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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143.第六人是誰?(2) 文 / 淺淺煙花漸迷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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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很多人問結婚的意義是什麼?有人回答是為合法,有人回答是為組建家庭,有人回答是為愛情。在我這裡,自當是從善如流了第三個答案。

    正如王菲那首歌的歌名,因為愛情。

    此時的我,正挽了一地的白色婚紗,扶著某人的臂彎站在門前,對每一個來訪的賓客,呃,傻笑我是這麼定義我們臉上的笑容的。

    站在我身旁的這個男人,身高180,比我170的挑高身材還高了大半個頭。一身剪裁精緻的黑色手工西裝,與我的白紗,相互映襯。但我始終覺得他穿著筆挺的軍裝,要更加帥氣。這個男人,正是我結婚的對象,冠名為丈夫,他叫許子傑。

    英國大文豪莎士比亞說過:一切不以結婚為目的的戀愛都是耍流氓。

    所以我們在經歷了戀愛期後,走進婚姻殿堂,是水到渠成。

    迎面走來一個男人,我微微懾縮了下,向許子傑身旁靠了靠。他微側過臉低聲詢問:「怎麼?冷嗎?讓人把斗篷拿給你吧。」好聽的聲線中帶著抹慵懶,我聽著備覺受用,衝他展了個歡顏,笑著搖頭。

    笑話,難得的機會能露個美肩的,這款婚紗的主題就在這上圍的設計,如果用斗篷遮掩,就失去了原來的風味。一生只有一次,怎麼著我也得美麗那一回吧。更何況,我的輕顫也不是因為冷,而是那個已經走到我們跟前的男人。

    「子傑,恭喜你。」男人的聲音寒漠,臉上的神色更是諱莫如深,但不能否認,他有一張好皮相。五官稜角分明,可稱為精緻,完全沿襲了許家的優良基因。沒錯,他是子傑的堂兄,就容貌上,子傑可能要稍遜他一籌,可是於我來說,我喜歡子傑的氣度。

    這個叫許子揚的男人,太過陰沉,尤其那雙眼睛,很懾人。

    冰涼的目光輕撩到我時,令我週身又是一陣懾縮,當初第一眼見此人時,我就對他有莫名的寒意。勉強笑道:「大哥,你好。」該有的禮數,還是不能少。

    卻見男人嘴角微揚,笑中帶了深意,最終點了個頭算是還禮,然後拍了拍子傑的肩膀,兩人相視一眼,他就走了進去。等低氣壓一脫離範圍,我立即大大呼了口氣,耳旁傳來輕笑:「你這表情也太誇張了吧,子揚沒那麼嚇人的。」

    我眨了眨長長的假睫毛,裝傻。

    據說假睫毛是新娘妝必備,可我這輩子沒化過妝,卻狠受了這苦,睫毛按上後一直不習慣,眼淚狂飆。光為訓練這項「技能」,就費了我好些功夫。

    晃了個小神,目光迎向下一位,不,是下一對賓客。我露出真正的嬌笑,還沒等他們到近前,就遠遠喊著:「小叔叔!」來人正是我年輕又英俊的小叔叔,他的身旁是結婚一年多的小嬸嬸,兩人雖相差了好多歲,但依舊是郎才女貌,十分般配。

    等他們走到身前時,就聽子傑輕喚:「姐,姐夫。」

    呃稱呼沒錯,我這小嬸嬸正巧是他姐,還是親姐。所以這個輩份上,有時候連我都覺得糊塗。是該跟著他喚呢,還是他跟著我喊,後來決定各喊各的。否則你說喊了一個人二十多年的小叔叔,然後回頭改喊姐夫我想想就覺得彆扭。

    小叔叔一來,我立馬底氣足了,之前在子傑堂哥面前輸掉的氣勢頓時滿血回來,因為我這小叔叔比相貌可能沒那許子揚好,比深沉絕對佔上層,比氣勢也不會輸給任何人。尤其是,他最寵我,比他們家蘇小毛還要寵,蘇小毛是他與前妻生的兒子,也就是我堂弟。

    當然蘇小毛的本名不叫蘇小毛,這是我給他起的外號,這小不點一眨眼都十歲了,早八百年就先跑裡頭玩去了。

    我喜笑顏顏帶了點撒嬌口吻地對面前高岸的男人說:「小宇已經在裡面了,小叔叔你快去管管他吧,可別把檯子給拆了。」我那堂弟的本名叫蘇向宇,不止一次被我笑過,就他那小身板居然還想比擬項羽,就跟個三毛似得,所以我給改名蘇小毛。

    小叔叔笑了笑,寵溺地輕揉我頭,隨後朝子傑點了個頭就往酒店裡頭走。小嬸嬸嘴角的弧度微微有些怪異,看我的眼神也是似笑非笑,緊隨在後也離了去。

    「別在意,我姐天生一副大小姐脾氣。」溫和,善解人意,體貼好多形容詞,都不夠我形容自己的老公,不過是細微的情緒變化他就抓住了。其實就算他不解釋,我也不會介意,且將小嬸嬸對我的敵意當成是對這輩分的不滿。

    今天這個婚禮其實不鋪張,除去雙方至親外,只請了交好的朋友。但神聖的儀式還會有,吉時一到,我挽著父親的臂彎,推開門緩緩走入大廳,目光緊凝住站在花門拱橋下的俊逸非凡的男人身上,他面帶微笑,看著我向他一步步走去。

    父親習慣了威嚴,就是這喜慶的時刻也脫不下他的那腔調,只聽他肅聲道:「子傑,我把小敏交給你,今後你需待她好。」我真想提醒老爺子笑一下啊,今天是他閨女結婚,用不著如此嚴肅的。

    只見衣冠肅整的新郎官收起臉上的微笑,大聲道:「是。」

    看得我滿臉錯愕,這也太正規了吧。直接有捂臉的衝動。可我身旁的老頭子似乎很滿意他的態度,總算把我的嬌嫩小手遞到了他的掌心,然後由他輕握住挽在他的臂彎裡,他的唇角再度浮上淺淺梨渦。

    站在台前,接受台下賓客目光的洗禮,我終於有那麼點嬌羞的情緒了。幸而請的司儀夠專業,也會調動氣氛,被他幾句一調侃,那股子嬌羞勁就散去了。

    當亮光閃閃的戒指套進我無名指時,微微抬眼,只見我的新郎半垂長睫,神態舉止都那麼紳士優雅,就像是傾注了無限溫柔眷愛。不知誰起了哄在那喊著「親一個」,立即連司儀都在旁助陣喊起來,這可沒在我們之前的排練項目中。

    慵懶氣息吞沒我,唇已被他含住,雖不是第一次接吻,卻仍有酥麻的感覺竄過全身。等到深吻過後,我感覺有些站不穩了,依著他的身體,而他的手摟在我腰間,溫熱相貼。

    接而也沒給我啥緩衝時間,就投身敬酒事業與換禮服行業。所以說婚禮這天,新娘的工作要比新郎不知多了多少倍,除去一早化妝外,就是這換禮服數最煩人,每一套禮服搭配髮型首飾,一番拾掇下來,一桌挨著一桌敬酒倒茶的。完了一輪下來,自個肚腹空空,兩腳發麻,累得慌啊。

    婚宴的繁鬧終有消停的時候,尤其是我那新官人到最後直接被灌趴下了,這回是小叔叔出來坐鎮了,指揮著人把我們這對新人送進新房,後續事情由他們善後。此舉,甚合我意。

    人生三大喜事:他鄉遇故知、金榜題名時、洞房花燭夜。前兩項我沒遇著,總算給我佔了個最末的那項,但問題是,洞房花燭夜於我有兩大難題。

    首先是這個「夜」不好實現,因為是中午辦的酒席,就是婚宴拖長了些,等我們回新房時,也不過才下午三點,外面日上桿頭,敞亮著呢。

    其次是洞房這個流程,必須得新郎與新娘共同完成,可英俊的新郎卻喝到不省人事了,難道我要乘他醉酒不知人事時霸王硬上弓,獨自把這房給洞了?

    我將橫躺在大紅色婚床內的許子傑上下左右都看了看,還是覺得這個任務太過艱巨,非我能獨自完成的。雖然說沒吃過豬肉也看過豬跑,那點小常識總有,但到底還是過不了自己那關呀,最終我只將他外套脫了去,攪了毛巾給他擦過臉和手,任他酒會周公。

    把妝卸了,又舒舒服服沖了個澡,將發膠也清洗乾淨,總算我的頭髮又恢復成柔軟細短的了。站在床前端詳了睡美男半餉,我笑著扒拉上床,拽著他的胳膊,很快就進入了甜夢。

    醒來是因為肚子太餓了,我居然有了美男而忘記人類最正常的生理需要。翻遍廚房,也沒找著可供填肚子的食物,新房太新了,新到廚房裡空空如也,冰箱裡除了飲料,連半顆雞蛋都沒。所有人把精神撲在了婚宴,卻忽略了新組建的小家庭裡的溫飽問題。

    幸而我在客廳的圓桌上發現了蛋糕,不管平時有多膩味那甜品,餓起肚子來也不管了。正當我吃得不亦樂乎,頭頂傳來磁性的嗓音:「我也餓了,給我吃點。」然後手上舉著的那塊只剩一口的蛋糕進了某人的嘴裡,順帶的還含到了我的手指。

    這不小心碰到也算了,問題是手指在他口中舔舐了半圈,將那上面的奶油都舔乾淨了,他才滿意地放開,然後進攻桌面上的下一塊蛋糕。

    我的臉倏的如煮熟的蝦子般變得通紅,這這這我和他雖關係密切到已經冠上他的姓,可如此曖昧的**,表示乃初次碰上。氣人的是,他那一臉無辜的樣子,就像是剛才什麼事都沒發生,氣定神閒地拿著叉子,很是優雅地吃蛋糕。

    從小就學過一句話:你敬我一尺,我敬你一丈。而謙讓,從不是我的美德。於是,0.01妙的瞬間,我就做了件更加曖昧的事,湊近到他唇邊,伸舌輕舔他的唇角,半圈過後,我退開,指了指他唇道:「沾到奶油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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