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龍騰世紀 84.冥王的條件 文 / 末羽

    「接下來自然是打倒她了,不然還有什麼。」魔王恨鐵不成鋼的說道:「你剛才的表現簡直太慫了,居然立刻人數,我們魔王的面子都被你丟盡了。」

    「不,我不覺得我認輸會影響你們的面子。」

    「你有問題嗎?」魔王冷淡的問道。

    「不,沒有。」

    總而言之,在這種時候還是不要和魔王對著干比較好,莊明歌覺得他說什麼就是什麼吧,要是辯論的話,以魔王活了不知道幾千萬年的積累,自己絕對說不過他。

    與其主動求虐,不如退而沉默。

    「這一次已經不止是你的事情了,魔王所看重的勇者如果輸在了冥王所挑選的人類手裡,我們魔王的面子就徹底一點也不剩了。」

    「所以,下一次見面那個小女孩的時候,你必須贏,而且要贏的漂亮。」

    魔王斬釘截鐵,不容有任何商量的語氣說道。

    莊明歌覺得自己既然給林麗莎跪了,在沒有辦法對付她的不死紋章之前,絕對不是林麗莎的對手,就算拚死一戰,也只不過是給對方製造一點點微不足道的困難。

    「這一點你不需要擔心。」魔王智珠在握,智慧深入大海般不可測,「這一點小小的問題怎麼可能難住我,我今天出現在你的面前,就是給你這個。」

    他掏出了一個紋章,扔到了莊明歌。

    莊明歌連忙接過來仔細看了一眼,發現是一個六對潔白羽翼的天使紋章。

    「這是什麼?」

    「魔王路西法特意為你打造的天使文章。」魔王撒旦說道。

    「為什麼不是墮落天使,話說我一個魔法師帶這樣的紋章太不符了吧。」魔法師就是和惡魔結締契約從而獲得了魔力的人類,在天使的眼睛裡,那是自甘墜落的人類。

    一旦成為魔法師,不論如何偉大,今生都沒有進入天堂的機會了。

    在天使的眼睛裡,魔法師就是惡魔的走狗,必須消滅的蟲子。所以莊明歌不管怎麼都覺得這個天使紋章太過於礙眼了啊。

    「這可是用路西法的一根羽毛做的,你居然還要說三道四,太不知足了,勇者!」魔王撒旦不滿的訓斥了莊明歌一句,莊明歌不禁受寵若驚。

    「這個紋章居然是魔王路西法大人的一根羽毛做的?太珍貴了吧。」

    路西法是什麼樣的存在,大家都清楚,傳說中的晨曦天使,即使墮落到地獄。背後的羽翼依舊潔白,沒有墮落的跡象。

    話說,他當年帶領著三分之一的天使反叛天堂,就可以說明他的魅力和力量是多麼的強大。天堂所有的天使都出自於上帝之手,即使如此,依舊有三分之一的天使願意跟著路西法叛變,這就說明了許多問題。

    這種神話中才會出現的大人物,一根羽毛足以讓整個魔法界掀起腥風血雨。

    這麼說吧,如果莊明歌今天走出去,說自己的手裡有一個路西法用羽毛做出的紋章,那麼第二天,教廷的大軍就會不顧一切的殺進聖羅蘭。

    即使拼掉教廷所有的底蘊也還不客氣。

    別忘了。世界三大教會之一的教廷,可是擁有著二十億信徒的可怕勢力。

    魔王撒旦說道:「有了這個,你就不會受到不死紋章的影響,堂堂正正的和那個小女孩子戰鬥,這次要是在輸掉了,我可不會輕饒了你。」

    莊明歌小心翼翼的說道:「不死紋章可以將對方的實力提升十倍,這個天使紋章也可以把我的力量提升十倍嗎?」

    如果真的可以提升十倍。莊明歌有信心和王一戰。

    「不可能。」魔王撒旦沒有任何猶豫的說道,「你不是天使,更不是聖徒,不能借助天使紋章的力量,你想太多了。」

    「那我還能打過對方嗎,撒旦大人,你這也太難為人了吧。」莊明歌說。

    他想了想,又說道:「不如你打造一個惡魔紋章。也可以提升我十倍戰鬥力的那一種,怎麼樣。」

    「不要!」

    「為什麼?」莊明歌不明所以。

    「太麻煩了,我討厭麻煩。」魔王如此說道。

    莊明歌真心想要說髒話,不過想起面前這個傢伙的身份,硬生生的把湧到嘴巴的髒話嚥了下去,「撒旦大人。即使我輸了也無所謂嗎。」

    「放心吧。」撒旦說道:「那個天使紋章不但可以讓你不受不死紋章的影響,也可以克制不死紋章,讓那個小女孩無法提升十倍戰力。」

    額……如果是這樣的話,我就放心了。

    莊明歌輕輕的吐了口氣,把天使紋章戴在自己的胸口,「是這樣嗎?」他問。

    「不對,不對。」魔王一邊搖頭,一邊走到莊明歌的面前,低著看著他胸前的紋章,「我說啊,那個小女孩是幽靈,所以才把不死紋章戴在胸口,你這樣怎麼可以,應該是這樣啊。」

    魔王摘下莊明歌的戴在胸口的天使紋章,然後拿著天使紋章連帶自己的右手,狠狠的插進了莊明歌的心口。

    「嗯,這樣就行了。」

    莊明歌哇啊的大叫起來,甚至以為自己的心臟要被對方插進去的右手捏碎了,結果當魔王將伸進來的手抽出去的時候,沒有一滴鮮血飛濺出去。

    「啊咧?」莊明歌低頭看向自己的胸口,用手摸了摸,既沒有紋章的凹凸感,也沒有傷口的疼痛感。

    他不由脫下自己的上衣看了一眼,發現自己的胸口不知何時多出了一位天使羽翼的紋身,十分精緻的羽翼在自己的胸口展開,一根根羽毛清晰可見,彷彿要從自己的胸口飛出來,隱約間,莊明歌還看到這個羽翼紋身居然在動。

    是錯覺嗎?

    撒旦魔王滿意的點了點頭,「這樣一來,在此見面那個小女孩,你就不會輸得太難看了。」

    「你的意思是我好像還是會輸一樣。」莊明歌說。

    魔王輕笑起來,「好吧,你要是輸了。我就毀了聖羅蘭,怎麼樣。」

    莊明歌恨不得一巴掌把自己的嘴打爛。

    魔王哈哈大笑起來,「當然,你要是贏了,上面那個地獄輪盤就會自動崩潰,那個小女孩就是地獄輪盤的最後一個守護者,打敗她,你就勝利了。」

    「真的?」

    「我會騙你嗎?」

    莊明歌不由興奮起來。不管怎麼說,自己絕對不會輸,不,是絕對不能輸。不論用什麼方法,這一次認輸的話,真的就全部完了。

    「我現在就去找她。」

    「不急不急。」魔王將莊明歌攔了下來,「決戰的時候我們和哈蒂絲已經商量好了,明天正午,還是在這個地方,一決雌雄。」

    「我知道了。」莊明歌冷靜的點了點頭,信心滿滿的說道。

    「很好,我看好你喲。」這麼說了一句。交代完事情的撒旦終於離開了,只不過是一個微不足道的投影,瞬間消失在莊明歌的面前。

    晚上十點左右,莊明歌在學生會的辦公室耐心等待著西昂,卡琳等人的甦醒。

    中了林麗莎的魔法,他們現在陷入了怎麼也喚不醒的沉睡中,莊明歌試過了各種各樣的魔法。都沒有什麼用。

    一旦是林麗莎用了十分詭異的魔法。

    他只能夠耐心等待,等待卡琳他們主動甦醒,或者在明天中午決戰的時候,向林麗莎詢問如何喚醒卡琳他們。

    聖羅蘭的夜景越發美麗,學生會的外面不是傳來排山倒海的歡呼。

    其中似乎還夾雜著林麗莎,林麗莎,林麗莎的歡呼。

    莊明歌站在窗戶邊,眺望向遠方。人山人海,激情澎湃,聲浪如潮,彷彿要掀翻整個夜空,炙熱的氣氛讓溫度都上升到了一個可怕的地步。

    宛如火花爆發式的菜能夠產生的氣浪瞬間在聖羅蘭內爆發出來。

    林麗莎,風華絕代林麗莎。

    看起來今夜的聖羅蘭。成為了她一個人的舞台呢。

    「羨慕嫉妒恨?」有聲音問。

    「怎麼可能。」莊明歌搖了搖頭,驀然一僵,急忙轉身,發現一個不認識的女孩子站在學生會的中央,一瞬間,莊明歌彷彿癡呆了一樣,傻傻的看著這個女孩子。

    人們經常把某個美女的眼神比喻成天上的星辰一樣美麗,但莊明歌發現即使是天上的星辰,也沒有這個女孩子的眼神美麗。

    肌膚如雪,但在潔白的雪也沒有女孩子的肌膚白。

    她擁有一張令所有人類都沉迷的臉蛋,傾國傾城的西昂在她的面前也必須自卑,古往今來,沒有一位人類可以和她相比。

    即使是受到了眾神祝福的潘多拉,在她的面前也黯然失色。

    當然,和她的容貌相比,她週身的氣場才是更加可怕的事情。

    那究竟是什麼樣的氣場啊。

    神聖,高貴,可怕,恐怖,都不足以來形容其萬分之一。無法用語言來說明,但是看到的話,就永遠也無法忘記。

    彷彿蘊含著萬千之理,世界萬物所有的生存和死亡都蘊含在其中,甚至包括了天地的循環,宇宙的生死,神秘深邃的無法理解。

    「找到你了,你這個小偷!」

    就算莊明歌的大腦在過於貧乏,這位女孩子的氣質和話語,也讓莊明歌明白了她的身份。他的嘴角不由牽扯出一個苦澀的笑容,結結巴巴的說道:「哈……哈迪斯大人。」

    「是哈蒂絲,不是哈迪斯。」少女瞪了莊明歌一眼,不滿的說道:「哈迪斯,哈迪斯的難聽死了,要不是為了保持威嚴,我才不想要這種難聽的名字,記住了,小偷,起碼應該記住偷東西的主人的名字,哈蒂絲!買白了嗎?」

    莊明歌如搗蒜一樣瘋狂點頭。

    這個可是危機,大危機,如果弄不好,自己今天就要交代在這裡了,話說天使和惡魔等等不是不允許來人間嗎,為什麼魔王和冥王都來了。

    彷彿看穿了莊明歌的心思,冥王解釋道:「只不過是一個沒有任何力量的投影,嗯,也無法干涉人間的一切事物,不過說到底也是鑽了漏洞,不需要在意。」

    莊明歌心想我很在意啊,既然是漏洞就不要鑽啊,為什麼你們都喜歡鑽漏洞啊。

    「總而言之,我就是想要看一下,敢偷走我東西的人究竟是什麼樣的人,即使在黃金時代,盜取我力量都是禁忌中的禁忌。」

    那是因為你的詛咒太過於恐怖了,莊明歌想到。

    「小偷,現在我有一件事情要你做,你要是做成了,我不但不追究你盜取我力量的罪過,還會讓你成為我不死軍團的一員,怎麼樣。」

    哈蒂絲一副這是個好機會,所以你一定要把握住機會的臉色。

    莊明歌小心翼翼的問:「那麼,哈蒂絲大人,請問我要完成什麼事情。」

    「明天中午的比賽,你只要輸給林麗莎就可以了。」

    莊明歌微微一愣,頓時為難起來。

    「怎麼了,你不願意?」哈蒂絲的臉色明顯難看起來,「區區一個人類擁有如此大的榮幸居然還要推三阻四,你好大的膽子,你知不知道不死軍團代表著什麼?」

    「不知道。」莊明歌說。

    「不死軍團代表著我的直屬部隊,三界頂尖的戰鬥力,每一名成員都受到過我的祝福,除了同等級別的人出手,否則沒有人可以殺掉他們,簡單來說,每一名成員都擁有著橫著走的實力。」

    莊明歌驚歎,原來不死軍團這麼厲害啊。

    「但是哈蒂絲大人,如果我明天輸掉比賽話,整個聖羅蘭都會毀滅的。」莊明歌說道。

    「你是白癡嗎?」哈蒂絲不客氣的訓斥道,「答應我的條件,代表著你擁有永恆的生命,不再受到我的詛咒,與之相比,區區一個聖羅蘭算什麼。」

    「但是……」

    「沒有但是,你答應還是拒絕。」在冥王看來,沒有人可以拒絕這一點。所以她不介意用強勢一地的態度。

    「抱歉,哈蒂絲大人,我拒絕。」

    「唉?你拒絕。」

    「是的,我拒絕。」莊明歌再一次說道。

    哈蒂絲看著他,似乎是第一次正眼看他,「雖然我覺得你很愚蠢,但沒有想到你居然愚蠢到這種地步,你還不知道我詛咒的厲害,將來你一定會後悔今天的選擇。」

    並非威脅,亦不是恐嚇,而是真理。

    哈蒂絲見過太多的人類了,許多人類都如同他一樣倔強,但無一例外,全部後悔了。

    「是的。」莊明歌說道:「我一點也不懷疑哈蒂絲大人的話,將來我一定會後悔,我會後悔的無以復加,恨不得自殺重來,後悔的如同毒蛇,每時每刻都在咬著自己的心臟,後悔今天的選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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