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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卷 第九章 「車震」遭偷拍 文 / 風裳

    丁飛飛的第一反應不是伸手去拾那件西服外套,卻是下意識的抱住了自己的身體。|

    那輛飛馳而出的麵包車上,赫然印著一個商標似的圖案,那是本市最具影響力的報社標誌。

    麵包車裡做著的是要去現場採訪一起搶劫案的報社記者,以記者職業的敏感度,當剛到南宮浩楓那輛蘭博基尼的車子時,他就覺察到了,這車子和他的主人一定比那個搶劫案更有新聞價值。

    尤其是在再細看一眼時,還看了一個女子雙手環抱著身體坐在副駕駛的位置上,記者不禁想起了當下很流行的「車震」事件。

    莫不是這豪車的主人,也趕了一會時髦。

    南宮浩楓少有緋聞,一來是他本就不是一個高調的人,二來卻是因為他行事謹慎小心。

    險些撞了車後,南宮浩楓句發現那麵包車的車撞下有一雙帶著異樣目光打量著自己和丁飛飛的眼睛。

    這雙眼睛引起了南宮浩楓的警覺,本能的一隻手擋住了車窗,另一隻手撿起了地上的西裝,重新蓋在了丁飛飛的身上。

    蓋上西裝到那一刻,南宮浩楓覺得自己瘋了亦是著魔了。

    看到丁飛飛那若隱若現的身子,南宮浩楓的腦海裡竟然浮現起了昨晚丁飛飛扭動嬌軀的模樣。

    被南宮浩楓以這樣的神情盯著,丁飛飛只覺得尷尬無比。其實南宮浩楓比丁飛飛更尷尬,從來沒有哪個女人他要過一次後,還想要第二次。

    在南宮浩楓的眼裡,女人和女人之間沒有什麼區別。

    索性一道刺眼的光芒滑過夜空,幫南宮浩楓解了圍。

    南宮浩楓照舊擋在丁飛飛的身前,低聲說了一句:「別慌,我沒別的意思。對面麵包車上有人在偷拍,這種事我不允許發生,你也不希望發生對吧?」

    丁飛飛輕聲的「嗯」了一句。

    南宮浩楓繼續說著:「所以現在,你從我的褲兜裡拿出電話。」

    丁飛飛動作十分小心的去拿南宮浩楓褲兜裡的電話,卻因為肢體的接觸,手一抖,觸碰到了南宮浩楓身下略微的膨脹。

    這一碰,丁飛飛的手抖了抖,卻是無意間那那膨脹之上滑過。南宮浩楓本就感覺到了心底的欲求,加上丁飛飛這無意的一碰,他的身子徹底膨脹了起來。

    丁飛飛的臉一瞬間紅了,飛快的拿出了手機,放在了自己的手上。

    為了擺脫這種處境,丁飛飛先開口了問:「我該怎麼辦?」

    「撥通最近聯繫人裡的第三個人。」

    電話撥通,電話那頭傳來了南宮浩楓保鏢的聲音:「總裁,有什麼吩咐?」

    南宮浩楓身子一動不動,吩咐著:「有人偷拍我,人在白色麵包車上,車牌號是95101,車是晚報報社的車子。」

    南宮浩楓並沒有說要自己的保鏢去做什麼,但這好似是南宮浩楓的規矩一般,保鏢應聲答著:「總裁,你放心,保證完成任務。」

    南宮浩楓就保持著這個姿勢,擋在丁飛飛身前,直到那輛麵包車開走後,才重又坐回駕駛位上。

    丁飛飛依舊是面紅耳赤,雖然明白南宮浩楓在發現有人企圖偷拍的時候,第一時間用手擋在了自己身前,又替自己蓋好西服外套,最後甚至擋在了自己的身前,為的只是不讓自己被記者拍到,為的是保護自己的名譽。

    但無論怎樣,丁飛飛都無法去感謝南宮浩楓的這一舉動。被仇人保護,讓丁飛飛覺得很不自在。

    南宮浩楓也不自在,透過候車經看到了丁飛飛滿面的緋紅,就解釋著:「那個,丁飛飛,你別誤會。我不是怕你被記者拍到,我是為了我南宮浩楓和海天集團的名聲著想,才擋在你身前的。」

    「啊?」丁飛飛不解。

    南宮浩楓繼續理直氣壯的說著,將好心變成謊言:「我南宮浩楓的情婦不是誰都可以偷拍的,要是你那個樣子被記者拍到,我的名譽就都會毀了,明白嗎?」

    南宮浩楓不懂自己了,明明是為了丁飛飛著想,怕她被記者拍到,上了報紙,壞了她的名聲,可話從嘴裡說出來,卻又變了味道。

    這一次輪到丁飛飛困惑了,而且比先前更困惑:「什麼情婦啊?」

    南宮浩楓拍了拍方向盤,很是隨意的說著:「意思很簡單,我給出去的錢不會收回來,你又堅持要還,可我又不會要你還錢,所以你只能用另一種方法償還。來的路上我已經想好了,這種償還的方式就是你做我七天的情婦,七天後你我再無瓜葛。」

    「七天?」丁飛飛一時失神,為什麼只有七天,這麼短自己能做什麼呢?那麼多的計劃如何開展,如何才能……

    丁飛飛的失神,讓她將七天二字說出了口,帶著疑惑與不甘心。

    南宮浩楓將這種疑惑與不甘心當場了丁飛飛心中的埋怨,以為丁飛飛覺得做七天自己的情婦很不划算。

    黑著臉,南宮浩楓拾起了支票,放到丁飛飛的手裡:「答應就做我七天的情婦,不答應以後就別提什麼還錢或是不接受我的施捨這類的話了。」

    「可是,為什麼是七天?」哪怕只有一天,丁飛飛都會答應,因為她回使出渾身的解數,讓南宮浩楓迷上自己,進而為自己爭取更多的時間。

    帶著不甘心和不理解,丁飛飛終還是問了南宮浩楓為什麼讓自己做七天的情婦。

    南宮浩楓胡亂的解釋著:「我給你媽媽付的醫藥費正好是一個禮拜的,還有七天足夠我玩膩一個女人,所以就七天。」

    這理由聽起來很荒謬,但因為是從南宮浩楓的嘴裡說出,丁飛飛卻覺得多少還是可信的。

    南宮浩楓禁錮六年的心為丁飛飛活了起來,許是這個女人特別吧,他竟然六年來第一次女同一個女人產生過兩次**。南宮浩楓想弄清楚自己對丁飛飛究竟是一種怎樣的感覺,所以才提議讓丁飛飛留在自己身邊七天。

    只有這樣,他才能弄清自己的心,弄清自己是不是動情了。

    「哦。」聽了南宮浩楓的解釋,丁飛飛只說了這麼一個字。低著頭擺弄手中的支票,半晌丁飛飛才問:「那,那做你七天的情婦,我要做什麼?」

    「做我的女人,只不過沒有任何法律的約束。」南宮浩楓這樣解釋著,自認為自己已經說的很明白了,卻聽到了丁飛飛極其烏龍的問題。

    「做你的情婦,可不可以去你的海天集團,幫你處理業務上的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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