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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第四十五章 小紙條 文 / 萬字更

    二哥的回信令我無從使然,說實話,從初一開始我就沒好好讀書了,讀不進去,無味。

    和我一起討厭讀書的還有很多人,都是男生,上課時我們統一坐在教室後面嗑瓜子,聊天,,睡覺。

    老師也不管我們,在老師的眼裡,教室後面倒數三排學生是放棄了的,已經沒有教育價值,所以每個老師講課,他的聲音剛好輻射到我們前面那一排,到了我這裡就只剩斷斷續續的零散信號,如果我努力去接收的話或許能聽明白他講什麼,如果碰到時間不對我就關了自己的接收器,忙活自己的事。

    一般我都選擇,七俠五義,隋唐演義,四大名著,金庸古龍梁羽生,瓊瑤三毛張愛玲,文學古典小雜誌,凡是書我都看,不論好壞。二般我就選擇睡覺,這種情況是在中午吃晚飯的第一節課,後三排的學生都睡,都用書本擋在前面,堆成一座堡壘,然後躲在後面睡,這樣老師就不會發現。

    我曾做過實驗,讓王美麗躲在書本後面睡,我站在講台上往下看,一目瞭然。也就是說,老師知道我們在睡,只是不說。但如果我們不用書本擋,他就會喊我們起來,站在牆根面壁思過。

    這個道理一直到我參加工作才想明白,就是說你可以犯錯,但必須有所顧及,最起碼要假裝一下。如果你在大庭廣眾之下公然犯錯,那就是對上位者的不尊重,所以要受罰。這也是為什麼會有那麼多貪官落馬的根本原因,他們犯錯沒事,錯在沒給上位者足夠的面子。

    打個比方:作為貪官,你可以去找小姐,上位者知道也當不知道。但你找小姐的時候惹了麻煩,影響比較惡劣,讓他很難看,他就會收拾你,道理一樣樣的。

    再說回課堂,除了看書睡覺,我偶爾也會寫作業,因為畢竟是花了錢的,怎麼也得學點知識,否則對不起父母的血汗錢。可能有人會奇怪,既然要對得起父母的血汗錢,那就不應該在課堂上睡覺,而是要好好學習。

    我不這麼認為,一節課堂四十五分鐘的知識我只用五分鐘就能全部學會貫通,不單單是我,很多人都一樣,那為什麼還要浪費那多餘的四十分鐘?還不如利用來補充知識,睡覺補充體力。因為小說上有許多課本上沒有的知識,上課睡覺多是因為在家幫忙農活太晚而睡眠不足,也有出去胡混導致睡眠不足的。

    除了睡覺看書寫作業,我還要寫小紙條,也叫情書。

    我寫情書並不是為自己寫的,而是幫後三排的各位老大寫的。

    對於學校的老大,相信大家不會陌生,一般都是身強力壯心狠手辣之輩,也有外強中乾紙老虎型,但那些人早晚會被識穿,淪為喪家犬。

    像我這樣的瘦弱少年,是沒資格做老大的,甚至連馬仔都算不上。但我心裡一直有那個英雄夢,想像自己有一天也能身穿風衣掛白圍巾手持雙槍緩緩走在滿是鴿子的教堂裡,但那只能是幻想。

    初一開學第二個星期我就踴躍的參加了一個小組織,當時那位老大很不情願的對我說:好吧,你以後就負責幫我們保管東西,排行算老ど。

    當時我心裡默默發誓,總有一天我要讓你見識到我的真本事。

    終於迎來了第一次群體械鬥,我激動的提著書包站在場外,心想等下一開戰我立馬衝進去一頓亂棍,一定會讓他們大吃一驚,從此不敢小瞧我。可是戰鬥一開始我就傻眼了,那是真正的械鬥,不是電影上那些花拳繡腿。絕對的拳拳到肉,棍子和骨頭撞擊時發出的悶響聲讓我窒息,差點崩潰。

    對方的人明顯比我們的人強壯,我的第一任老大才掄出一棍子就被人一腳踹趴了,隨後被無數大腳踩成豬頭。

    我們的人都躺平以後對方的老大叼著煙瞇著眼輕佻的問:「還有人不服麼?」

    我扯著他們的書包帶子小腿劇烈的打顫,心說不要看我不要看我。旁邊一個人影一閃迎了上去,倔強的說道:「我不服!」

    是我們老大的對象,一個相貌清秀的女子。當時我心裡一顫,側眼偷偷看她,心說好烈的女子。

    對方的老大卻不這樣認為,抬手輕飄飄的一耳光就將她抽了一個趔趄,嘴角滲出一絲鮮血。

    「媽了個逼,一個娘們也敢出來,還有誰?!!」

    面對如此氣勢洶洶的老大我差點尿褲子,但生為男兒的自尊心告訴我,不能慫了,要不一輩子都抬不起頭。

    我深吸兩口氣,慢慢邁出一步,心說大不了挨一耳光,嘴角帶些血,還能如何?絕不能慫。

    我走到對方老大跟前,勇敢的抬起頭看著他,想想說些什麼詞合適,比如:有種你就往死裡打,不然你最好別動手,又或者今天你給老子記好了,日後一定加倍奉還,又或者

    還沒想好對方那老大說話了,「好球日地,連小學生都出來了。」說完用手拍拍我的腦袋,「小伙子,回去好好唸書,過幾年再來。」

    一句話將我說傷了,感情我連個女子都不如,根本不值得他動手?我挺起胸膛大聲說道:「我都十二了哦。」

    對方老大揮揮手一腳將煙踩滅,笑笑翻身上了自行車,「我都二十了哦。」

    從此我離開了那個小組織,被離開的,他們書包不給我保管了,讓一個比我大一歲的小屁孩保管。

    不能參加很男人的械鬥,想想其實挺美,沒人欺負沒人找茬,不用提心吊膽害怕仇家追殺,多好。

    此現象一直到我初二才有所改變,因為我長高了。就一個暑假的功夫,我從和王美麗一樣的身高長到比她高一頭,而且看勢頭似乎還有大量發展空間,另外我的聲音也開始變粗,有些像男人了。

    重新分班後就打亂了以前的組織,所有老大會重新籠絡人馬,這時李海峰找到了我,他抽著三塊一包的白沙對我說道:「聽說你文筆不錯,以後幫我寫作文吧。」

    我不敢相信,抬頭看著他又問了一遍,最後確認是沒聽錯,激動的差點哭出來,要知道,大哥二哥的事跡至今都是學校訓導主任教育學生的反面教材。如果就這樣渾渾噩噩的度過初中三年,連個名也沒留下,豈不是終身遺憾?

    至於其他學生是什麼想法我不知道,因為我是個寶貨,是個異類。

    在確定了自己已經找到組織後就滿懷信心的問李海峰,「峰哥,我們幾時和他們決勝負?」

    峰哥瀟灑的吐了一個煙圈,「這事不用你操心,你主要負責讓大家都能抄上作業,考試都能得上六十,其他的我們來處理。」

    我沒得選擇,現在峰哥的勢頭最勁,其他的老大都不行,只好先答應下來,希望有機會能證明自己。

    可是後來他們都不找我要作文抄,全都過來找我幫他們寫小紙條,用各式各樣的紙,想各式樣各樣的話,寫給各種各樣的女生。除了幫他們寫,還得替他們傳,傳完還得拿回信,拿了回信還得替他們念。我就日了,將來是不是我還得替他們約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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