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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卷 那些年,我戰鬥過的小三 167 我成小三啦? 文 / 欣悅然

    溫婉傻眼了,她以為莫梵睿找的女朋友,是個人類,可壓根沒想到竟然是條狗,而且是chong物蝴蝶犬。

    暈死,蝴蝶犬是體積小的chong物犬,赤那體格狀碩高大,光是體型就是小狗狗的十來倍,壓根沒得比。更何況,小chong物挺著碩大的肚子,只差沒拖到地上了。

    「你們……」溫婉愕然了半晌才緩過神來,趕緊讓道讓他們進來。

    莫梵睿帶著蝴蝶犬走進屋子,他熟門熟路從房間拖出一條毯子鋪在客廳,讓自己的小寶貝躺上去休息。蝴蝶犬拖著大腹便便的肚子,仰著頭冷艷高貴的坐在毯子。

    溫婉一看這架勢,心裡直道不妙。赤那他找什麼樣的女朋友不好,非得找一隻富貴狗,而且是只有身孕的。它肚子裡的孩子,是赤那的嗎?

    他說過,他跟她彼此都是對方的第一次,那它肚子裡的孩子是誰的?莫梵睿心高氣傲的,他根本不可能愛上一隻有夫之婦的狗,除非肚子的孩子是他的。狗的孕期一般是三個月左右,如此說他三個月前就已經跟小母狗鬼混在一起了,否則豈會剛跟她分手立即就領著小母狗進門示威了。

    她算是明白了,他哪裡沒地方住啊,而是在她這裡自尊心受創了,然後帶著小母狗朝她示威了。

    次奧,這一對可真的是……枉她之前還關心他,害怕他在外面雨露風餐的。可他倒好,都瘋流快活出一窩崽了,她反而成小三了。

    溫婉快崩潰了,她怎麼就成小三了?

    偏偏莫梵睿獸化成狼,有些話衝著一頭狼說不出來。溫婉窩著一肚子的火,可實在撒不出來。

    看到chong物狗趴在毯子,冷艷高貴的跟個公主似的,衝著莫梵睿扯高氣揚的犬了兩聲。莫梵睿走到房間恢復人身找出衣服穿上,到廚房取了一隻碗盛了半碗涼水放在它面前,「飛飛,解解渴。」

    飛飛吧唧吧唧的舔了一會水,在莫梵睿掌心吻了兩下,小腦袋枕在他巴掌上,閉目養神的睡美容覺。

    矯情!一旁的溫婉相當無語。不就是一條狗嘛,嬌氣什麼啊?

    莫梵睿蹲坐在地上,輕輕給它揉著小肚子,嘴裡哼即著人類聽不懂的聲音,半個來小時才將小祖宗哄睡。

    他將手從它腦袋下抽出來,揉了揉發酸的手站了起來。

    溫婉氣在看不過眼,轉身憤然進房。切,如果他是來炫耀的,那可就大錯特錯了。一條狗而已,她如果自降身份跟它比,那她還真輸了。

    莫梵睿跟在她身後走進房間,順手將門關上。

    「你進來幹什麼?」溫婉沒好氣的在chuang邊坐下,「不用陪你著女朋友嗎?」

    「它已經睡著了。」莫梵睿在她身邊坐下,打量著她半晌才道:「碗,你瘦了也憔悴了。」

    「有嗎?」溫婉別開臉,「我吃好睡好的,你哪只眼睛看到我憔悴了?」

    「我哪只眼睛都看到了。」

    估計莫梵睿的日子也不過好,幾天不見他臉頰瘦的刀削面似的,下巴長出來的鬍渣子也沒刮。他笑了笑,伸去手斂她臉頰邊的頭髮絲。

    溫婉惱怒打掉莫梵睿的手,「別碰我。」

    「吃醋了?」莫梵睿忍不住伸手去摸她的腦袋,「這幾天有沒有想我?」

    「我呸……」一想到他跟小母狗鬼混,溫婉氣不打一處來,飆了句話髒話,「別拿你碰過狗的髒手來碰我。」

    「還說你沒吃醋?」莫梵睿黯然的眼眸有著一閃而逝的光,「在生飛飛的氣?」

    溫婉瞪了他一眼,「它是你的女朋友,我高興還來不及呢,怎麼會生氣呢。」

    「那就好。」莫梵睿不禁鬆了口氣,「我就怕你生氣,如果不是沒落腳的地方,我也不會帶它來你這裡住。」

    「你上班不是有工資嘛,再說股票裡也有錢。」溫婉冷著聲音道:「有錢還怕沒地方住?」

    「之前我花了你很多錢,股票裡的錢就算是留給你的。工作是挺不錯的,業績提成可觀,不過上班不到一個月沒來得及發工資,我就跟老闆的女兒……私奔了,錢也沒落著。」

    「私奔?」溫婉震愕的合不上嘴巴,「老闆的女兒?」暈死,他家老闆是狗啊?

    「飛飛是我來a市的第一個朋友,它爹是證券公司的高級操盤手,他看中我炒股的能力,於是跟我合夥開了家投資公司,他出錢我出力。前幾天我跟飛飛好上了,老闆不知道我的真實身份,而且他知道也肯定不同意我跟飛飛在一起的,所以我們商量之下決定私奔了。」

    「飛飛?」溫婉茫然半晌才道:「就是當初收留過你的那條狗?」

    莫梵睿點頭,「飛飛是老闆養的chong物狗,嬌生慣養的脾氣不太好,不過心地善良。」

    溫婉低頭,手緊緊攢成一團,「它肚子裡的孩子,是你的嗎?」

    莫梵睿沉默半晌道:「孩子生下來以後,我會當它們是親生的。」

    溫婉一聽,肺都氣炸了,「你傻啊,它有了別人的孩子再跟你好,那是愛嗎?它肯定是想給孩子找個現成的爹,你還傻傻的往上撞。」

    莫梵睿望著她一眼,苦笑道:「人類嫌棄我,a市之大卻沒有容身之所,只有飛飛不嫌棄我,所以我跟它在一起挺好的。」

    他的話,無疑是在打她的臉。溫婉心裡很不是滋味,每個人都有自己的愛情觀,她只是想找個普通的男人結婚過日子,跟嫌棄沒有任何關係。

    不管是自私還是內疚,溫婉其實是不願意莫梵睿離開a市的,縱然自己跟他發生過荒唐的事,但這僅僅是一場錯誤。如果可以,希望時間能化去彼此的尷尬之後,他跟她仍是最相親近的親人跟朋友。不過,他說的也是事實,他的身份很特殊,算是半人半狼。如果非得用科學來解釋,她這個行外人只能懷疑是基因變異的。這種事情,估計千百年都不會發生一次,一旦曝光肯定會轟動世界,那麼莫梵睿的生活會發生什麼樣的變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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