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龍騰世紀 第五十七章 初遇 文 / 高月

    金陵即是今天的南京,公元前472年,越王勾踐命范蠡築城於今中華門外,秦淮河畔長干裡,為南京建城之始。公元前333年,戰國時期楚國於今清涼山西麓石頭山上置金陵邑,稱為金陵。

    公元229年,三國時期吳國遷都建業,隨後,東晉與南朝的宋、齊、梁、陳相繼建都南京,史稱「六朝」,六朝都城位於秦淮河北。經過三百年的建設,六朝時期南京人口達100多萬,成為當時江南地區重要的政治、經濟、文化中心,公元589年隋滅陳以後,隋文帝下令將建康周圍的城邑和宮殿全部毀平,改作耕地,僅剩一座內城,六朝繁華蕩然無存,唐高宗以後,江南地區逐漸成為大唐的產糧及賦稅重地,經過近百年的恢復,金陵又逐漸成為江南的重鎮(實際唐朝時南京已不存在,為小說情節的需要,故恢復了它的存在)。

    李月和即墨來到金陵時,元旦剛過,和滿目創痍的河北道相比,江南道卻是另一番景象,商業繁盛,人口稠密,官道上車馬行人絡繹不絕,大大小小的河道裡也是舟船如楫,這裡豪富極多,一擲千金者隨處可見,無數的平頭小民在重稅之下雖家境清貧,但多少也有點存糧,暫無饑饉之憂。

    每年的元旦和花燈節是連在一起的,這是自古以來,中國最重要的一個節日,如果說元旦是農民們新希望的開始,那花燈節卻是富人們一年中盡情揮霍的日子,市民們也能沾一點富人的燈光,在天寶十一年的開始時,憧憬或回憶著各式各樣的人生浮世圖。

    「嗖!」的一聲輕響,一隻奔跑的野兔,被一支短弩射中,倒在草地上,一名高大的崑崙奴翻身下馬,高興地大叫著跑過來,拎起兔子,朝遠處高聲大喊著,一名身穿白色長袍的年青人騎著一匹高駿的馬慢慢過來,他看了看兔子,搖搖頭說道:「不行!勁道太過!,我給你講過,五十步遠只能用七分勁,而你卻用了九分。」儘管崑崙奴有點不好意思,但有了獵物的他還是咧開嘴嘿嘿的笑。這兩人正是李月主僕,雖然李月告訴過即墨不願視他為奴,但即墨卻不願意,說他寧死也不能逾越自己的身份,後來李月無法,只好取折中,兩人以主僕相稱。李月發現即墨射箭極準,即墨告訴他自己從前在故鄉時,就是有名的獵手,於是李月便傳給他一種短弩,特別適合於冷射獵殺,後來教給他一路刀法,那即墨手長腳長,正適合用刀,而且悟性極強,又能吃苦,所以只練了短短十幾天,就把刀舞的象模像樣,週身一團雪花。李月現在打扮成一個書生的模樣,衣服是安老夫人送他的,道袍已經被安祿山燒燬,不過他已經不在乎穿著了,在江南道,他不認識任何人,由於江南地區不重騎射,所以赤血魔也不像北方那樣引人注意,在幾乎所有人的眼裡,那不過是一匹好馬而已。

    二人目前剛渡過長江,正在距金陵城十里的地方,這一帶綠樹成片、風景秀麗,是金陵市民常來郊遊的地方,雖然此時正是冬季,但節日的氣氛中,還是有不少人出來透氣。正當李月二人在一個小樹林裡燒烤剛打來的獵物時,旁邊的官道上過來了一輛馬車,馬車很大能容納多人,且製作考究,裝飾豪華,應是屬於富商或官宦人家的用物。馬車兩旁跟著十幾個騎馬的家人,另外還有四五個武師打扮的保鏢,前後保護著馬車。馬車經過小樹林時,停了下來,馬車裡的人向旁邊的一個管家模樣的人說了什麼,那管家向樹林方向看看,點點頭,下馬後朝這邊走來,李月早就看見,不過他沒理會,即墨烤肉下料極重,兩里外都可以聞到香味,那馬車裡的人也必定是聞到香味,故派家人來看看。管家走近後,見是二人在烤野味,楞了一下,隨即友好的笑笑,抱拳離去。他走到馬車前低語幾句,馬車就又往前走了,走了沒幾步,馬車又停了來,過一會兒,馬車先是下來二名丫鬟打扮的少女,隨後扶下兩名少女,在幾名家人的護衛下,朝這邊走來,即墨一看大驚失色,他猜想後果必是要少掉一半兔肉,忙用徵求的意見望著李月,意思是我們現在就開吃吧!李月笑笑搖搖頭,現在就吃明顯太沒風度了。不一會兒,兩名少女走近,李月向她們看去,兩人都生的十分秀麗,只見前面一名少女約十八、九歲,穿一身紅色的仕女裝,氣質典雅、雍容大氣;後面一名少女年紀稍小、十五、六的樣子,穿一身淡綠色的仕女裝,長相甜美、溫柔可人。不等她們說話,李月站起來,躬身一禮道:「野外燒烤,多有不周,唐突二位了!」二人見李月長身站起,眼前均一亮,好一個俊朗的青年(在唐代,社會風氣開放,男女青年交往大多沒有各種束縛,而到了宋代以後,理學興起,才給正常的人性施加了一道又一道的枷鎖),這和她們平常接觸的青年完全不同,她們平常也接觸到很多英俊的男青年,其中很多也是堪稱才學風度具佳,但他們大都身體纖弱、皮膚細白。而李月卻相反,身材高大,皮膚微黑,一張幾乎完美的臉龐下,舉手投足間都有一種大氣從容的氣質,雖然是書生打扮,但渾身上下都洋溢著健康的氣息。

    見李月先施禮,兩位少女臉上一紅,想要說什麼,卻說不出口,還是剛才那個管家上前對李月拱手說道:「請問二位的燒烤能否賣點給我們,稍許就可以。」說完拿出十兩銀子,遞給李月笑道:「兩條兔腿就可以了。」李月哈哈一笑,取下整隻兔子遞了過去,「你們既然喜歡我兄弟的手藝,那是看得起他,不嫌棄的話,儘管拿去,不要錢。」那家人聞言,臉色一變問道:「你說這兔是他烤的?」他一指即墨,李月也微微一怔:「正是!有什麼不妥嗎?」這時那管家轉身對兩位少女低聲說道:「這兔子是那崑崙奴烤的,吃不得!」李月聽見,立刻就明白了,原來在當時的唐朝,社會風氣雖開放,但等級觀念卻極重,家人、下人等雖然身份低微,但比較賣身為奴的人,卻又要好得多,奴隸的身份最為低賤,尤其是崑崙奴更是毫無地位,他們坐過的凳子一般人都是不碰的,何況還是他們做的燒烤。李月沒有說話,而是冷冷地看著兩位少女的反應,前面的紅衣少女對後面的少女輕輕說道:「敏妹,那就算了吧!」後面的少女沒有回答,她上前一步對李月說道:「先生剛才稱呼這位壯士什麼?」李月知她指的是即墨,聽她稱即墨為壯士,心中對她的印象稍好一點,便拍拍即墨的肩膀說道:「我叫他!」眾人這才聽清,一齊大嘩,稱崑崙奴為兄弟,這在他們的生活中是聞所未聞的。這時,那紅衣少女又對綠衣少女說道:「敏妹!我們走吧!」口氣已經開始嚴厲。綠衣少女似乎沒聽見,她向李月笑笑說道:「這兔子烤得真香,我沒有錢,你們能否分我一隻兔腿?」李月楞了一下,心中對綠衣少女的印象大好,笑著撕下一條最肥的後腿遞給她。綠衣少女用她蔥玉一般的手指小心翼翼地接過,扭頭對旁邊的紅衣少女歉意的笑笑:「慧姐,我們走吧!」李月見她們走遠,隱隱還聽見那紅衣少女埋怨綠衣少女的聲音。

    待他們走遠後,李月拍拍即墨,「咱們開始吃吧!」即墨默默地撕下一半兔子遞給李月,剛才那一幕在他過去的生活中是常有的事,他早已習慣!但李月當著眾人的面拍著他肩膀叫他兄弟,卻再一次的震撼了他的心,吃著吃著,即墨的鼻子猛然一酸,淚水狂湧而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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