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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卷 真假追金童 第三十八章 谷娘娘冤(上) 文 / 望水橋

    話說薛半仙,在憲兵隊後面的爛泥塘裡,見到所謂的「陳菲菲」後,感覺城裡形勢相當危急,於是隻身出城去,他手裡拿著縣長給開出的「路條」,一路撒丫子狂奔,到城門口的時候,發現大門早就關閉了,這會兒他拿出自己二百五的潛質,扯起嗓子大聲喊門,結果守城的偽軍揉著惺忪的睡眼罵罵咧咧出來了。

    看到敵軍,他心裡一震,緊接著提醒自己,手裡可是有路條的,果不其然,偽軍看過路條後,對他本人連看都沒看,直接開門放行了,跑出城門的一剎那,他感覺自己頓時自由了!

    時間已經到了深夜,城外又沒燈,黑得一塌糊塗,可他穿著草鞋跑起來,依舊飛快,也沒去細想為啥看門人只看了一眼路條就放他出來,要知道這會兒正是城裡戒嚴查得最緊的時候,可薛半仙要是能想到這些,他就不是薛半仙了。

    為了盡快找到組織,出城後他選擇了抄近道,這條小道是他這回進城來剛發現的,地理位置很偏僻,路上要經過好幾個凸凹不平的土丘,冀中平原中部沒有高山,但是丘陵倒有不少,很多丘陵連接起來,遠遠望去宛如低矮的山脈般,只不過走近一看,才發現不過如此。

    他上次從這條路過來的時候,正好是白天,一來一回,他在城裡度過了噩夢般的幾晝夜,被各種怪事折磨地心力交瘁,這會兒走在鄉間小路上,暢快的心情難以言說。

    順著小路越往深處走,周圍愈發冷寂,而且這條小道在土丘上延綿起伏,剛開始的時候,他像剛逃出牢籠的小兔子一樣,撒開雙腿跑得飛快,等跑了一段時間後,他的體力開始下降,速度明顯放慢了,只能跑一會兒,停下來歇口氣,然後在走上一段路,等到體力恢復些,再繼續往前跑。

    就這樣走走停停,他來到了被稱作「古娘娘冤」的地方,雙腳踏上這塊土地,就感覺周圍空氣頓時冷下來,而且耳邊呼呼風聲驟起,抬頭看看天,依舊月朗星稀,沒有雲朵,可一到這裡,總感覺身體周圍旋風圍繞,他不禁打了個哆嗦,心說此地很不吉利,這條小路什麼都好,就是要穿越此地,讓他想想就膽戰心驚。

    幾天前他從這裡經過的時候,適逢白天,艷陽高照,四周亮堂堂的,自然不害怕,即便是周圍沒人,其實住在附近的村民們,都對此地敬而遠之,平時出門也都是繞行。

    說起來,這地方根本沒住人,既然是無主荒地,幹嘛要起個名字呢?薛半仙當然知道,這名字的主人就是谷娘娘,這塊荒地之所以詭異,就是因為谷娘娘臨死前的詛咒。

    家住永定周邊的老百姓都知道,在民國初年,這塊荒地才是縣城處決犯人的刑場,後來就因為谷娘娘的事兒,此地被荒廢,刑場轉移到了城裡。

    谷娘娘不是本地人,她是距離縣城二百里外的保定人,本地人只知道她本家姓谷,連名字都不知曉,說來也是個苦命人,當她還是女童的時候,就被路過的人販子給拐了,帶到永定縣城,賣給一戶龐姓大戶人家做童養媳,那年月的童養媳,地位相當於使喚丫頭,當牛做馬伺候東家,東家稍不如意,就是棍棒皮鞭,日子過得很苦,但隨著女童變成少女,她出落得愈發水靈,讓龐家的二少爺心動起來,她本來就是買來給二少爺當童養媳的,有天夜裡,風雨交加,龐家二少爺喝了點酒,當天晚上就和她同房了,那時她才十八歲,而龐家少爺也不過十**歲年紀,隨後沒多久,她的肚子就大了,知情人都知道,她懷上了龐家的骨肉。

    按理說童養媳懷孕,苦日子都到頭了,一般東家都會把她當主子看待,但龐家不一樣,他們始終覺得這女人配不上自己高門大姓,即便是她快要臨盆的時候,也被驅使著幹活。

    時光如白駒過隙,十月懷胎已過,瓜熟蒂落,一個男嬰呱呱墜地,可接生婆把孩子從母體抱出來,一聽孩子初試啼聲,卻嚇得大驚失色,慌得差點把孩子扔到地上,轉身落荒而逃,因為她看到懷裡的孩子張嘴啼哭的時候,露出滿嘴尖利的牙齒。

    這下龐家炸了鍋,都說這孩子不吉利,又不知該如何是好,慌亂中老太爺表了態,龐家祠堂和族譜上,絕不能出現這個孽種的痕跡!這話宛如皇帝下聖旨一樣,整個家族都與她和孩子作對,奶媽根本不敢給孩子餵奶,而她由於經常吃不飽飯,營養不良,又沒有奶水,孩子出生沒兩天,就凍餓而死。

    按理說自己的親生骨肉夭折,應該是件很悲傷的事情,但龐家上下對此卻很高興,他們從骨子裡就覺得這孩子是個妖孽,不該存活於世上,孩子死後,龐家二少爺根本連看都沒看屍體一眼,就吩咐官家把嬰屍用破草蓆包裹上,扔到外面去餵野狗。

    倒是北崗醫院有位大夫,醫學高等專科學校畢業,有收集癖,尤其對怪異的嬰孩很感興趣,聽說他家的事兒以後,登門造訪,想出錢把孩子屍體買下來,拿回去做標本,龐家二少爺沒想到這個他眼中的「妖孽」還能換錢,竟然欣喜不已,兩人忙不迭談好價碼,並講明條件:屍體可以拿走,但不能說是龐家骨肉,大夫答應了他的條件,剛開始的時候,全家都瞞著谷娘娘,誰也沒告訴她孩子的屍骸被送到醫院做標本了,但天下沒有不透風的牆,她最終還是知道了真相,這位母親不識字,也不懂什麼禮教,只知道舐犢情深,她找到大夫,想把孩子的骨骸要回來,可大夫告訴他,自己是花了大價錢從龐家手裡買的,她要想贖回去,至少得花五十塊現大洋,谷娘娘一聽傻了眼,她這輩子都沒見過這麼多錢,可想到孩子骨骸孤零零被放在醫院的標本櫃裡,她寢食難安,終於有一天,她橫下心來,趁著龐家人沒注意,偷走了二少爺放在衣袋裡的銀票。

    揣著銀票的她,一想到自己就能把兒子骨骸贖回來,剩下的錢還可以買塊小小的墳地,讓孩子入土為安,日後也算有了念想,她倒是很興奮,但二少爺很快發現自己的錢不見了,於是全家搜查,谷娘娘不會藏東西,那張銀票就藏在她枕頭下面,被人發現了。

    二少爺大怒,本來這屬於他們家事,但自從孩子死後,他橫豎看谷娘娘不順眼,覺得她能生下這麼怪異的孩子,本人肯定也帶著鬼氣,一直想找個機會把她趕出門去,這回抓到她偷錢,更是想著不能輕易放過她,其實心裡已經動了殺機,為了這點錢,他竟直接告到官府,當時的縣長和他家還是世交,於是兩家商定,谷娘娘偷竊東家財物,數額巨大,被直接判處死刑,立即執行,刑場就是現在他所走的地方。

    據說谷娘娘剛被投進大獄的時候,整天以淚洗面,可當她聽到自己的死刑宣判後,反而平靜下來,同一天的時間,她像變了個人,那個看上去總是可憐兮兮的小媳婦消失了,取而代之的是個面帶陰沉之色,看上去像個巫女的人,她的眼圈不知何時變成黑色,頭髮一夜之間全部變白,而且不再哭泣,無人時長冷笑不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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