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龍騰世紀 第一百四十六章 兩份合同 文 / 笑溪溪

    此時的華宜兄弟旗下的簽約歌手方面,說實話……的確是不多!

    比起在影視方面的成就,李兵兵、范兵兵兩人等諸多台柱來說,音樂方面的人才……實在是太少!

    此時的華宜兄弟雖然在影視方面,雖說是華夏數一數二的龍頭老大,不過在音樂方面……

    不得不說,還稚嫩的很。

    1999年,華宜兄弟音樂公司建立的時候,公司還並沒有想要大舉進軍樂壇,只是想要試試水,但是沒有想到的是,簽下的第一個藝人組合玉泉,短短的幾年時間,便紅透大江南北,為華宜兄弟賺取了十足的財富。

    從那之後,華宜兄弟最終才決定,正式涉足華語樂壇!

    而之後華宜兄弟在音樂方面的建樹,不可謂是多,唯有在三四年之前的一名從幕後轉至閃光燈之下的歌手黃正取得了不錯的成績,除此之外……

    還真沒有取得什麼太好的成績!

    日後的華宜兄弟,在華語樂壇可能會擁有一些舉足輕重的藝人,但是現在,2004年年末的時候,只有玉泉、黃正這兩名著名歌星。

    除此之外,恐怕就是剛剛出道不久,目前只有一張專輯的門傑與陽坤二人,算是公司準備接下來全力培養的兩名新人。

    而門傑,顯而易見,不論是在人氣、年齡、天賦還是實力上面,絲毫不遜色與原本準備大力培養的陽坤,甚至猶有過之。

    「梅姐,你跟我透個話,你這麼問我,是不是……公司有了什麼新的想法?」

    實在想不通梅魅問題的關鍵,門傑絲毫不吝嗇表現出自己的無知,輕聲的詢問道。

    「的確,公司有一些新的想法,想要徵求一下你的意見!」

    微微點了點頭。既然已經準備開始勸說門傑,自然要將事情的原委盡數告知。

    「公司高層的想法是,想要讓你將日後事業的重心,傾向於音樂製作,將電影、電視劇當做是你的副業,將大部分的時間與精力投入到音樂事業當中!」

    「這……」

    聞言,門傑微微一愣,不過下一刻。卻也明白了過來。

    電視劇方面,門傑雖說是有一部作品,不過在加入了華宜兄弟之後,就再也沒有拍過,顯然,是壓根就沒有大力發展電視劇的想法。

    電影方面,雖說發展的不錯,但是前不久卻傳出了門傑得罪了房成龍的消息,門傑即將出演房成龍電影的事情也只有門傑一人知道,即便是趙棟都不清楚。公司自然不知道。

    此時的公司,可能是人為門傑得罪了房成龍。在房成龍的報復之下,日後在電影方面的發展不會太大。

    再加上最近門傑正在錄製新專輯,獲得了李彤等人的大力誇讚,公司最終才決定,想要讓門傑大力發展音樂,放棄影視行業。

    對了!

    想到這裡,門傑眼珠猛地一亮。似乎是想到了什麼,「既然這樣的話,我為什麼不趁著這個機會。好好地獲取一筆利潤呢?!」

    心中想著,門傑的心臟不由得砰砰直跳,似乎是有了什麼天大的好想法一樣,但為了不讓梅魅起疑,強壓著心頭的激動,輕描淡寫道。

    「梅姐,說實話,以的確也是有這種想法,影視行業……呵呵,不說也罷!總而言之,我本人的確也是想要大力發展音樂,盡快的成為一名頂級歌星!」

    說到這裡,梅魅臉上不由得流露出了一抹喜色,心中對於接下來的說辭更加有了信心。

    「不過……梅姐,我記得我是去年年末的時候,跟華宜兄弟簽下的合同,到現在已經一年了吧?」

    見梅魅點了點頭,門傑繼續說道,「現在是十月末,今年二月份的時候,我發佈了一張專輯,現在錄製的新專輯要等到明年年初發佈,如果是第三張專輯的話……我想,大概應該是在2006年年初發佈吧?」

    說著,門傑的臉上掛上了一抹詭異的笑容,「那個時候,我記得我和華宜兄弟的合同,似乎是到期了,簽約的時候我和梅姐你簽署的,是一份兩年的合同!」

    「的確是這樣!」

    梅魅微微點了點頭,不可置否的說道,「你的第三張專輯2006年年初發佈的話,你和公司的合同,的確是已經到期了!」

    「不過……」

    緊接著,梅魅的臉上流露出了一抹自信的神色,「合同這種東西到期了不算什麼,畢竟還可以續簽!」

    「續簽?」門傑咧嘴一笑,沒有多說什麼,面帶笑意的看著梅魅,等待著梅魅亮出她今天帶來的底牌!

    雖說門傑剛剛出道不久,但是價值方面……

    已經是顯而易見!

    在簽約的時候,來人除了華宜兄弟之外,還有著另一家公司,不過另一家公司在實力方面距離華宜兄弟差了一籌,而且還要捧他們公司的新歌手沙包亮,所以放棄了門傑。

    但是可惜的是,在這兩個選擇當中,對方顯然是看走眼了!

    其他的不說,光是比較沙包亮與門傑的新專輯的銷量,便完敗門傑,而後更是競爭最佳新人的獎項的時候,同樣惜敗門傑,這足以說明一些消息。

    門傑的實力、潛力,在新人當中,可以說是非常逆天的!

    雖說門傑與華宜兄弟看起來似乎剛剛簽約不久,但是實際上,距離解約,也只剩下寥寥一年的時間!

    如果華宜兄弟再不行動的話,用不了多長的時間,等到門傑的下一張專輯取得了讓人意想不到的好成績的話,可以預見的是,必然會出現許許多多的公司,與華宜兄弟競爭門傑這個潛力歌星!

    到了那個時候,想要再將門傑簽下的話,將會更加困難,這是華宜兄弟不想要見到的。

    所以現在,華宜兄弟就必須要抓緊行動,而今天,顯然是已經為梅魅下達了命令,帶來了足以讓門傑心動的利益,找到了門傑!

    「公司已經決定,給你提供兩份合同,這兩份合同……你可以自己看一看!」

    沒有絲毫的猶豫,梅魅從身旁的手提包當中取出了兩份合同,遞到了門傑的手中,門傑微微點了點頭,也詳細的翻閱了起來。

    比較是關乎到自己切身的利益,門傑不可能不關心!

    微微瞥了一眼,門傑便發現了兩份合同的不同之處!

    這兩份合同代表著的利益,竟然有些很大的差別,而前提條件,就是門傑接下來的專輯的銷量!

    想要獲得這兩份合同中較差的一份,前提條件是門傑的下一張專輯,銷量在100萬到150萬之間,而第二份待遇比較好的合同,則是要求門傑的下一張專輯銷量在150萬以上!

    第二份合同更好一些,第一份合同雖說較之後者要差了一些,不過比起門傑此時與華宜兄弟之間的合同……

    卻是強了不知道多少!

    此時的門傑與華宜兄弟之間的合同,雖說比起一般的新人來說要強了一些,但是某些細節方面,卻還是一個純粹的新人合同!

    別的不說,就說代言!

    通常的新人,能夠接到的代言可以說是非常非常少的,畢竟還沒有出名,不可能有人會主動地過來找你做代言。

    即便是有代言,通常也是公司出面聯繫,為你聯繫到的代言商。

    這種情況之下,門傑與公司之間簽訂的合同,只能夠分到酬勞的40%的情況便出現了!

    通常而言,一些已經成名的一線明星、頂級明星,別的不說,至少在代言費上面,公司通常是分文不收,全部是明星藝人自己的收益。

    畢竟到了那個時候,你已經成名,在代言方面,一般都是代言商主動上門,而非公司聯繫,沒有起到任何的作用,公司自然不會再參與分成。

    而門傑之前獲得的代言……

    不得不說,像門傑這種自力更生的新人,實在是太少了!

    而現在擺在門傑面前的這兩份合同當中,就有著相同的一點,那就是在合同當中,門傑續簽合同之後,日後再有代言出現,那麼門傑本人,將會拿到100%的收益,公司不會再分走哪怕是一分錢!

    當然,交稅不算!

    除此之外,在門傑原本的合同上面的一些新人合約,在這兩份合同當中都已經消失,雖然在優劣方面還有著一絲絲的差距,但是這差距,只不過是獲得的利益分成、享受公司資源、簽約年限等方面。

    旁枝末節門傑已經不需要去理會,真正要理會的,則是最核心,也是最重要的權益!

    雖然兩份合同加起來也有著十幾二十頁a4紙,寫滿了密密麻麻的小字,看起來比較困難,但是裡面的內容,除了核心待遇之外,其他都是大同小異,沒有什麼差別,門傑看起來也很是輕鬆。

    先讓天王系統檢測了一下核心待遇之外的部分的差別、優劣之後,門傑便不再多想,專心的看起了核心的待遇。

    過了不多久,門傑總算將其看完,熟記於胸,閉目思索了片刻之後,這才微微舒了一口氣,心中有了想法。

    並不是單純的去迎合更好的合同,而是利用手中的底牌,去賺取更大的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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