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歡忽然意識到自己會不會太輕敵了?輕描淡寫:會踢足球不?我今天倒想去和他切磋一下……「
「今天沒機會咯,他去幫老闆辦點事情,也算實習,估計一周才會回來。」
李歡這次可是聽出了語病:「馮豐,你這麼清楚他的先行蹤?」
「他走那天就告訴我的好不好?你以為誰都跟你一樣早請示晚匯報呀……」
「早請示晚匯報不好麼?」
一個男人,離開一段時間,會把自己的行蹤詳細告知給一個女人——這可真不是一個好現象,那肯定是起了「打貓兒」的心腸了。再說,現在
他們同在一個學校唸書,隨時都有見面的機會。
李歡越想越頭疼,才發現危機如此巨大,自己居然不知道。
馮豐不知道他在想啥,看看快到c大了,趕緊道:「你把車停在外面,可不許進去哦。」
「為什麼?」
「你想想,你開著這樣的車,你又是李歡,要和我一起去了,被人認出就不好。同學們會非議我的,而且,會讓我顯得很奇怪……」
「有什麼好奇怪的?」
開學第一天,一個男人開著寶馬送你去學校,而且還是一個曾經那麼接近明星的男人——這難道不奇怪?
那是白白給人提供八卦素材呢!
「讓大家知道我是你的男朋友不好嘛?」
這個時候可不能和他爭論「是不是男朋友」的事情,否則,他一定會跟進去的。她笑嘻嘻地:「我低調!低調!不然,大家聽說你是我的誰誰,天天找我要你的簽名,我不煩死?」
李歡沒法,只好在c大門口停車,讓她自己下車。
她看他的臉那麼臭,嫣然一笑:「今天事情不多,我交錢報名後就回來。晚上一起吃晚飯嘛。」
他的臉色總算好了一點兒:「我先去辦點事情,你結束後給我打電話,我來接你。」
「好嘛。」
閒逛繳費,最後選了個2400元標準化公寓,心想,就住好點算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