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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章 節目錄 第十章 :婉娘 文 / 青銅劍客

    事實證明,守株待兔這樣的好事情還真是可遇不可求的。

    和白姚氏連上了兩天的山,除了找到一些野菜和可吃的野蘑菇,對於手無縛雞之力的一大一小兩個女子來說,只能眼睜睜的看著可愛又解饞的小動物們從自己的眼皮子底下跑過去,而沒有辦法抓上一隻兩隻的帶回家去。

    不過,辛酸的諸多日子中,也總算是有一件好事情,那就是「功夫不負有心人」,堅持不懈的白志鴻總算是將這個月的月例要到手了,家裡當天就添了一些米面回來。

    當然,也不知道下個月這月例銀子得要多久才能到手,所以,白姚氏還是勒緊腰帶每天照舊一天三頓粥,偶爾下個面疙瘩加蘑菇或是野菜,也算是加餐了。

    雖然肚子總算是不挨餓了,但白清霜還是比較懊惱沮喪。

    因為,這些日子除了跟著白姚氏上山撿柴挖野菜,空了她也會上街找工作,可是原本陌生的京城大街小巷已經摸熟了個七七八八的,還是沒有找到合適的工作。

    「霜兒,你一個女孩兒家的,出去找工也不方便,還是呆在家裡吧!」白姚氏看著白清霜懊惱的樣子也著實有些心疼和愧疚,斟酌了許久,還是覺得有必要將自己的想法說出來,「而且,你已經十四歲了,也到了該說親的年紀,娘趕明兒就去一趟東街的徐媒婆那裡,讓她盡量幫你挑個好人家,待及笄嫁了過去,你也就不用再跟著咱們受苦了!」

    十四歲就說親了,還明年就嫁出去?

    白清霜只覺得一陣惡寒,她這娘還真不是隨便說說的你。()

    為了不讓那樣的「悲劇」發生,她更加堅定了一定要找到一份工做做,自強自立起來,免得小小年紀就被這古代人迫害了。

    而且,再看這幅小身板,不過十歲年紀的模樣,說給誰家會要她啊!

    就算有人要,想到那十三歲做娘的古話,白清霜就覺得不寒而慄,這是活脫脫的摧殘啊!

    再忍不住惡寒了一下,白清霜怕白姚氏真的付諸行動來,立即急吼吼的道:「娘,我年紀還小呢,親事咱先放一邊不說,我再出去看看哪裡收短工的啊!」

    長工不能做,白姚氏說籤了長工的契的是等於賣身為奴了,只有看看哪裡有短工做做,賺點小錢,總歸要把肚子填填飽。

    民以食為天啊!賺錢是白清霜現在的最主要目的。

    「霜兒……」白姚氏還想要好好的勸解一下這個自從生病之後就好像換了一個人似的女兒,可,那嬌小的人兒早就跑了出去,只剩下破舊的院門吱嘎吱嘎的晃動,隨時有著快要摔下來的危險。

    「這孩子!」無奈的嗔責了一聲,白姚氏的臉上露出一種複雜的神色,似欣慰,又似無奈,還有一些愧疚。

    但容不得她多想什麼,西屋裡乒乒乓乓的摔東西聲音伴著嚎哭又傳了出來,她只能趕緊的去哄那個長不大的孩子。

    這邊,白清霜跑出了家門,惡寒的感覺才消散了去,抬頭看看有些烏壓壓的雲層,似乎會有一場大雨的樣子。

    「唉!不管了,還是再去找找哪裡有短工做吧!大不了找不到合適的就隨便去哪一家酒樓的後廚打打下手去!」她喃喃著往前走。

    早知道會有一天穿越的話,她就該在家學學廚藝,就跟小說中寫的一樣,到了古代,就能大開拳腳的做菜做點心,虜獲這些落後的古人們的胃,然後一舉成為名人!

    可惜的是,她向來就只會吃現成的,老媽讓她學做菜,她總是會看兩眼就轉身偷懶去了。有時候,家裡沒人,她或者就買包方便麵泡泡,或者就寧願泡杯奶茶吃吃餅乾度日。

    這就造成身無食技之長,只能吃個老天爺給的悶虧了。

    走出北城的貧民區,就好像轉換了一個時空一樣滿目繁華,要不是已經來到這裡有半個多月了,白清霜一定會因為這非常大的貧富差異而咋舌不已。

    街上來來去去行走著、或是騎馬、坐轎的錦衣華服的男男女女,恐怕沒法想像華麗麗的外表之下,原來也會有北市後街那樣貧苦的地方吧。

    有些漫無目的的閒晃著,身無分文的人似乎只有看看這外邊的熱鬧,連找工作都不敢輕易的去嘗試。

    「賣花啦!賣花啦!剛摘下來的鮮花!一文錢一朵!姑娘,買一朵吧……」

    賣花?!這年代也有賣花的?

    好似被觸動了什麼靈機,白清霜猛地循著嘈雜的人群中那仿若天籟的聲音而去。

    「啊!恩人!」剛收了一位姑娘的銅錢,挎著花籃正要繼續吆喝的婉娘一眼就認出了白清霜,欣喜交加的上前施禮。

    「原來是婉娘姐姐!」白清霜也認出她來,不由得回想七八天前,自己打抱不平的時候,似乎也聽到她說過要賣花的。

    只是,那時候她自己緊張的要死,又加上那忽然冒出來的大阿福搗蛋,耽誤了她的時間,倒是沒將這件事情放在心上。

    也算是她運氣好吧,居然又遇上了她,還知道她居然在賣花。

    「婉娘姐姐,你們這裡也流行賣花買花?」

    什麼叫你們這裡?

    婉娘有些疑惑的看了看她,聽她口音也不像是外地來的呢。

    但古人單純,雖然一時有了疑惑,卻沒有表現的太明顯,只隨手對著大街上走動的來來往往的人群道:「自從當年待字閨中的淑妃娘娘頭插鮮花博了皇上一見鍾情,恩愛數年之後,宮裡就流傳出了不簪絹花戴鮮花的風潮,倒也是給了像我這般的窮苦人家一個活路呢!」

    白清霜粗略略的掃了一眼路過的女子,果然發現許多人頭上除了珠翠,最醒目的就當是鮮艷欲滴的鮮花了。

    而這鮮花不比絹花,可以戴好些天,一般第二日就會謝了,要想趕流行要漂亮,那就還是要再買!

    這還真是一個好的生意經啊,看來自己算是看見了一個新的商機了呢!

    而這時,也不知怎麼的,她的腦海中忽然就想起那日掉下懸崖時的夢境,右手也不由自主的撫上了左手的粉紅印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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