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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卷 血火揚州 第一百二十二章 決死鋤奸(5) 文 / 短頭髮

    對於許定國的千里追殺,頓時讓名不見經傳的皮家莊成為轟動之地,鋤奸營的首次亮相,也成為世人矚目的焦點。

    在接下來短短數日之內,鋤奸營又分別在儀封和考城弄出兩起讓人毛骨悚然的刺殺事件。

    這兩次接踵而來的刺殺行動,目標全都是投靠清廷的大明朝故吏。刺殺過程和在皮家莊幾乎完全相同,不論是在儀封還是在考城,都把動手的地點選擇在人煙稠密之處,在眾目睽睽之下,以殘酷血腥的手段將目標人物本人和家屬當場殺死,然後將人頭帶走。

    戰鬥之慘烈,過程之血腥,足以讓那些投靠清廷者噩夢不絕。

    自古以來,兩國交戰,最正統的手法就是以堂堂之師擊煌煌之陣,糾集死士暗中格殺根本就上不了檯面。尤其是鋤奸營下手狠辣無所不用其極的格殺手段,往往會傷及無辜,所以很多人對決死鋤奸的行為頗多指摘之詞。李乙丑卻一點都不在乎別人的說法,反而在每次刺殺行動過後都會高調宣佈。雖說鋤奸營做事的手法過於血腥慘烈,違背了聖人之「仁」的教誨,但這卻是實實在在的為國鋤奸之舉,蕩虜軍已完全站到了道德制高點上,所以誰也無法否定李乙醜的初衷和宗旨,最多只是糾結一些微不足道的細枝末節而已。

    對於還沒有真正經歷戰火的淮揚和江南,決死鋤奸之舉雖然不被部分人接受,但是在北方卻引起了極大的轟動。

    自吳三桂勾結多爾袞率清軍入關開始,改換門庭投靠清廷的官員不知凡幾,做了虧心事的人,就算沒有鬼敲門,心中也踏實不下來。

    尤其是鋤奸營橫空出世之後,一想到鋤奸勇士的悍不畏死的捨命格殺,無不膽戰心驚惶恐難挨。

    那些個身穿皂衣的鋤奸勇士,不僅下手狠辣從不手軟,而且每個人都攜帶著至剛至猛的爆裂之物。「轟」的一聲巨響過後,就會死傷成片。一旦行動不利,就會毫不猶豫的引爆自己,來個同歸於盡玉石俱焚,實在讓人不寒而慄。

    最讓人感覺恐怖之處,還在於鋤奸營的無孔不入。

    在儀封,鋤奸勇士化作路旁行人,格殺了頭敵叛國的奸賊。在考城,李乙丑派出的刺客居然扮作送糧米的商販,深入到叛賊家中,將投靠清廷的漢奸在酒宴之上當場格殺。

    連自己的家裡都能滲透進來,還有哪裡是安全的?

    因為鋤奸營刻意選擇在人多的場合動手,每一次行動都有很多親眼目的整個刺殺過程的見證者,經過口口相傳之後,決死鋤奸勇士已成了一擊必殺的代名詞。

    蕩虜將軍李乙丑用淋漓的鮮血和掛在揚州城頭的三顆人頭,證明「斬殺其身,屠滅其家,夷平其族」的鋤奸原則絕對不是空口白話隨便說說那麼簡單。

    本已經投靠清廷的漢奸們雖然依舊前呼後擁錦衣玉食,卻早已沒有那麼風光了,一個個萬分謹慎。如果沒有絕對的必要,幾乎再不公開露面。平時做事也不敢再如以前那樣高調張揚,愈發的謹小慎微。尤其是在河南、安徽等地那些三心二意的傢伙們,對於未來的選擇也更加謹慎。就算是因為利益的緣故已經決定了要投靠清廷,也必須首先考慮一下自己會不會上了鋤奸營的「黑名單」,能不能逃脫鋤奸勇士的捨命追殺。如果貿然投靠清廷,若是還來不及享受到清廷許諾的種種好處就被鋤奸營幹掉,那就實在太不划算了。

    三次在清軍控制區域之內的刺殺行動,不僅給各地的漢奸和準備做漢奸的人們心頭蒙上了一層血色的陰影,更誕生了很多和鋤奸營有關的傳說。

    據傳,每一個鋤奸勇士,都有飛簷走壁高來高去的本事,全都是悍不畏死的亡命之徒。每個人都在行動之前接受了蕩虜將軍李乙丑無數金銀珠寶,只要做一次鋤奸任務,就可以逍遙一輩子。

    這些人大多是牢獄之中的死囚,因為早已沒有了生機,所以才會接受決死鋤奸的任務,一旦任務完成,就可以重獲新生,帶著李乙丑給的金銀遠走他鄉,隱姓埋名的過一輩子。

    經過口口相傳,經過一再誇大之後,關於鋤奸勇士的傳說已經被誇大的不成樣子。在市井小民的心目當中,鋤奸營的勇士根本就是無孔不入無所不能地方地獄幽魂,只要上了蕩虜將軍李乙醜的「漢奸黑名單」,就算是逃到老鼠洞中,也肯定會被揪出來幹掉。

    對於這些時刻準備和敵人同歸於盡的神秘勇士,外界或是視為忠義無雙的死士,或是當作恐怖可怕的索命惡鬼,但是沒有過多久,李乙丑就給出了官方的稱謂:

    「烈士!」

    在三次刺殺行動中,共折損兩名鋤奸勇士,李乙丑親筆書寫悼,將這二人追封為烈士,並且將二人的名字和遺書公之於眾:

    「章公來男,耿公力田,本布衣小民,逢國朝動盪外虜入寇之際,捨命鋤奸曰烈,奮起為國曰士……章、耿二公,此生為國,光耀千秋,英靈不散聚於蕩虜軍旗之上,來日復興大明之時,當樹碑立傳,以告後人……」

    同時公佈的還有兩位烈士的遺書:章公來男上有高堂老母,下有嗷嗷幼子,秉承烈士遺願,章家高堂已接至揚州,由蕩虜軍供養天年,衣食用度按五品赤衣誥命標準制定。幼子年不及週歲,同至揚州,已遣專人育養……

    耿公力田,上無父母,下無子女,僅有年方十五的小妹一人,按烈士遺願,已將耿家小妹許配於蕩虜軍隊官孫立拄,擇日完婚。他日若誕下子嗣,改姓為耿,以延續烈士血脈……

    外人可以把鋤奸勇士當作鬼怪妖魔,李乙丑卻給出了高到了天上的待遇。烈日家屬享受官員待遇,並且考慮到了子嗣傳承,哪怕蕩虜勇士已身死命隕,李乙丑也會不折不扣的完成他們的遺願。

    無論是「烈」還是「士」,這兩個字本身就代表著非常高的榮譽,遍閱史書,能有如此稱號者,也屈指可數,而且絕大多數都是名垂青史的英雄豪傑。

    李乙丑不僅給死去的鋤奸勇士冠以極高的榮譽,而且許諾會給每一個犧牲者樹碑立傳,分明就是要傳承後世配享後人香火的架勢了。

    當年燕國太子丹招募天下第一刺客荊軻之時,也不過是許以金銀,也不過是荊軻要什麼就給什麼。但是和李乙醜的手面比起來,千年之前的燕丹也顯得小氣了。

    依照烈士遺願完成身後之事,照顧家屬,配享後世香火,這樣的待遇,除了神佛聖賢之外,還真沒有聽說過。

    同時,李乙丑再次擴大了鋤奸營的規模,擴大的烈士的範疇,並且以正式書的形式公之於眾:

    「不論出身,不論遙近,若引為國鋤奸而犧牲者,即為烈士,即可享受蕩虜軍鋤奸烈士所有待遇。時純兵萬千蕩虜雄兵共誓……烈士之父母為蕩虜軍父母,烈士之妻兒為蕩虜軍之妻兒,烈士之姊妹兄弟為蕩虜軍之姊妹兄弟……烈士化身為神,生人長存,時純並蕩虜軍萬千健兒將使用一切手段保證烈士家屬之安全。烈士親眷若有長短不忍言之事,蕩虜軍將不計代價不擇手段,百倍千倍討還血債……」

    這份書說的非常明白:只要是因為為國鋤奸而犧牲的人,自動成為蕩虜軍承認的烈士,享受一切烈士待遇。蕩虜軍會用盡手段保護烈士的家屬,如果有人敢對烈士的親人家屬下手,必然會面對鋤奸營的決死追殺,不論付出多大的代價,都要代替烈士討還血債。

    表明上看,李乙丑祭出的「烈士」二字和種種待遇僅僅是在唱高調,最多只是為了招募更多的「亡命之徒」加入鋤奸營的行列。若是細細去想的話,就會發現,這份書分明就是在鼓勵敵占區的百姓,讓他們在別無選擇的情況下效仿鋤奸勇士的行為。

    李乙丑這是在輸出恐怖思想,以血腥手段警告和威懾那些漢奸和準備成為漢奸的敗類,並且成為天下人抵抗的後勤總基地和精神圖騰。

    這麼做的意義當然是為了堅定同胞們的抵抗之心,到底能招募到多少願意和漢奸、清廷拚命的勇士,實在不抱多大希望。但效果卻是出奇的好,很短一段時間之內,許許多多的「亡命之徒」蜂擁而至,紛紛表示願意加入鋤奸營,成為為國鋤奸的勇士。

    之所以出現這種情形,主要是因為清廷對於百姓的壓搾太狠,掠良民為奴,跑馬圈地奪人財產,無所不用其極。手無寸鐵的百姓怎能抵抗凶神惡煞一般的八旗兵?在家破人亡之後,鋤奸營已成為復仇的唯一希望。

    反正家已破人已亡,已沒了牽掛,除了胸中這一腔熱血和這條命之外,早已不剩什麼了。一時間,為父兄報仇,為妻兒雪恨的思想成為這些人加入鋤奸營的最大動力。

    「我要加入蕩虜軍,我要上陣殺敵,為家人復仇,為我自己復仇。」

    一個披頭散髮渾身泥垢的女子站在李乙醜面前,這個女子顯得十分虛弱,身上卻裹著一件蕩虜軍的制式軍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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