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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第七十一章 虎女下山啦 文 / 妖的前半生

    在縱身跳下斷龍巖後,秦雨霏掂量了一下手中的方天畫戟,又回頭看了看斷龍巖的高度,一時不禁有種信心爆棚的感覺。

    她覺得,憑著這身強悍到要爆棚的硬實力,就說自己要去拯救世界,應該也不算是太吹牛皮的吧?嗯,雖說自己只是肉眼凡胎,做了不「魔鬼終結者」,但是,去做個「亂世終結者」神馬滴,可能性應該還是會很大滴!

    此時此刻,她似乎感覺到心中有一股激昂的情感突然翻騰了起來,彷彿自己的靈魂在瞬間得到了某種昇華一般。儘管前方的道路仍未明朗,但她卻對自己充滿了信心。

    她想,既然上天安排她來到這個世界,又極其「負責任」的讓她踩上了巨人的肩膀——還差兩個月才滿15歲呢,就已經有一甲子還多的功力在身了!命運之神如此給力,怎麼說也不能辜負了人家的好意吧?

    想到這裡,她腦子裡蹦出一句很牛x的廣告詞來——「未來,我來」!呵呵,就讓咱也自我牛x一下吧:未來世界,虎女來啦!!

    這個「虎女」的稱謂,是秦雨霏在「貼大餅」練功的時候,百無聊賴之餘調侃自己的。當時練那個「玄天壁虎功」,便想著等到將來練成之日,她可不就是「虎女」了?壁虎也是虎嘛,不過是個子秀氣點而已。更多更快章節請到。

    以她現在初出茅廬之際,暫時還沒有做過什麼行俠仗義的事情,是不太好意思以俠女自居的。還是先用這個「虎女」之名自我標榜一下吧。好在這個「虎女」之名,聽上去倒也威猛十足的,很合她的胃口。

    等到走進鷹窩山之後,秦雨霏想起三年前在這裡被人嚇得躲躲藏藏的情景來,一時有點來氣,便拿起方天畫戟洩憤似的耍弄了一番,直到驚醒了一頭冬眠的熊瞎子才停歇下來。更多更快章節請到。

    猛然看到這種讓獵人們都犯怵的大傢伙,秦雨霏本能的使出全身力氣,抄起方天畫戟就掄將過去,一招「亂軍無懼」之後,只見……咳咳,場面太血腥、太暴力啦,不能細說哇。

    順著剛才熊瞎子出現的地方看去,只見花花綠綠的,啥顏色都有,俱是一些動物身體的……碎零件兒!

    這算是秦雨霏第一次使用武功進行「實戰演練」,其結果表明,她的武力值超強那是絕對毋庸質疑的了!

    第七招——「亂軍無懼」,是秦雨霏印象最為深刻的招式,主要原因就是當時在練功的過程中挨打的次數太多了,最後練得熟練成了自然才終於學會。第一時間更新所以,剛才情況突發之時,她下意識的便使出這一招來了。

    開了這個頭,接下來的旅途就不寂寞了,她還想再接著試試其他招式的實戰效果如何呢。於是,秦雨霏便一邊趕路,一邊揮舞著方天畫戟,一招接一招的,耍得不亦樂乎。

    只不過之後這些招式,她就沒有再搞「**實驗」了,因為她骨子裡頭保護野生動物的意識還在呢。三年前打這兒經過時,之所以會那樣拼了命的打獵,那是因為當年餓怕了、饞瘋了的緣故。可是現在她已經沒有再挨餓,也不饞嘴了,自然就得發揚發揚環保意識了嘛。

    在學武這接近三年的時光裡,雖然苦逼的折磨她是沒少挨,可是在吃穿用度上,卻是要比她在村子裡的時候要強一些的。也不知道姬金豪打哪兒弄來,反正每次他外出都會帶回一些吃的、穿的來。吃的多數是些肉乾,味道雖然不咋滴,但是營養沒話說。

    況且,自從練了「玄天壁虎功」之後,她就沒有感覺到自己有多麼飢餓來著。即便是隔三差五的餓上個一兩頓,好像也無所謂得很。她都還感慨,這套武功還同時兼備了補充能量的功效呢。

    既然不打野生動物,秦雨霏就專門拿山石土坎出氣了。更多更快章節請到。基本上是看哪個小山包不順眼,或者是看哪塊大石頭不舒服,就運功提氣來上一下子。

    當把所有的招式一一試過之後,秦雨霏就樂了。因為之前她還以為,「橫掃千軍十三式」只有耗費她時間最多的那三招才厲害,誰曉得她這才是知其然不知其所以然呢。

    原來,就是她練的時候覺得平淡無奇的那幾招,像什麼「沙場點兵」、「兵不血刃」和「力敵千均」這些招式,其威力竟然也都是槓槓滴!尤其是那第九招——「兵不血刃」,最是出乎她的意料了。

    當時,師傅告訴她,這一招主要是用來卸下敵人的兵器的,她便一直以為使出這招來,只要能夠將敵人手中的兵器磕飛也就到頂了,誰知事實卻完全不是她想像的這種。

    當她運足功力使出這一招時,那被她當作敵人武器的、碗口粗的樹幹,倒也確實是被她的方天畫戟給磕「飛」了。只不過,這根樹幹的「飛」,卻是灰飛煙滅的那種「飛」!

    其實秦雨霏心中也明白,她使的招式之所以會產生如此巨大的破壞力,跟她不能做到內力的收發自如有著很大的關係。

    她覺得,在無法有效控制自己的內力之前,最好還是不要輕易動用手中的方天畫戟。畢竟,這個一兩百斤重的鐵玩意兒,就是不添加任何內力,光是讓其順其自然的倒下,也是完全可以砸死人的。套用唐僧的話來說,沒有砸到人砸到花花草草也不好,所以,還是拿牢點的為妙!

    儘管她這一路算是邊玩邊走,可是行進的速度卻是沒得說。當年她(他)們一行六人走了三天才到落馬坡,可是這回她拿著有當年背的糧食三倍重的大傢伙,竟然只用了一天就到了,不得不說她這是實力派的跑酷!

    如今的落馬坡早已不復三年前的模樣。三年前,雖說它稱不上熱鬧非凡,但集鎮上也還是住滿了人的。可現在卻是一番死氣沉沉的光景,入眼儘是些破廊倒簷的空屋子,聽不到什麼人聲也看不到幾家燈火。

    只不過這還算是好的了,雖然人家少,但是至少也還算是有人煙的。而她路過的第一個集鎮——「黃水鎮」,則乾脆就成了無人區,也不知道當年殘餘的那些老弱婦孺是被餓死了還是搬往他處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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