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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第一千七百三三章 人情債 文 / 橘子奏鳴曲

    霍?這比爾蓋茨準備幫賈鴻漸出頭?準備這麼直接的敲詐蘋果公司?這會不會太……那啥了?要知道賈鴻漸不是一個厚道人,他雖然不會懷疑別人幫他的用心,但是怎麼說,這人家現在幫著出頭了,未來這人情總要還的吧?哪怕是在美國,這也是有人情一說的——在美國這邊,那都是講究別人幫了自己一次之後,自己就「欠了別人一次」。接著別人以後要是碰到了事兒,回來讓自己還這麼一次的話,那無論如何都是要還的,這不就是國內的人情債麼?

    這次比爾蓋茨幫著賈鴻漸出頭了,回頭過幾年比爾蓋茨的xbox銷量不佳啥的,要是提出來讓賈鴻漸還個人情,硬是把口袋妖怪之類的遊戲毀約,然後跑到xbox上來發售……這就是還人情啊。今天人情收的簡單,明天還起來可能就是上億美元的人情了……

    當然了,賈鴻漸不是一個因噎廢食的人。如果不接受這個人情的話,那麼搞不好現在的損失那就要上億美金了——雖然賈鴻漸他們現在的這個約塔一體機,看起來定位高端那麼銷量就一定不高的樣子,甚至跟低端的比起來真心不一定有人家賺錢。這很違背常識吧?一般人絕對會以為高端的肯定就賺錢比低端多吧?

    單體的高端產品,那售價是比低端貨的利潤多多了,但是只做高端產品的集團,那利潤真不一定有只做低端的利潤高!這種理論。那絕對能讓一般人看傻眼!因為一般人看來,按照媒體上面說的,都是什麼美國人做高端產品,讓中國人幫忙生產,那中國人不是只能拿到十分之一,大頭不是都讓美國人賺去了麼,怎麼說做低端的反而掙錢呢?

    一個最簡單的例子就可以打破這種媒體的渲染——西班牙的服裝品牌zara,這個絕對是一個低端品牌,那說高端都說不上。這個服裝品牌做出來的女包賣多少錢?一百多點!這樣的一個價格,跟lv包包動不動幾千塊的比起來。誰賺錢多?當然是lv的賺錢多了!畢竟哪怕這zara的工廠都是魔法工廠。都是憑空創造出來的女包,但是這最多一個包就只能賺100多人民幣吧?畢竟這產品就賣這價格啊!但是lv呢?人家只有10%的利潤那也好幾百人民幣呢不是?單論一個產品的話,肯定是lv的利潤高。那麼兩個公司比起來呢?

    像是zara公司來說,這公司老闆的身家在2007年是240億美元。而lv所在的lvmh集團的董事長bernard-arnault的身家是290億美元而已!人家兩者只是差了50億美元!而且要知道。這zara的老闆是只靠著這麼一個公司的收入達到了240億美元。而lvmh的老闆則是靠著mh來賺了不少錢!這mh是什麼?這從lvhm的全稱就可以看出來了——酩悅軒尼詩-路易威登集團!這軒尼詩那也是能給這董事長賺很多錢的!

    這麼一來就可以發現,實際上做低端貨,做一百多塊錢的女包。那能賺到的錢真心不比做lv的少!為什麼會這樣?因為產品的銷售也是金字塔型的,越底層的肯定就賣的越多,因為相對沒錢的人肯定是大多數!越底層的銷售,市場也就越大,市場越大這就證明做的好的話就可以跑非常多的量!所以哪怕一個產品的利潤率低,但是真的幾萬件幾十萬件幾百萬件的跑量起來,那總體賺到的錢真心不少!而高端市場雖然一個產品的售價高,毛利潤低,但是另外一方面,銷售的數量肯定就少,所以真正賺錢不一定真的多!

    所以,表面上看起來中國企業給美國企業代工,一件產品裡面人家美國人賺9塊,中國人賺1塊,但是如果接下來的真像是,這個中國工廠給這個產品領域內幾乎所有的公司代工的話,那麼到底誰賺錢?如果這個產品領域裡面,從低到高的產品都是這個中國企業代工,誰賺錢?這不就是一個淘金的故事麼——淘金潮的時候,大批人去冒險想要一夜暴富,也的確時不時的有一夜暴富的神話產生,但是真正踏踏實實富起來的,卻是給淘金工人們賣鋤頭和賣褲子的!

    那個zara集團,可以在05年才登上世界500強,但是06年就能成為服裝業裡面市值僅次於阿迪達斯的存在!這難道不夠吊?而且,做中低端產品好的地方,那就是掌握的資金流量可能非常多!而掌握的流動資金多了之後,將來慢慢往中高端趴,然後慢慢圍剿高端企業那真心不是不可能的事兒!

    這聽起來很玄幻?但是在現實世界這種吊絲戰勝高富帥的事兒,那簡直多的數不勝數——swatch,這個瑞士表,是85年才建立的。這個表剛開始就瞄準了低成本高質量手錶,也就是瞄準了低端市場。在佔領了低端市場之後,保證了自己餓不死了之後,再慢慢的往中層爬,接著再往高端爬,20年的功夫,這swatch手錶就已經高中低端全覆蓋了!當然高端比不上什麼勞力士,但是人家已經開始進入高端市場搶佔市場佔有率了!而勞力士他們有低端市場作為依靠麼?這麼競爭下去,單純的論優勢的話,誰更可能活的更久?

    像是量變引起質變一樣,當一個個覆蓋低端產品的公司市占率到達了一個水平之後,就會進行蛻變,然後就會慢慢的往上爬,開始挑戰或者說是圍剿甚至可以說是開始碾壓中高級產品!就像是惠普和戴爾,這些車庫文化的企業,哪個不是從小店舖做低端開始慢慢覆蓋的?到了後世,哪怕戴爾各種牛,他會願意放棄中低端市場麼?他敢只做一萬元以上的品牌機麼?誰敢建議戴爾做電腦界的勞斯萊斯,戴爾就敢用槍崩了誰!甚至,連喬布斯的蘋果,那當年也是從吊絲產品開始起家的——別忘了最開始的蘋果產品,那就是一學習機!而後來蘋果產品做高端了之後,售價越來越高之後,這反而市場不行了!

    那麼,賈鴻漸為什麼要瞄準高端市場,而不瞄準低端市場?理由很簡單,真的很簡單——沒那麼多錢!要做低端市場,那花費的經歷和小錢錢真心太多了!因為賈鴻漸現在的這種地位,不可能說跟白手起家一樣,一點點的從小店做起。現在他要做,那顯然一下就要鋪開,但是一下要鋪開的話,這佔用的小錢錢那顯然太恐怖了,往小裡說,這怎麼不要個幾十億美元來佈局?

    賈鴻漸現在瞄準的路線,那不如說是喬布斯回歸之後的一個路線,那就是依靠著創意,來引起一種從上到下的普及——也就是通過產品的設計新意,來讓高端用戶都喜歡,然後慢慢的影響下面的人也有興趣,然後千方百計的買!這不就是後世蘋果牛的一個原因麼?在ipad、iphone出來之前,星巴克裡誰見過別人用蘋果的筆記本了?但是當這些東西都普及了之後,那裝x用蘋果筆記本的就多了起來!

    當然了,喬布斯他們做的產品,並沒有標誌上必須精英專用。但是他們設計出來的東西,恰巧都是小而精的一種東西,這種理念其實很符合那幫子所謂精英們的品味。說白了就是小資情調嘛!然後呢,慢慢的這玩意兒就傳播開來,就流行開來。賈鴻漸選用的,就是這麼一條道路。

    但是,這樣的道路不是說就一路放心的往前走了,這就跟喬布斯死了之後,蘋果的產品總是被人質疑一樣。的確,這樣的一個路線如果出了創意方面的枯竭問題的話,那麼接下來的確不如中低端產品的生命力持久,君不見當年趕走了喬布斯的蘋果,那不就是一步步的花了十年時間把自己慢慢作死了麼?

    不過呢,賈鴻漸並不在乎這個!ams這個公司,本來就是他沒事兒投錢玩兒而已,而且對ams公司來說,這一體機那也是個賺錢的玩具,並不是真正的主營業務,真正的主營業務那是無盤工作站系統!所以以後這個事兒要是黃了,那也就黃了而已,賈鴻漸不怕,奧爾森也不怕。

    這邊賈鴻漸基本已經決定接受下來比爾蓋茨的幫忙了,就在他剛準備打電話給比爾蓋茨通報這個消息的時候,只聽著自己的電話響了。他接起來一聽,原來是西弗爾先生打來的。「賈先生,現在我來匯報一下,那個女人已經被我們起訴了,如果不出意外的話,法庭將會吊銷她的律師執照,而且是終身的!另外,我們律師事務所也準備賠償一下貴公司……主要就是減免一年的代理費用……」

    這就是西弗爾他們開出來的賠償?一年的代理費用的話,這也差不多百萬美元了,從這個角度來說的話,也不算虧,等於是律師事務所賠錢了。那麼,接受不接受呢?賈鴻漸覺得,這個事兒還是讓奧爾森來決定吧,畢竟老頭兒像是受傷比較深的樣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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