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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番外 :我是王澤廣廣(一) 文 / 莫妖

    在我印象中,還很小的時候,我是沒有名字的。大家都叫我王胖子,我就以為我的名字就是王胖子。

    簡單,易寫,交作業的時候隨便一劃就好了。

    那時候在我的認知裡,大家的名字應該都是這樣。直到入園讀書那會兒,被老師問我要戶口本計生證什麼的,我無法只能看著安媽問她。「安媽,我的戶口本呢?」

    安媽看我的眼神,充滿了憐憫,她將我抱入懷中。摀住我耳朵,跟我說,「少爺,你在這裡坐一下,安媽給老師去拿。」

    說是去拿,可是我看見安媽將老師喚了出去,給了她一個信封。

    那個信封。不巧,我早上見過。親眼看見安媽接到了那個男人的電話,然後將信封裡裝滿了錢。

    難道……戶口本就是錢嗎?

    我不知道,反正給了信封之後。我就入了園。

    老師直接帶我去了教室,她笑容滿面的對著下面滔滔不絕的說了一番誇讚我的話後,在說到名字的時候愣住了。有點尷尬的轉過頭來,問我,「你的名字是……」

    「王胖子!」

    我聲音響亮的回答,頓時下面笑成一片。

    我知道他們在笑什麼,因為我本人,跟名字完全不相符。

    那時候的我,很瘦!

    根本就不匹配這個名字。

    看見他們笑。我一點都不生氣,還跟著他們一塊樂。

    許是看見我笑的太憨,好欺負,我人生第一場打架就出現了。

    他們大約**個人,個個人高馬大,在放學後將我拎到了天台上。有人對為首一人大喊,「就是他,我看見他奶奶給了老師很多錢。老師就把他收進來了。」貞聖女劃。

    為首的一人笑容猥瑣,一把將我拎了起來。「很多錢啊……小子,看來你們家很有錢嘛!」

    他一邊說著,一邊打我巴掌。我氣的惱羞成怒,他們反而笑的越加開心。好幾個人搶走了我的書包,將裡面的東西全部不屑的丟了出來,沒搜到他們要的錢後,一個個都看向了我。幾個人高馬大的人,將我的雙手雙腳抓住,然後其他人去摸我的口袋。

    將裡面的錢全部拿出來後,他們對數額很滿意,為首的一人別人叫他大頭。

    大頭拿著錢惡狠狠的道,「小子!這件事,你要是敢告訴老師,我下次看你一次,就打你一次!」

    那時候的我,懦弱,怕死,也怕疼。

    對!那是妹子……從來想像不到的我。

    年弱多病,導致我四肢的力氣比一般人少,也導致了我的身高比同齡人要矮。跟著唯唯諾諾一生的安媽長大,也習慣了唯唯諾諾,逆來順受。

    我本來想把這件事告訴安媽,可是一回去,就看見了那個男人。他坐在沙發上,高高在上的睨著我身上的灰塵和傷口,不滿的蹙緊眉頭,「跟人打架了?」

    我咬緊下唇,沒吭聲,他已經坐實了我的「罪名」,暴躁的罵道,「你難道不知道這條命,是你母親用自己的命換回來的?你有什麼資格不把自己的生命當回事?」

    每次我磕了碰了,他都會這樣暴躁。一個小傷口,可以讓他上升到我是在揮霍著,母親那用命給我換回的生命。

    我早就習以為常。

    沉默的拎著書包回了房間。

    也不知道事誰洩露我家的地址,還是誰看到了我在這裡進出。第二天放學,那幫人又找上了我,開始不滿我每天身上只有二十塊錢。

    這樣被欺負的日子,直到好幾天以後。

    有一個女孩子出現,她拉著自己父親的手,救下了被圍毆的我。這個人,就是顧淺溪。

    那時候的她,還是小不點一個,奶聲奶氣,卻字正腔圓。顧守義將那群人趕跑之後,是她將我扶起來,看見我空了的錢包後,怕我回家挨罵,悄悄給我塞了一點錢。

    她很認真的對我說,「我爸爸說,男子漢大丈夫,不能給別人隨便欺負。他們要是欺負你,你就要百倍的欺負回去,比他們更厲害,他們才不會再欺負你。」

    原話,我已經不記得了,因為她在說的時候,我一直盯著她肥嘟嘟有著嬰兒肥的小臉蛋。

    等她走出很遠,還給我比了個加油的姿勢後,我才大概回憶起她的內容。

    從那之後,我嘗試著每天多吃點,也開始配合安媽每天給我熬製的藥膳。我身體一天比一天壯實,等一個不經意,被安媽喂成了結實的大胖子後,在學園裡就再沒人敢隨便欺負我了。

    以為再不能見到她了,沒想到世界這麼小。

    在進入小學二年級的時候,我再次看見了她。本來不太能認出她,直到她跟於楚楚打架,在我屁股上咬了一口後,她嚎的比我還響亮,我就認出她了。

    顧淺溪,少時聰穎,聰明伶俐。少時頻拿大獎,小小年紀,就能在小主持人的台上進退得當。長大後,更是旁人稱讚,端莊典雅。可是在我印象中的顧淺溪,是七歲那年,陪我在操場上一塊罰站,還嚎的驚天動地的小女孩。

    許是那驚心動魄的哭喊聲,讓我驚訝於一個小女孩的肺活量還真大的時候,就將她牢記在了心裡。

    老四說的對,有時候的愛情,愛的早,愛得深,都不如愛的剛剛好。

    我愛的比他早,愛的不比他少,可是……妹子的眼裡,沒有我。那麼我就永遠,都不是那個剛剛好。

    但是,每每午夜夢迴的時候,我總會想。

    如果當初,她咬住我屁股的那一次,我沒有同意那個男人給我辦理的轉學……我是不是,就會是那個剛剛好?

    一點不甘,一點執念,我埋在心裡,藏了二十多年。

    不捨放棄,不捨離開,想著,就算只能看到她幸福,那也是好的。

    小學錯過,後面便頻頻錯過。直到我從龍組退伍,呆在老大身邊的時候,才重新見到了她。一個……全身傷痕纍纍,只會躲在傷口舔舐傷口,誰上前詢問,都要撓上一爪子的女孩。

    其實從她入獄後的第二年,我就從院子裡知道了,老大將一個女人關進了監獄。那時候,只知道她名字,跟人對不上號。

    那時候的我,不知道她叫顧淺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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