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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第九十三章 我不會打槍 文 / 荒唐

    李洪文持著槍如臨大敵,抬腿用腳尖指了指後面,示意老二抬著老四往後拖走。

    季有錢用槍指著李洪文問道:「褚家不是離開北方了,你這個走狗怎麼沒走?」

    李洪文咬牙說:「別動!再往前就要試試誰的槍更快!」

    季有錢停住腳步,目光如炬,彷彿要把李洪文鎖在那裡。

    李洪文右手持槍、鬆動著左手手腕說:「我一個外姓人去南海,也要有點本事才行,沒辦法,搶了銀行帶點見面禮!」

    說著,李洪文眼中戾氣瀰漫、有些癲狂道:「都是你,不是你老子在苔原混得風聲水起!不然怎麼誰他媽的把腦袋寄在褲腰帶上、當劫匪!」

    季有錢厲聲道:「我媽跟我秘書吳中、還有興和麻將館的興和叔,慘案都是你謀劃的吧!」

    李洪文不屑說:「人要是我殺的,我自然會承認。」

    「那都是褚大少爺的指使,我是褚家走狗,不過是個跑腿找人的。」

    季有錢搖了搖頭:「一丘之貉,你也不是什麼好東西!」

    一旁匪徒瘦子老二實在拖不動老四,只好把老四放下,從懷裡掏出一把刀,有些氣弱地橫在胸口、站在李洪文邊上。

    天色日漸黑得徹底,季有錢跟李洪文遙遙相對,只能望見人形和槍管、以及刀身反射出來冰冷的金屬光澤。

    兩方人僵持不下。

    季有錢握著槍的右手由於握槍握得太緊,加上在車上徒手拽斷繩子、爛掉的手皮裡滲著血水,以至於右手握著的搶身有些滑膩。

    李洪文雙手持槍,季有錢看到李洪文手臂因為長時間抬起而有些發顫。

    兩人依舊僵持不下,誰先動,誰先死!

    一直倒在地上、被季有錢一招廢掉的匪徒老四「哎呦」著抱頭醒來,驀地起身,撲向季有錢朝後喊道:「洪文大哥!快走!」

    季有錢身子一偏,一腳踹向匪徒老四,於此同是,李洪文槍聲響起。

    季有錢踹在匪徒老四身上、借力撲倒一旁。

    李洪文槍響,季有錢扣動扳機,卻扣不下來。

    季有錢的槍未響。

    因為季有錢根本就沒打過手槍,上一世還是吊絲季蔚藍,壓根連槍都沒摸過,這一世,季大少的記憶裡只是摸過一把鋼珠獵槍,嚴格來說根本不算是火器手槍。

    在華夏,這個世界上槍支管理最嚴格的地方,禁手槍的力度甚至大過毒品。

    華夏是全世界最多人口的國家,很難想像,如果不禁槍支,死亡率會高到什麼程度,怕是現有的警察隊伍擴建兩倍都不夠去處理槍擊事件。

    在華夏,槍是根本不能露頭的產物,很多大勢力、很多黑市上都能買來手槍,在緬甸折合成人民幣不過是平均3000塊錢一把,著實挺廉價,但凡華夏境內、攜帶槍支都會觸犯非法持有槍支罪,要是在公共場合持槍的、不管有沒有用槍開火,就構成了非法持槍、並危害公共安全罪,判刑五年到終身監禁不等。

    華夏不是世界上唯一一個禁槍的國家,但卻是唯一一個連玩具槍的禁的國家。

    tmd,季有錢著實不會打槍。

    李洪文槍響後,驀地上膛,又發一槍。

    季有錢翻滾在草叢中,不斷移動變換角度,步法毫無規律可言,讓李洪文連續上膛開槍三發都未有成效。

    槍聲沉默了,卻是李洪文在換彈夾。

    季有錢打不響槍,索性一咬牙當暗器朝李洪文擲去,李洪文側身一偏,躲過飛來的槍支。

    季有錢怕一旁竹竿瘦子老二拾起槍就麻煩了,只好往前一撲身,拽起匪徒老二的身體、擋在自己身前。

    李洪文果斷開槍「啪」的一聲,子彈打在匪徒老二身上,「咯擦」一聲上膛,又「啪」地一聲,再一次打在老二身上。

    老二中槍,「啊!」地一聲嚎叫!

    李洪文當即」咯擦」一聲上膛,一槍打在老二頭上,老二這次連嚎叫都沒了,直接斃命。

    季有錢用老二身子擋著自己的時候在心裡默記:一,二、三,李洪文換了彈夾打了三槍了,還差兩槍、槍裡就沒子彈了。

    於是,季有錢探出半個頭挑釁道:「老子在這!」

    李洪文當即扣動扳機「啪」地一聲,子彈堪堪從季有錢的頭髮上穿過,讓季有錢感到頭皮發燙。

    這是第四發,季有錢默數。

    最後一發子彈,李洪文猶未謹慎,始終尋找能一槍致命的機會。

    季有錢蹲在那,用匪徒老四的身體掩著自己,心憂:沒時間了,讓匪徒老二知道槍就麻煩了!

    於是,季有錢喊道:「李洪文,你比我想像中的更狠,連對自己兄弟老二都可以毫不猶豫地開槍!」

    「你真是個瘋子!如果不是為了讓你底下人跑路而分散警察注意力,怕是這些錢都被你獨吞了,怕是你身邊的人也早被你做掉!」

    李洪文看到自己身旁的匪徒老二,不由地拉長了跟自己的距離,怒道:「季有錢!他媽的你挑撥離間!」然後對同夥老二說:「老二,別聽他的!小心上當!」

    老二瘦子很難做,手上握著一把刀子,下半身不住地打著擺子。

    面對兩把槍,老三死在跑路時警察的狙擊槍,老四又被老大毫不猶豫地打死,自己怕是沒多少活路了。

    這時,匪首李洪文呵斥匪徒老二:「快去找槍!」老二有些魔症了,張開嘴迷茫地「啊」了一聲,李洪文氣急敗壞地來一句:「就是剛才季有錢丟的那把,在草叢裡找!」

    與此同時,季有錢猛地推開死了的老四身體,腳下猛一踏地,整個身子直射向李洪文,半道時,李洪文扣動扳機,「啪」地一聲槍爆響聲!

    槍響尤為振聾發聵!

    子彈從季有錢耳邊炸開,只是一陣耳鳴。

    原來,季有錢算準了位置,在空中比李洪文領先了半秒,這半秒中讓季有錢身子呈一個流線型。

    說是季有錢身子直射向李洪文,不如說是身子癱向李洪文,只是季有錢上半身呈自然傾倒,下半身瞬移速度極快,以至於看起來季有錢移動到半路時、上半身子像一張弓一般自然撲倒,躲過了子彈。

    李洪文槍裡已然沒有子彈。

    季有錢撲到李洪文面前,以獅虎博兔一般,一拳化刀、怒道:「給我躺下!」說著一記手刀當頭劈下,李洪文被打得「撲通」一聲跪倒在地。

    季有錢一招劈倒李洪文,未等李洪文完全倒地,下一瞬,撲向匪徒瘦子老二,掌呈虎爪,一掌生生攥住老二脖子,「咯」一聲,老二脖子脆響,疼得眼珠子翻白,雙腳亂蹬著地上雜草,昏死過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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