人看到孔掌櫃撿到箱子後,一直蹲在橋頭等失主,期間都沒有動過地方。也就是說,那銀子和銀箱根本不是你的,因為銀子數目不對呀。」春荼蘼很「同情」地說,「你損失那麼一大筆錢,我很為你難過。可惜啊,剛才我已經再三向你確認。是你自己否定的事實。那就……實在沒辦法嘍。王郎君,你節哀吧。」她面帶微笑,但眼神中卻有冷意。而那輕蔑和不齒,像刀子一樣,真戳人心。

    王某人眨了兩下眼睛,之後撲通坐在地上。臉色慘白。因為他終於明白了一件事:他輸了官司!輸了銀子!還輸了人!

    本來,按照他失銀的總額,他只需要付出幾兩銀子的謝儀,失銀就可全部收回。其實,人家孔掌櫃還不一定收下。可是他捨不得名聲和銀子就罷了,卻還貪心不足,想藉機行那訛詐之事。更沒想到的是,他遇到了大唐的第一位女狀師,不僅令他偷雞不成蝕把米,還令他大大的出血和丟人。

    此人是本地豪強,用現代人的觀念理解,就是有江湖背景的人,行事講求規矩道義而輕視律法,接近黑*社會的性質。但豪強有好有壞,有大有小,王某人就是那小而壞的,平時強橫得很,也沒少傷害別人、得罪同行。所以他這次的齷齪行事,大家都心知肚明,但一來惹不起他,二來苦無證據,現在看到他吃了憋,還是春家小娘子輕輕巧巧就解決了他,幾乎無人不感覺痛快。相應的,對春荼蘼好感倍增。

    當然,這姓王的現在恨死了春荼蘼,很想報復。但是一看到大萌和一刀兩個站在堂下的護衛那凶神惡煞的模樣,打又打不過。再想起英、潘兩家是春家的靠山,惹也惹不起,只有打落牙齒往肚子裡咽,而且是和著血咽。

    這個案子,算是大快人心。孔掌櫃依律取回失銀為已有時,春荼蘼按規矩提了兩成約二十兩,即不會因為孔掌櫃是白得的錢,非要多給,甚至全部奉送而點頭,也不會少取一分。所謂職業道德,就是如此。

    這之後,她又接了一樁忠心婢女案,卻是竇縣令委託於她,一是因為有破案壓力,二是因為被冤枉和懷疑的人,少年時和竇縣令就讀一間學館,算是有同學之誼。

    案件的起因是這樣的,洛陽一個富戶倪家,半夜被匪類強行進入。匪徒要殺主人夫婦及他們還未成年的一雙兒女,還要放火燒屋。這時女主人的貼身婢女、名為秋葉的挺身而出,冷靜地言道:各位好漢是求財,何必傷害人命?她不慌不懼,侃侃而談,勸退了匪徒不說,還冒險帶他們去庫房,劫走了財物,保住主人一家大小的生命安全。

    事後,劫後餘生的倪郎君夫婦分外感激秋葉,財產雖然損失嚴重,但只要有命在,一切都可以重來。至少,那些田莊和鋪子仍在。因此,不僅還了秋葉賣身契,給她自由,倪郎君更是認其為義妹,當成小姐養在府裡,張羅了厚厚地備上嫁妝,打算再給她配一門好親。

    相應的,有忠婢就要有真兇。在洛陽城內、而且還是富人區發生這種入室搶劫案,算不得驚天之事,卻也是很了不得了,縣令必須要緝拿歹徒,還一方平安才行。不然,在這個權貴扎推兒的地方,竇縣令落個不稱職、不作為的觀感,不死也得脫層皮。

    怪道人都說京官難做。雖然洛陽不是長安,但陪都也是都啊。

    最後查來查去,倪家人提供了一個嫌疑犯,就是倪夫人的遠房表弟,借住在倪家,等著長安派官的尹源尹先生。

    指認他,原因有三。

    一,尹源來不久後,就出了入室搶劫案,之前倪家連小偷都沒鬧過。二,出事的當天,全家人只有他不在。而且據他供說,是貪圖城外一家小店的美酒,結果醉臥山野,偏偏卻無人證明。三,在倪家期間,他曾幫助表姐清理過庫房的賬冊,知道財物的所在。四,全府都被搜刮過,連下人房都有損失,可他的房間完好。五,當晚倪家側門偷開,匪徒實際上是大搖大擺走進來的,沒有飛簷走壁。這說明,此案有內奸,而且是住在外院的。

    證據似乎很確鑿,竇縣令儘管相信同學不會做這種事,可苦於無從辯解。而倪家忠厚,怕傷了親戚情分,本想拼著財產損失,不追究就算了。可尹源卻是個耿直脾氣,不然也不會滿腹才華卻一直未能入仕為官了。他目前是在等官期間,名聲不能有損,況且他書生意氣,認為是非黑白自有定論,居然自己入監,非要竇縣令還他一個公道不可。

    竇縣令騎虎難下、焦頭爛額,不得已之下,想到春荼蘼是個能扭轉乾坤的人,就做主和她簽了委託合同,在此大唐稱為代訟契約。尹源本來自認身正不怕影斜,不肯請狀師,是竇縣令強行決定,並自掏腰包,許了五十兩之銀資,預付五兩,勝訴之日全部付清。

    「能贏嗎?」竇縣令問春荼蘼,「還尹郎君清白,再找出真兇,不僅本官許諾算數,倪家還打算出賞銀三百兩,假如能找回一半失物的話。」

    「大人,世上無一定贏的案子,就像無一定可治癒的病症。」論及公事,春荼蘼很是認真嚴肅,坦率真誠,「大夫們常說,治得了病,治不了命,如果尹先生真有罪,大人應知天理循環,惡有惡報。但若他是清白的,我的把握自然更大。不過無論如何,我身為狀師,自然有職業操守,不管他是壞人還是好人,即接了案子,就必然全力以赴,維護他的利益。」

    春荼蘼的論調,隱含著新奇的觀念,但卻讓人很容易理解和讚賞。於是,事情就這麼定下了。當然,如果能找回真兇,追回財產,她也不會拒絕額外的獎賞。勞動所得,天經地義。

    因為竇縣令特別允許,春荼蘼這回待遇不錯,得已把大堆卷宗帶回家研究閱讀。她再次感歎沒有複印機和電腦文件的不方便,不然也不用在拿卷宗時,光手續就辦理了半天。

    「不是離開審還有十天嗎?晚上不要熬夜吧?」當天晚飯後,春青陽心疼的看著伏案的春荼蘼。她點了明晃晃的好幾根大蠟燭,擺明要挑燈夜戰了。

    「我到困了時,自然就會睡了。」春荼蘼哄著祖父,「再說案子不是天天有,這些日子我胡吃悶睡的,精力儲存得多到用不完,看,我都長胖了呢。」她捏捏腰上的肉。

    「就是胖點才好。」春青陽對孫女不滿意,「我最近和妙手堂的陶大夫聊了幾回,他說,人要順應天時才能身體好。天黑入睡,天明起身,像你這樣晨昏顛倒的,很容易毀了身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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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6有話要說…………

    失銀案,讀者朋友們有猜中情節的誒,真鳥不起!以後的案子,歡迎大家繼續猜測,複雜些的案情,會開劇情猜測貼滴。

    感謝尋找失落的愛情?打賞的桃花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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