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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第1章 大雅之堂 文 / 劉氏豪兒

    更新時間:2013-09-04

    卷首語:

    俗話說,私不與官爭。

    無論你是多牛bi的人物,抑或是多龐大的組織,在國家面前,永遠就像一隻渺小的螞蟻——只需踮起腳尖,稍微碾一碾,就了結掉了。所以,你可以與任何人成為敵人,但絕不可招惹國家招惹法律,因為它對你的打擊是毀滅性的,它若想要你永無翻身之地,只需大筆一揮,判你個無期徒刑或者死刑。僅此而已。在國家這台大型機器面前,個人什麼也不是。

    想要流芳千古的人,也必須討好國家。所以有很多商人在功成名就年近黃昏的時候,都會高調地做一些慈善事業,都會『苦口婆心』地宣傳一些愛國的思想情懷。至於他心裡到底愛不愛,就只有他自己知道了。只是,他自己很清楚,他現在需要的不是錢財了,他需要的是名聲,需要別人記住他。不光活著的時候,包括死了以後。而你若能有機會翻開他曾經一路奮鬥起來的歷程,你會發現,在不為人知的暗面,他曾經做了很多鑽國家空子和剝削人民的事情。

    當今這個世界上,已經沒有英雄與梟雄之分了。因為這個世界上,郭靖那樣的人是混不開的。因為,真實的生活中,沒有會武功的英雄,只有耍腦力的英雄。

    而一旦耍了腦力,未免就顯會勾心鬥角。這也意味著,當今社會,沒有英雄,只有梟雄。

    第1章大雅之堂

    陳曾看著窗外,思考了許久後,他給許世傑撥了過去。「陳哥,」「好,我過去。你們在哪兒?」「在咱電視台公司樓下的和諧酒店。」「額,把客人招待好一些,我馬上過去。」

    陳曾脫掉衣服,進浴室沖了個澡,換了一身新衣服新鞋子,用電熱吹風機吹了個酷酷的髮型,噴了上等的發膠,對著鏡子提了提衣領。然後戴上墨鏡出了家門。

    大同市最高的樓層,叫迎方大廈。迎方大廈的第24層,被陳曾租下了。也就是的工作區。浙江發生的事情,雖沒收了陳曾等人的記者證,卻沒有影響公司的正常運營,頻道仍舊在正常播放。因為,在法堂上,陳曾只是承認自己是的一名記者,他憑著證件所獲取的所有非法個人創收,都與公司沒有任何關係。都是員工個人的行為。而再加上王律師思路嚴密,合理合據的辯護反訴,最後並沒有定陳曾的罪責,因為國家法律上並沒有對記者憑證為自己創收這樣的行為,有成文的明確規定。記者創收,反映的是一個記者的道德行為,只能說明他不負責任,不稱職,道德低下,沒有節操,但並沒有觸犯刑法。

    迎方大廈樓下,和諧酒店門口。一輛寶馬越野型轎車停下。

    這裡是市中心地帶,這是最高級的七星級酒店。

    門口鋪著紅毯,站著兩位身材苗條雙峰凸起的禮儀服務員。在這裡吃飯住房,消費的不僅是物質上的滿足,還有微笑與美色與尊敬的精神服務。當然這裡只是富人貴族的消費聚集區,窮人永遠來不了,因為窮人仍在大街上防著城管,人心惶惶地擺著小攤或者在田地裡面朝黃土背朝天地汗流浹背地耕耘雜草,他們最基本的小康水平尚且沒有達到,精神消費於他們是一場奢侈的意淫。

    有人說,『窮』這個字啊,很有趣,「一『家』有『八』口人,如果用『力』氣掙苦力錢,那永遠是『窮』」。

    「陳哥。」許世傑和鄭陽在門口早已等候。

    陳曾點點頭,甩上車門:「來者惡意還是好意?」

    許世傑道:「看語氣是好意。張方子既然把他們請來了,應該是給咱們幫助來的。」

    「那就好,咱們要抓住眼前的機會,以後要登上舞台,光明正大的辦事了。走,進去說。」三個人,一前兩後的走了進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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