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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卷 第九章 「輝煌」的過去 文 / dyx月舞

    從姐姐那裡回來,雖然身體累得不行,我還是纏住了玉容這丫頭,我需要知道那些被漏掉的過去。

    在我的威逼利誘下,終於撬開了這丫頭的小嘴,從玉容的口中,我得知,那個我喊了她這麼久的「娘」的慕容府女主人,不是我的親娘。

    當初大哥介紹時好像是說「這是我娘!」我懶,撿現成的罷了。

    她只是大哥和姐姐的母親。

    而我的娘親,在玉容進府前便已經去世,從府內年代久一點的老人們口中得知,她是位能歌善舞、玲瓏婉約的人兒。據傳她是爹唯一愛的女人。

    因為愛,她便成了慕容府女主人(明帝有個叔叔,人稱齊賢王,當年跟著前一位帝王立下過汗馬功勞,可謂是位高權重,如今雖說閒賦在家,但也是個不容忽略的存在,而幕府的女主人就是他老人家的寶貝女兒—明霞郡主)的眼中釘肉中刺,由於沒有強大的身份背景做支撐,她終於在我五歲那年含恨抑鬱而終。

    我想她走的時候必是不甘的。

    據玉容說,他們稱她蝶夫人。

    這個蝶夫人,我無法想像她的樣子,但看到鏡子裡我的臉,我想,那必是一個不輸於這張臉抑或比這張臉更美的人兒。

    不然,她何以能贏得丞相大人的愛?拋去丞相的身份不說,慕容先生本身就是一個風流倜儻的人物,他愛的人肯定不會差到哪去;她也就不可能引起慕容夫人的嫉恨,按理說,她已經是慕容府的女主人了,身份又貴為一朝郡主,幹嘛跟她一個無名小妾過意不去?

    望著鏡子裡自己的臉,,我不免小小的遺憾了一把,「我」的娘必也是傾城之色吧?可惜見不到了。

    但仔細一想,這樣也未必不好,起碼我以後有什麼事情,大可以拍拍屁股閃人了,省去了許多麻煩、牽扯。

    不要說我不孝,一,我跟這個身體的娘根本沒有什麼關係,第二,那些穿越過來的姐妹們的前車之鑒:大多數都是帶著個「包袱」逃命的。

    言歸正傳,幕菲嫣的娘生前的事情,玉容並不知情,只是聽府裡的下人們說,是受不了夫人的刻薄才抑鬱而終的,但具體詳情,她這個小丫頭也不甚清楚,這種事情在這種深宅大院內也不能隨便的打聽。

    所以關於這個小美人的美貌娘親的事,我只好作罷。

    慕容菲嫣從小喜歡舞刀弄棍的,不喜女紅。仗著老爺及大哥的寵愛,一直刁蠻驕縱、飛揚跋扈,為此沒少挨過夫人的家法。

    喜歡獨來獨往,除了大哥幕緋歌之外,與其他的兄弟姐妹都不怎麼來往,這麼多年,唯一喜歡的事情就是圍著自小與其定下婚約的李慕白轉圈圈,但對方的回應卻極其冷淡,而據可靠消息透漏:李慕白喜歡的是左尚書的女兒,京城有名的才女,左月茗。

    (沒想到居然還是三角的,我小小的汗了一下,同時也鄙視這個傢伙的眼光實在不怎麼地,一個「精神出軌」的男人,較於身體出軌更為可怕,這樣的男人,於我,是看都不會多看一眼的,她倒好,還圍著他轉,也不怕把自己毆死。勇氣實在是可嘉。)

    當今的皇后是自己的姑姑。育有一子一女,兒子是當今太子,排行老四,女兒是明帝最為寵愛的小公主,排行老七。可以說,如今的姑姑,穩坐中宮之位。

    府裡還有四位姨夫人,各有一個孩子。而且她們人我也都見過。

    由於沒什麼關係,我就讓玉容直接省略過去了。

    前戲說的差不多了,下面我們來說一下這個慕容菲嫣的輝煌歷史:

    五歲前,人人都道她是個人見人愛的天使。

    有個美貌的娘親寵著,有愛她的丞相大人護著,那時,她的生活跟所有銜著金湯勺出生的千金大小姐沒什麼區別。

    五歲那年,她的美貌娘親突然因病去世,丞相的愛沒有留住她,年幼的女兒也沒有留住她。

    從此以後,這個小女孩就發生了翻天覆地的變化,那些琴棋書畫、女紅凡是她娘擅長的東西,她一律表示厭惡,偏偏學男孩子舞刀弄槍。也許是因為這個原因吧,她跟慕容緋歌倒比較親近。

    由於娘親的離開,丞相對他這個女兒很是歉疚,於是便加倍的寵愛,凡是他能辦到的,基本上對這個女兒是有求必應。

    為了她以後能生活的好一點,在她很小的時候,就與同朝為官的左相結為了親家,為此夫人還表示過強烈的不滿,說什麼他這個做父親的一碗水端不平……但不滿歸不滿,這事情還是定了下來。

    為此,她沒少受夫人的「家法」伺候。但這些她對自己的丞相老爹從沒提起過。(這點不得不叫人疑惑,按理說以她的個性,應該會到慕容老爹的跟前告狀狠狠的扳回一局才對,可她竟什麼都沒做。)

    隨著年紀的增長,這個被人寵壞的大小姐愈加的無法無天起來,竟然在她及第禮的那天公然表示要結交天下間的美男!

    她的一句話,無異於一記晴天霹靂,驚得一群皇親國戚、文武大臣面面相覷、啞口無言。(老爹是丞相,姑姑是皇后,所以就算是個小小的及第禮也照樣熱鬧。)

    雖然當時礙於一個郡主、一個丞相、一個皇后的威嚴,眾人不敢有異議,但這驚世駭俗的「壯舉」,一夜之間,人盡皆知。

    第二天,就迎來了退婚的李慕白大才子。他的本話是,「不惜一切代價解除和慕容府三小姐的婚約。」

    當時慕容丞相及慕容緋歌突然接到明帝的密令都外出辦事去了,所以這事情在郡主夫人的解決下:順利完成了。

    那個當事人三小姐在得知此事後,什麼話也沒說,既沒哭,也沒鬧,只是一聲不吭的進入房間後,倒頭便睡,第二天就不見了蹤影,據第二天守門的人說,天剛亮城門剛打開,慕容家的三小姐就策馬出了城門。

    慕容老爺及慕容緋歌回來後,就派了大量的人員出城尋找,但一直沒有音信,直到接到南宮公子的信件,才得知「我」在幽離谷。

    聽完後,我可謂是吃了大大的一驚。

    這慕容小姐也未免太彪悍了,就算是我這個開放的現代人也不敢公然的放這種厥詞!

    她還是當朝宰相的千金呢?

    可是即便在發生了這樣的事情之後,慕容丞相、慕容緋歌,即便是以前甚少來往的慕容菲雪都沒有表現出對我的厭惡甚至不滿,甚至是曾甚是討厭我的慕容夫人,這些日子一來除了對我喊她「娘」表現得有些不習慣外,也不曾來找我一點麻煩。

    他們所做的,我全看在眼裡。

    我在心裡暗下決心,若是將來慕容家有需要我的時候,我定然會挺身而出。

    報達他們對我的寬容,是的,是對我的寬容,我本是個外人,現在卻心安理得享受著本該不屬於我的一切。

    雖然已經聽南宮說過了,可遠沒有在慕容家生活了一陣子後再次聽到我那「輝煌」的過去來的震撼。

    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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