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龍騰世紀 第三百八十二章 關係好了,記得給要簽名 文 / 仙人

    「不用,不用謝。」林某人看到美女警察有些激動起來,不由暗暗鄙視。擦,這丫頭不會也崇拜大明星吧?

    只是他不知道,這個世界上不喜歡明星的其實並不多,像他這樣的傢伙更是絕少。

    一開始他就不喜歡明星那也就算了,但是後來和大明星認識了,竟然還對她無動於衷,這讓大明星非常不爽。

    哼,別的哪個看到我不獻慇勤,我還不相信以我的魅力,都搞不定你小子了?

    這也是因為大明星為什麼來到慶安後首先會找林某人的原因。

    「大……明星,你,你能不能也給我個簽名?」美女警察放鬆了下激動心情,有些擔憂道。

    「好啊,簽在哪?」大明星嘻嘻一笑,自然不會拒絕。笑話,自己可是坐在她車子上呢。

    「這兒。」美女警察拿出一張光碟,可不是大明星的專輯?林某人目瞪口呆。

    大明星嘩啦啦就在上面寫下自己名字,美女警察忙笑道:「其實我有個侄女,她特喜歡你,還天天嚷著要我帶她去看你的演唱會。」

    「哈,你有門票麼?」大明星有些好笑,拿給她兩張演唱會前排門票道,「這個給你。」

    美女警察接過,不由一聲驚呼。因為不僅是前排,而且還離大明星很近,到時候就可以面對面看大明星啦。不過現在已經面對面了。

    「你要不要?」大明星又問林晚傑。

    見她手上空空,自己說要她肯定也沒得給,還不如說不要。林某人很大方一擺手:「我要那個幹什麼?」

    「你,」大明星大怒,沒想到這傢伙竟然這麼說,頓時就惱了,「怎麼說我們也是朋友,你來給我捧捧場有問題啊?真鄙視你!」

    「呃……」

    林某人倒是忘記了這茬,頓時訕笑道:「那個,你還有沒有了?要不給我七八張吧!」

    到時候把娉娉、小月月和仙子帶著,也就四張而已。還有幾張,據說這演唱會門票挺貴?自己為了她可是把一千塊都扔了,怎麼也得賣幾張前排的賺回來啊!

    林某人噁心想著,哪知大明星搖頭道:「對不起,本來還有的,但是現在沒有了!」

    「給錢!」擦,這丫頭耍我呢?林某人頓時就怒了。

    「什麼錢?」大明星一呆,有些奇怪道。

    「兩萬五啊,你剛剛去銀行幹什麼來著?」林某人高傲地撅著頭,彷彿大明星欠了他十萬八萬似的。

    「你,」大明星沒想到這傢伙竟然如此不男人,看到附近有家銀行,氣鼓鼓道,「麻煩你把車在這兒停下,我去給他取錢!」又把頭髮整理好,下了車,取錢去了。

    「喂,她欠你錢啊?」看到林某人也要下車,美女警察有些發呆。

    「是呀,兩萬五。」林某人笑了笑。

    「你真傻。」美女警察立馬鄙視了,「既然她欠你錢,你留著不要,到時候想要錢的話就去找她,這樣一來二去,你倆關係不就很好了?現在把錢要了,她不恨死你才怪?」

    啊,還可以這樣?

    想起大明星剛剛嘟著嘴模樣,好像是她這麼個意思,林某人委屈道:「那現在怎麼辦?」

    「我哪知道。」美女警察鄙視,「不過我可說好了啊,你要是和她關係好了,記得給我多要點簽名!」

    這丫頭,原來打的和我主意一樣啊。林某人瞬間鄙夷,以為美女警察拿著大明星的簽名去賣錢,把所有人都想著和他一樣了。

    不過剛剛才發生搶劫銀行這種事,林某人還是不放心大明星一個人進去的,忙跟了過去。

    還好這次取錢沒發生任何事,但是大明星一轉身就看到他,頓時就怒了:「喂,你還怕我跑了不成?」

    「哪能呢。」林某人訕笑,發現這丫頭渾身是寶,連個簽名都能換錢之後,態度立馬轉變,「你給錢給我,我給你做保鏢,要是你跑了,那不是傻瓜麼?」

    大明星一呆,跟著反應過來:是呀,本小姐又不是欠他的,給這錢是讓他來做保鏢的,哼哼,你敢對我狂,看我不整死你!

    一下明白了主僕關係,她就笑了:「林晚傑,兩萬五可都在這兒了,我倒是想問問,你拿了錢後真的會聽我的話麼?」

    「啊?」林某人本來以為這錢很容易就拿到手的,不過聽了這話,怎麼覺得這錢成燙手的山芋了呢?

    「該保鏢做的,我自然會聽。」想了想,他還是說道。不管了,先把錢拿到手再說,其餘的都是廢話。

    「好,你拿著吧,等等,我倆把合同簽了!」大明星一臉奸計得逞的表情。

    然後也不知道她從哪找來紙筆,就開始寫合同。

    合同大意是讓林某人做這些那些事,日薪一千八,當天付。

    林某人並沒有細看合同,只看到當天付一千八,二話不說就簽了。

    「你看了?」

    「看了。」

    「都明白麼?有不明白的告訴我。」

    「明白。」

    大明星二話不說,立馬又寫下自己名字。一式兩份,一份交給了林某人,一份自己留著。

    因為美女警察的車子還在,倆人也不好就這麼離開,就上去了。

    不過這回大明星坐在前面,因為沒人說話了,林某人才有工夫看起合同來。

    「你不是吧,耍我?」林某人看著合同,每看一條就歎氣一聲,最後終於受不了,怒了,「大明星,你這是找保鏢還是找司機、保姆呢?有你這樣壓搾人的麼?」

    「我怎麼了?」大明星撇嘴,「我做了什麼見不得人的事麼?」

    「你還好意思說。」林某人指著合同念道,「不管什麼時候,只要我叫你,你就得過來,哪怕是半夜三點鐘!不管什麼衣服,只要本小姐讓你洗的,你就必須答應!不管我在哪兒,讓你去接我的時候,就算你沒車,也得打車來接我!不管……」

    他越念越憤怒,看到最後一條,終於嗷嗚一聲哭了:「如違合同,依著合同上三個月工資,每個月三十一天算賠償,共是十六萬七千四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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