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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卷 四 凶宅怨婦 第八章 無相法則(下) 文 / 求無慾

    隨後,溪望和安琪在晶晶的陪同下,進入主人房調查。進門那一刻,溪望便覺得晨伊所說的話,至少有八成可信,因為在這個僅能放下兩張雙人床狹小房間裡,堆滿各式各樣的商品,包括奶粉、紙尿片、化妝品、衣服、皮包、藥物等等,甚至還有一輛嬰兒車。當中大多還沒有拆開包裝,讓人懷疑這房間到底是用來住人,還是商店的倉庫。

    溪望往垃圾桶瞥了一眼,發現裡面有很多景區的門票,便向晶晶問道:「周家經常到景區遊覽嗎?」

    「只有周先生跟周太太經常到處跑,曉雪不喜歡到景區玩,只喜歡購物,你看她買的東西都快把這房間塞滿了。」晶晶露出不屑的神色,「他們好像不是來生孩子,而是來旅遊似的,不停地去玩去購物。彷彿這輩子也花過錢,來這裡後就拚命地花,買東西從來只買最貴,感覺就像少花一分錢也會吃虧。不過芷珊倒是挺乖的,經常會主動幫忙做家務,而且她來香港之後,好像就只買了一部iphone5和幾套衣服。不像她姐姐,幾乎想把整個香港都買下來。」

    「嗯。」溪望隨口應答一聲,目光落到本案的關鍵所在——窗戶。

    主人房只有一個窗戶,但這個窗戶整整佔了一面牆,寬約兩米,高約一米六,而窗台往外伸出約60厘米,幾乎可以當作單人床用。窗戶由九個窗扇組成,呈九宮格佈置。下面三個窗扇較小,而且是封閉的,不能開啟,應該是為了防止放在窗台上的物品掉出窗外。中間三個窗扇以正中央最大,但同樣是封閉的,只有兩側的小窗扇可以開啟,不過都裝有活動窗花,而且都以銅鎖鎖上。

    溪望詢問晶晶同,銅鎖的鑰匙存放在哪裡,對方答道:「鎖頭是上一手業主留下來的,我沒有鑰匙。這些窗花是火災時用來逃生的,但這裡可是29樓,就算能打開也沒人敢爬出去吧?所以我就沒打算更換。」

    銅鎖沒有鑰匙,也沒有被撬的痕跡,因此嬰兒應該是從上面的窗扇扔下樓。溪望仔細觀察上面三個窗扇,發現都能開啟,但只能打開一道小縫。雖然沒有窗花,但這道小縫別說是成年人,就算三歲孩童也鑽不出去。不過,若要將初生嬰兒拋出去,這道小縫的大小卻是剛剛好。而且,靠近裡面的窗扇是打開的。

    最上面的一排窗扇,跟地板的距離約有兩米,要將嬰兒從打開的窗戶拋出去,必須以窗台作踏腳石。因此,溪望立刻查看窗台上是否留有腳印。果然,在窗台靠近裡側的位置上,他找到一個隱藏於雜物中的鞋印。

    「有發現?」安琪緊張問道。

    溪望看了看地上隨意放置的幾雙拖鞋,再往晶晶腳下瞥了一眼,皺眉道:「或許能縮小調查範圍。」他在地上撿起一隻拖鞋,與窗台上的鞋印作對比,確認鞋底的花紋與鞋印相同,大小亦一致。

    他揚了揚手中的拖鞋,向晶晶問道:「這裡一共有多少雙拖鞋?」

    晶晶答道:「我沒數過呢,至少有二十雙吧!」

    「有幾種款式?多少個碼數?」

    「拖鞋都是在樓下的商場買的,只有男女兩個款式,同款式的碼數都一樣。」晶晶在地上撿起兩雙拖鞋,男女款式各一雙,向對方展示,「男款肯定會大一點,你手上那只是女款的。」

    「至少能確定兇手是女性。」安琪向溪望展露笑顏。

    溪望苦笑道:「在時間上有作案可能的男性,就只有燕先生一個,這個發現只能說是聊勝於無。」

    三人返回客廳時,發現羅傑跟一名軍裝警察在門外走廊。安琪走出去跟他們交談片刻,回來跟溪望說:「救護車已經將周曉雪送到屯門醫院,她的家人都跟過去。我們先等鑒證科過來取證,然後再去醫院向他們錄取口供。」

    「為什麼現在不去找他們?」溪望不解道。

    「按程序我們該留在現場,以免現場證據被破壞。」

    「你覺得留兩個人在現場,跟留四個有區別嗎?」溪望往門外瞥了一眼。

    「的確沒什麼區別。」安琪點了下頭,跟溪望一同走到門外。交代羅傑留守現場後,兩人便準備前往屯門醫院。

    兩人走向電梯間時,在走廊上遇到一名年輕太太,安琪覺得對方挺眼熟,隨即記起是剛才在值班室前跟林伯聊天的婦女,便禮節性地跟對方打招呼:「你剛搬來嗎?我好像沒見過你呢!」

    「嗯,我住在c室,搬過來才一個月左右。」對方亦禮貌地向她點頭,「我先生姓麥,以後請多多關照。」

    「我叫angel,住在樓上f室,大家樓上樓下,互相照應就是了。」

    「a室是不是出事了?」

    「嗯,有個bb掉下樓了。」

    「真的又死人了?」麥太花容失色,「會不會是李老太的鬼魂作祟呢?」

    「案件還在調查,不方便透露過多細節。不過你放心,我在這裡住了十多年,從沒聽過你住的c室曾發生奇怪的事情。」

    「原來你是警察呀,很厲害耶!不像我,除了煮飯就什麼都不會……」麥太拉著安琪家長裡短地聊了一大堆閒話,安琪只好以公務在身為由,跟溪望抽身離開。

    臨走前,麥太還拉著安琪小聲問道:「他是你男朋友嗎?長得很英俊哦!」

    安琪瞥了眼在電梯前等候的溪望,嬌羞道:「算是吧!」

    兩人乘坐的士前往屯門醫院,途中安琪為掩飾心中莫名而來的羞澀,詢問溪望對此案看法。

    溪望答道:「暫時還不能判斷兇手是誰,不過推斷不外乎三**則。只要掌握到足夠的信息,要查出兇手並不困難。」

    「三**則?」安琪對此頗感興趣,連忙追問三**則是什麼。

    「這是其實我當刑警時總結出來的經驗,不但能用於查案,也能應對日常生活中所有事情,我將其稱之為『無相法則』……」溪望認真地向對方講述自己推理秘訣——

    1、人的一切行為皆為獲取利益及維護既得利益;

    2、一切損害既得利益的行為,皆為獲取更大的利益;

    3、強烈的情緒會令人喪失理智,做出不符合自身利益的行為,譬如復仇。

    安琪沉默半晌,仔細考慮對方所說的「無相法則」,覺得好像挺有道理。

    「只要弄明白這三條法則,查案就容易多了。如果用於日常生活上,你就會知道某些人一定會做哪些事,而又絕對不會做哪些事。」溪望靈機一動,舉例向對方說明,「譬如昨天你突然向榴蓮撒嬌,在別人眼中可能是一反常態,但若套用第一條法則,可以推斷出你是為了保住房子而不惜一切。」

    「看你把我說得像見錢眼開似的。」安琪不忿地往對方胸口打了一拳,但力道與昨天相比要柔和多了,只屬情侶間的打鬧,溪望亦覺不疼不癢。

    她思索片刻又道:「之前大陸多個城市發生打砸日本車及壽司店事件,應該屬於第三條吧?」

    「不是,該屬第一條。」溪望輕輕搖頭,逐解釋道,「那只是瞎起哄,所謂的民族情緒不過是借口。上街的人目的只在於打砸搶,就算跟日本毫無關係的店舖及車輛也受到牽連。這些人只為宣洩自己的不滿情緒,這種打砸在某程度上可視為一種『娛樂』,屬於精神上的獲益。其實開日本車的是中國人,經營壽司店的也是中國人,這種毫無理性打砸,對日本沒有絲毫影響,反而讓我們的同胞蒙受莫大損失。」

    「在香港不可能發生這種事,如果有人在這裡打砸,哪怕只是砸壞一個後視鏡也要上法院。」

    溪望笑問:「你昨天揍我一頓也要上法院嗎?」

    「要呀,如果你對我提出控訴就要上法院了,可能還要坐牢呢!」安琪嬌柔地依偎在對方身上,「你捨得嗎?」

    溪望笑而不語,於心中念道:還是第一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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