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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章 節目錄 51柳暗花明又一村(五) 文 / 甘筆

    事情和小六兒料想的相去不遠,齊卓混在臨王的車馬隊裡只是為見方嫣然一面,而車隊中的物資則是女皇暗裡接濟這一干人等的必要之物。

    不僅有銀兩,還有衣物鋪蓋甚至兵器。

    小六兒面對那些軍資,久久不語。

    天妖一向敵視朝廷,面對兩人的姐弟情深,卻也有些動容,意外地沒有再說什麼尖酸刻薄的話。

    幾國使者團仍舊聚在京城,女皇此舉萬一被掀出來,她必落得個「同情接濟亡族」的下場,到時只怕整個國家都會陷於戰火之中。

    國家大義與個人私情,每個人都會有不同的選擇。不論何種選擇,都足以有讓人理解的充足理由。

    所以,面對抉擇,選擇國家大義者固然讓人敬佩,但也不必就完全鄙薄選擇個人私情之人。

    畢竟做出選擇的只是人,而不是神。

    齊卓的主動退走則出乎所有人的意料之外。他只在上山時注視了方嫣然很久,一旦和寧王說上話,他就再也沒回視過她。

    甚至直到離開,都一樣。

    他似乎下定決定要做什麼事情了。

    就連離開的背影,都顯得那麼堅決。

    而寨中的這些人,全都按照原計劃行事。待齊卓帶那些兵士離開後,他們中的壯勞力就每人趕著一輛馬車沿著山路離開。

    梅花開等人久居此處,山上有幾條路,哪條路好走、哪條路適合隱藏全都清楚得如同自家後院一般。有她們帶路,方嫣然等人很快就走出了這座深山,一路向國境進發。

    幸而有女皇的這批物資,讓他們在路上不致於挨餓受凍。不過離開深山後,數百號人以及馬車畢竟太過顯眼。因此玉慎言提出化整為零,以家為單位,分開向目的地行去。每人都帶足了銀兩和衣物,甚至每家基本都分到了一把防身的兵器。

    天妖和小六兒及方嫣然自然是一路,梅花開卻也擠了進來。照她的說法,兩位樂醫大人都是需要重點保護的人物,身邊一個武者都不帶,不合適。

    天妖不以為然,畢竟他除了舞醫之術外,本身功夫就極高。

    不過小六兒默許了梅花開的做法。在他看來,天妖雖然武功高,但對自己和方嫣然不見得有多強烈的保護之意,萬一真的遇襲,在分/身乏術的情況下,他很有可能扔下自己兩人不管。

    多一個梅花開做幫手,情勢會好轉很多。

    一路上為掩人耳目,四人都化了妝,小六兒和方嫣然扮做夫妻,梅花開則和天妖兄妹相稱。

    兜兜轉轉幾個月,四人走走停停。待走過大半路程後,梅花開開始收到其他已經越過國境的寨中人的消息。

    寨子中的人有一部分屬於先頭探路部隊,一旦有什麼不利於己的風吹草動,有消息傳來,梅花開便可以立即做出相應的佈署,甚至改變目的地。

    幸好這種情況並沒有發生。

    據信鴿帶來的信報說,前面的路很安全。

    國境附近雖有邊城,城中駐紮著軍隊,但邊城外連綿著遠山,完全可以從那裡翻過去,到達禮國。

    畢竟不是每個時空都有秦始皇,除了這位始皇帝,別的國君還真沒有修建萬里長城的財力和魄力。

    話說回來,那一片蒼莽大山,相當於禮國和翔國各自分了一半,就算越了國境,進到禮國裡面,面對的仍舊是巍巍遠山。

    幾人瞭解了情況,心中不由都是一喜。

    方嫣然之前和天妖及小六兒趕路,腳底已經磨得血肉模糊。幸虧在梅花開的寨子裡休養了一段時間,再加上女皇送了軍需,她本身又是個瘸子,寨中人看在兩位樂醫大人的面上對她極為禮遇,因此她的腳底傷已經痊癒,只長了一層淡淡的繭子。

    有了希望,四人加快了腳程,不出半個月便趕到了國境附近。

    四人商議了一下,很快就決定要從山中過去。

    畢竟,三人的海捕公文數月前便已經發出,另外還有以梅花開為首的「深山悍匪」打劫軍資,四人一旦被軍士認出,脫身不易。

    而若從深山取路,所遇到的不過是大大小小的兩國山村罷了。

    第一個山村距離山口已經有了很長一段距離。

    山路崎嶇,並不好走。

    一個高高的酒旗挑著,店老闆是一個高大肥壯的女子,老闆的相公體型與妻主相仿,就連長相都有幾分相似。

    方嫣然觀察了一會兒,得出了結論:夫妻相!

    酒店裡人不多,只有兩個正在喝酒的閒人。從酒店出去再往裡走,就會進到村子裡。

    酒店正位於村口位置。

    這種深山地方,確實不能指望能有太好的生意了。

    天妖叫了兩個菜,都是青菜,小六兒看了看,多叫了份醬牛肉,放在方嫣然面前。

    梅花開要了幾角酒。

    飯菜一上來,四人立刻開動,不再多言。按照事先訂好的路線,如果順利的話,半個月後他們會從深山裡越過國境。

    再走半個月之後,他們則能離開深山,到達禮國的平原地帶。

    天妖要帶他們去的那個亡族部落,在禮國的另一邊,離這裡甚是遙遠。幸好平原的城鎮裡面可以僱傭馬車,以車代步的話,會省很多時間。

    忽地門口處傳來一陣喧嘩。

    四人立刻抬頭望去。

    不是官兵,而是一個骨瘦如柴的少年,滿頭凌亂的長髮將臉擋住大半,露出來的那點兒也滿是黑灰,身上的衣服到處是破洞和補丁。

    是個乞丐。

    老闆手中正拿著一個棍子,見少年要進來,「咄」地發了一聲,棍子照著少年的腿輪了過去。

    少年忙後退兩步,避開了那一棍。

    老闆氣哼哼地道:「滾開,滾開!沒剩飯剩菜給你吃!」

    少年既不哀求,也不癡纏,真的後退幾步,正對著酒店門口蹲下去。

    店老闆還要追上去打,她的相公拉住她,道:「罷了,只是個可憐的小孩子,別為難他了。」

    店老闆抱怨道:「我怎不知他是小孩子?但若我不為難他,過得幾日,怕是就有人要來為難我們!」話雖如此,她仍放下手中的棍子,轉身進了店裡。

    她的相公看了少年幾眼,眼中滿是同情,卻不敢走過去,歎息一聲,跟著妻主進去。

    方嫣然看那少年太過可憐,忍不住端起桌上的那盤饅頭,想送給他。

    店老闆看到了,「哎」了一聲,衝過來搶過盤子,橫著眉毛問她:「你想幹什麼?」

    小六兒眉頭一皺,慢慢站起來。

    天妖冷冷地看著幾人,不發一語。

    店老闆的相公急忙過來,點頭哈腰地解釋道:「幾位客官別誤會,千萬別誤會!外子性子急了點兒,但純是好心,千萬別誤會!」

    「好心?」小六兒問道。

    店老闆怔了一下,似乎沒想到面前這個長相平平的男子聲音竟然這般好聽。

    她相公答道:「是的。幾位客官不是附近縣城的人吧?這附近的本地住戶,在縣城裡都有記錄。這地方接近國界,所以身份文書查得很嚴,萬一哪個人沒有文書,會立刻被當成別國派來的奸細抓起來。這個小孩子在這邊幾年了,不知道是哪村誰家的孩子,估摸是父母都死了,沒人照顧,時常跑過來討口吃的。以前還好些,今年聽說是使者團聚會的日子,查得比往日更嚴,像他這樣的,雖然只是小孩子,誰要是多給口吃的喝的,指不定就會給有心人報到縣城裡。這等重罪,小的們實在是不敢犯。」

    四人聽到這裡方才明白,原來這店老闆雖然動作粗魯,倒確實是好心。

    方嫣然皺著眉頭:「看他這樣子也太可憐了。」

    一個喝酒的人道:「可憐的人那麼多,誰顧得過來誰?聽說上個月,張村兒的張老大就是因為一時好心收留一個流浪漢住了一晚上,不知被誰告到官府去了,第二天一隊官兵去張村兒把他全家和那個流浪漢帶走,到現在還沒回來,生死不知。這種事情還有好幾起,誰還敢拿自己的命開玩笑?」

    他這樣一說,方嫣然便不再多說,四人很快吃喝完畢,她托辭這裡的酒菜味道好,特意多要了一小罐烈酒、幾個饅頭和一盤子醬牛肉。

    四人出酒店門時,那少年已經不見了。

    估計是他情知討不到什麼東西,便不再這裡耽誤時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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