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龍騰世紀 第一章 無端的是非 文 / 小破爛兒

    凜凜的寒風籠罩了這座北方的小城市。街道兩邊滿是匆匆而逝的行人,絢爛的落葉繽紛也已經化為泥土滋潤著黃土地,孕育著來年的希望。站在城市唯一的小山上遠遠望去,霧氣濛濛,總有一些看不通透的地方。

    半山腰古剎的鐘聲冉冉升起,迴盪在潮濕的空氣裡。據說古時候的響馬之賊便是在此地誕生的,如果再往前追溯的話陳勝吳廣農民義軍起義大致就是在這個位置。彷彿到了高度文明的今天,那種隱隱散發的血性依舊飄蕩在這所小城的角角落落,深入到每一個市民的骨髓。

    雷蕭便打小在這所城市生活著,一直到十八歲。

    長長地頭髮,個子不高,穿著破舊的夾克,嘴裡叼著根香煙。應該是天天魚肉補得比較好吧,有點胖胖的,厚厚的嘴唇給人很肉質的感覺。細看外貌,除了稍顯落寞,確實沒有突出之處。唯一還算精神的眼睛裡充斥著玩世不恭。不可否認,根據這樣一個形象來判定,這是個標準的學生混子。

    不錯,雷蕭確實就是一個標準的學生混子。在他十二歲的時候,父母離婚了。法院將他判給了他的父親,而他的父親在那場離婚大戰中淨身出戶,每天就是忙著生活的拼打,忽略了對雷蕭的教育。沒有人管教的他從老師眼中的優等生迅速淪落成了差生,從而也養成了他孤僻叛逆的性格。後來,他的父親在職場上有了起色,大大小小算是個官的時候,才猛然想起兒子的現狀。但是這個時候的雷蕭早已淪落成不可救藥的那一種混子了。

    雷蕭小的時候是非常幸福的,他的老家在農村,那是八十年代初。在那個年代的農村,人們根深蒂固的思想還是都喜歡要個兒子,因為兒子一方面能夠撐住門戶,另一方面是香火的延續。所以雷蕭的出生給整個老任家增添了許多的生氣,他的爺爺,他的父親整個就把他當寶貝一樣捧在手心裡,寵溺的不得了。再加上他小時候長的粉雕玉琢,乾乾淨淨,特別的可愛,跟村子裡的那些流著濃鼻涕的孩子一點都不一樣。於是走到哪都特別的受歡迎,尤其招一幫大姑娘小媳婦的喜愛,沒事總是過來抱任天。

    雷蕭剛剛八個月的時候就會喊「媽」了,於是,這小子只要一張嘴就會喊「媽」,不光見著自己的媽喊,其他人,誰抱他,他都喊。於是那些大姑娘小媳婦就更樂意抱他了,只是每次這小子喊過別人媽以後,就會把小腦袋鑽進人家懷裡找奶吃,不給吃就會咧嘴放聲大哭,惹得那些同情心氾濫的小媳婦們一邊嘴上說著:寶貝不哭。一邊找個沒人的地方把衣襟撩起,滿足這壞小子。這些事在雷蕭長大以後,一些想起陳年舊事的人就拿這個開著雷蕭的玩笑,直把有些靦腆的少年雷蕭鬧的滿臉通紅,支吾著說不出話。但是心裡卻想著:還是小小的時候好呀!

    小時候的雷蕭是乖巧聽話的,學習成績一直頂呱呱的,什麼優秀學生、三好學生的獎狀都被他貼滿了一面牆。街坊鄰居誰都知道老雷家的孩子大了肯定出息,每每教育自己家孩子的時候總會揪住耳朵大聲嚷嚷:「你看看人家任雷蕭成績多好,你這個敗家子,天天就知道吃吃吃!吃了那麼多肚子裡還是草包一塊,咋就跟你那沒出息的爹一樣呢?而同齡的孩子挨罵的時候,雷蕭則是開心的吃著老爸給做的雞蛋羹。

    時間久了,周圍的同齡孩子再看雷蕭的時候,就產生了一種盲目的崇拜心理。畢竟在小孩子的單純思想裡,老師誇的多的,成績好的都是高不可攀的。於是,還是孩子的雷蕭就成了周圍同齡人當中的孩子王,只要是他說的話,那些孩子就沒有一個不聽的。這讓他很是有一種眾星捧月的感覺。如果生活一直這樣走下去,那麼雷蕭很有可能會一直做他的好學生,會在街坊鄰居誇讚聲和同齡人羨慕的眼神中考上一所名牌大學,然後有一份很好的工作去度完幸福的生活。但是,事情的發展往往都是出乎意料的。

    雷蕭十二歲那年,他的父母因為感情不合,在永無休止的吵吵打打中結束了這一段婚姻。父母離婚後,他就跟父親一起生活了。那個時候,父親很窮,帶著雷蕭離開時,口袋裡只剩下一百多塊錢。年邁的爺爺因為腦血栓行動不便,依舊留在農村老家,由他的小姑姑照顧著。在臨走的時候,爺爺抱著任天老淚縱橫:「我的雷子以後受苦了。」

    在爺爺的腦海裡,認為只要是父母離過婚後的孩子總是過的非常苦的。其實事實情況也就是這樣,尤其在那個八十年代末,九十年代初的時代,人們還都沒有意識到一個孩子的成長受著家庭環境的影響會有多麼大。

    雷蕭依舊乖巧的跟在父親後面,走出了這個曾經的家,而這個家只剩下了他的母親。她的母親也因為對他父親的憎恨,而把這種憎恨毫無保留的強加在與父親異常相像的雷蕭身上。

    雷蕭懵懵懂懂,在他不成熟的大腦裡反而覺得非常輕鬆。因為他也實在受夠了天天紛爭不止的生活,他想安安靜靜的去讀他的書。

    雷蕭上初一了,那個時候的初中沒有寄宿學校,只有到了高中才會有。為了生活異常忙碌奔波的父親,把雷蕭交給了他的大姑姑看管,就在城市周邊的一個礦上上學。由於父親非常忙碌,自己也感覺有些愧對任天,所以在金錢上從來不說二話,只要雷蕭張嘴,要多少就給多少。反正自己忙來忙去,最後還不都是留給兒子。於是,雷蕭在初中就變成了小資階級,當別的同學擁有十塊錢零花錢而覺得自豪的時候,雷蕭一掏就是五十一百。並且他也非常大方,經常毫不吝嗇的掏出錢請要好的同學吃零食,很是處了幾個關係特別鐵的好哥們。而就是這寬綽的零花錢和大方的出手,將他的人生軌跡完全轉變。

    這天中午放學,雷蕭向往常一樣,背著書包,走出學校大門,買了一塊兩塊錢一盒的冰磚,邊走邊吃。突然,發現學校裡三個成績特差,臭名卓著的壞孩子堵在他回去必經的路上,嘴裡叼著香煙,抱著膀子衝著他笑。

    雷蕭不想惹事,本來他的性子就比較柔弱,屬於很感性的一類人。況且對於前面的三個人,他一直抱著敬而遠之的態度。於是雷蕭就繞過前面三個人,低頭快步的往姑姑家裡走。但是那三個人卻死死的跟在他後面,這讓雷蕭心裡害怕起來。那三個人抽煙喝酒打架什麼都干,他們找到自己準沒好事。跑!雷蕭抱著這個念頭,抬起步子就往前跑。

    「抓住他!抓住他!」後面三個人大叫著追趕上了雷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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