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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第121章 玩大了 文 / 萬字更

    **,是原罪。

    保姆跟了孟書記那麼久,竟然從未體會過兩性之間的快樂,難怪每天都繃著個臭臉。若不是今晚和我一戰,恐怕此生都會渾渾噩噩的過去。

    男女之間的關係其實就是那麼簡單,經過**上深層次交流,精神上自然也緊密的聯繫在一起。君不見,多少女子都是初試**後就死心塌地的跟了某男子,而這種忠心是獨一無二的,哪怕日後被拋棄,在女子的心裡,第一次依然是刻骨銘心。當然,第一次必須是甜蜜的,愉悅的,享受的。

    這裡說的第一次並不是指捅破那層膜,而是讓女子實實在在享受到兩性愉悅的第一次。

    就如現在的保姆,醉眼迷離,喜極而泣,只歎與我相見恨晚,青春空耗數年。

    而我此時則如死豬一般,除了偶爾悶吭一聲以示未亡,其他時間都在閉目凝神,心裡暗歎:乖乖,深閨怨婦果然惹不得,縱是身懷神器也不可小覷,若不是早先喝過孟書記的龍虎叉圈酒,今天只怕小命也丟這裡了。

    不過收穫卻也不小,從保姆口裡知道了不少猛料。比如孟書記不愛財,但愛講排場,比闊氣,見不得有人比自己牛。記得有次去省城開會,回來後就長歎短噓,說轄內某縣的縣長有件羊皮坎肩,曾多次暗示自己有意索取,但對方卻死活不肯送,因此夜不能寐。

    後來張秘書得知此情況,連夜趕到某縣,對某縣縣長大發脾氣,終於要回羊皮坎肩,這才讓孟書記一掃陰霾,喜笑顏開。

    如今,那羊皮坎肩就在保姆手裡,拿來一看,嚇我一身冷汗,坎肩上紅線繡著:為人民服務**贈,1945年冬月。

    這坎肩,別說是孟書記,我見了都有一股子揣懷裡拿走的衝動。

    另外,我也知道了河東區拆遷的原由。西部大開發帶來機遇,渭城也跟著沾光,為了讓遠道而來投資的企業集團對渭城有個好印象,渭城政府決定先將渭城的市容市貌做一番改變,要讓渭城散發新活力,豎起新形象。

    先從市政府辦公樓改起,經過多次會議討論,新址定在河東區,哪裡地處開闊,風景秀麗,交通便利,又臨近開發區。用來建政府大樓再合適不過。

    因此,河東區的原住民被通知限期搬遷,但搬遷時受到阻力,卻是孟書記沒想到的。

    但在床上,我最關心的卻不是這些,而是孟書記的某方面能力,說到底,是雄性動物自尊心作怪。

    「他到底是怎麼回事?沒理由幾年來都不能讓你快樂?」

    保姆姐姐臉一紅,耐不住我百般糾纏,說了實話,「也不知怎麼回事,不是時間短,就是話兒太軟,有時我剛有點感覺,他就草草收了兵,時間長了我也沒了興致,他有需要我叉開腿就是,也就幾分鐘,忍忍就完了。」

    「就這樣?」我有些驚訝,「他不會吃藥啊?難道他從不問你的感受?」

    保姆姐姐白我一眼,「當然要吃藥,天天都吃好幾道,有時還看那些洋人電影來刺激,但都沒啥效果。至於我,他每次完了睡的比豬都香,那還顧得上我。」

    「啊,這樣啊,那你想的時候怎麼辦?」

    「想?想什麼啊,我都不知道這事女人也會舒服,只當我們就是替男人服務的,要知道還有這感覺,我早就跑了,那還能呆在這。」

    保姆說完,輕輕靠在我的胸口,柔聲說道:「冤家,今天多虧是你,才讓我沒白活一回,以後你可要常來啊,要不然我就告訴他,說你欺負我,叫你沒好果子吃。」

    聞言我又一身汗,哪有這樣的事,用自己的男人威脅別的男人來給自己的男人戴綠帽,看來古人說的沒錯,最毒婦人心。想到這不免想起武大郎,心說其實你死的不怨,攤上潘金蓮,那是自尋死路。

    不過話說回來,這麼年輕美貌的女子卻不能體會做女人的快樂,對她也的確不公平,於是問她:「那你怎麼會跟了孟書記的?」

    這時保姆一臉落寞,「當時我是藝校學生,因為交不起學費就在歌廳唱歌,有天老闆送我一個紅包,說是陪一位大人物吃飯,那位大人物就是孟書記,但當時我不知道,只是在席間喝了一杯酒,然後就人事不省,醒來時就在床上……一開始我很生氣,大聲罵他,他也給我下跪,發誓會對我好,還保證我從此不用再為學費發愁,畢業後再介紹我去拍電影……當時氣完我也想過,既然身子都髒了,再跟別的男人也不合適,況且這又不是什麼光彩的事,就自己忍了,現在想來真是後悔,當初應該告他的。」

    聽完我也感歎,這就是女人的心理,被**後首先想到的不是報警,而是認為不光彩,所以才會打掉牙往肚裡吞,後果自己承擔。可憐而又愚蠢的女人。

    保姆繼續說道:「事情到了現在,我心也懶了。再說,他除了那地方不行,對我還是比較好的,一星期中除了星期三,每天都來的。」

    我再次驚訝,「那他老婆不問嗎?他還有個女兒呢。」

    保姆撲哧一笑,「他在辦公室還有間宿舍,對他老婆說平時晚了就在宿舍睡,至於他女兒,一般都是住校的,根本不知道。」

    「原來如此。」難怪孟晴會讀我們學校,看來是家裡缺少溫暖。

    最後看看時間,已經晚上九點,就對保姆說要走,保姆擔心孟書記回來,也不敢留,就說以後要常來,臨走居然拿了兩千塊錢給我,說是配個手機,以後好聯繫。

    為了多瞭解孟書記的私生活,我很不要臉的接了那兩千塊錢,並在心裡自我安慰:沒事,這是我憑自己的勞動換來的。

    第二天一早沒去學校,而是很騷包的買了手機,摩托羅拉的,比手掌稍大些,握在手裡感覺很實在。買了手機打出的第一個電話竟然是給那保姆的,接通後卻傻在原地,那保姆叫什麼名字?只好甜甜的喊人家:姐姐。

    保姆很高興,又很激動,但更多的是緊張,語氣嚴厲的告訴了我一個不好的消息。

    「你給老孟的神仙散是什麼東西?老孟拿到中心醫院去化驗了,回來後摔了不少東西,還說要全市通緝你……」

    日!這下玩大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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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九點再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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