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龍騰世紀 【第171章】 亙古之變 文 / 嬴無敵

    正因為無敵知道衛鞅的理政思維是以**集權為主,獨裁愚民為輔,因此在用其擔任最高法院長任職上當然有所深入思量。

    當即,無敵道:「我大秦既然變法,在富民強國之路上雖要循序漸進,但在律法方面卻跳出六國定勢。因此,本公決意廢除我大秦慣來之肉刑律法,日後我大秦將只有鞭刑、杖刑、勞役、死刑。」

    衛鞅不恥下問道:「既要廢除肉刑,鞭杖之刑豈能不著肉乎?」

    無敵笑道:「鞭刑用於民,杖刑用於軍,是以小懲大誡也!而百姓犯法,除叛亂、謀反、叛國、通敵、戮親諸罪之外,一律以勞役刑之。」

    無敵話中的意思就說日後秦國的律法只有三個檔次,輕微犯罪將施以鞭撻杖責,中等犯罪將會判罰勞役,而嚴重的犯罪才會判處死刑。而不是依序秦國和山東六國的刑法以名目繁多的各種肉刑作為懲處標準。戰國時代,刑罰的名目正因為諸如衛鞅、申不害以及李悝這種名士而層出不窮,最為典型的例子就是衛鞅在秦國搞出了鑿額、抽脅、鑊烹等多種花樣。據《前漢記》記載:「秦用商鞅。起連坐之法。造參夷之誅。增加肉刑大闢為鑿額抽脅鑊烹之刑。而法禁等酷矣。」

    鑿額既是用石匠常用的鑿子從額頭上鑿下,犯人立死無疑。抽脅則是用外科手術的方式取下犯人的數條肋骨,運氣好的或可苟活,運氣差的不久便會因為感染而亡。至於鑊烹便是架起大鍋將人活活煮死,且肉、湯還讓民眾分食,那是相當強大。而所謂的連坐制度,既一戶犯法,十戶連坐,若其罪當斬首,便十戶同斬。若其罪該砍手、斬足,便也是十戶同刑,結果到最後他自己在逃難的時候因為商戶畏懼連坐,被拒之門外,惹出了遺臭萬年的「作法自斃」之典故,最後被嬴渠梁的兒子用他列為秦國正式刑罰的「車裂」執行死刑。五馬分屍而死。

    當即,衛鞅聽聞無敵之言,竟是出題考校道:「試論,某甲與某乙因瑣事私鬥,某甲失手將其殺害,當如何判罰?」

    衛鞅出這道題目地意思就是你既然說百姓犯法,除叛亂、謀反、叛國、通敵、戮親這幾項罪名可以判處死刑,其他的都不能判處死刑,那麼這個案情該當如何判罰。

    無敵自然不會被他難住。侃侃而談道:「殺人者死,傷人及盜者罪,本為天公地道。然。人固有一死,雖快意恩仇,卻於事並無助益。此案判罰,當首先查實某甲是故意殺人還是失手害命,若為故意當判終身勞役,失手則可判罰二十至三十載不等之勞役。」

    見無敵居然如此判案,不說衛鞅,便是申不害都有些聽不下去,可就當申不害正欲不吐不快之時。無敵卻是伸手攔道:「且慢,本公尚未說完。所謂勞役,並非城旦、河工、築渠之類苦役,假說某甲此人是名身負手藝的匠人,可使其至我大秦官辦廠礦服其勞役,視其勞作按月發給工錢。不過,需將起勞作所得一分為三,一份與其家人,一份與受害者家人。一份由官府留存,待服刑期滿一併發還,使其能歸家立業,不至老來鰥獨。」

    「好!」待無敵說完。衛鞅自然明白了其中道理。發出讚歎:「此法甚妙。刑徒以其殺之。不若使其勞作。勞作所得一來可顧家人。二來可彌補受害之家。可謂一舉兩得。」

    殺人不過頭點地。不論在任何時代殺人都是重罪。而殺人犯地下場向來都是死刑。可是。人殺掉了。受害者家屬地仇也報了。氣也消了。可到最後只會落得一個人財兩空地境地。想想看。受害者家中固然失去了一個勞力。而殺人者不也是如此。還不如讓殺人犯繼續活著創造財富。然後兩家一同受益。這不比一刀將人殺了更有價值些麼?

    當即申不害也是讚歎道:「君上之策。亙古未有。只怕將開我三千載華夏之先河。比之昔日周文王畫地為牢。有過之而無不及。」

    無敵卻是沒有被稱讚給麻痺。而是乘此機會鄭重道:「國有長策。未必可興。實乃政因人興。亦因人敗。衛兄精於法治。申兄長於吏治。只有二位先生強強聯手。方可將變法推行開來。使我大秦百姓不致受貪官盤剝、苛政迫害。是我老秦百姓含冤得雪。宵小盡蟄。」言畢。無敵鄭重地雙手一疊。向兩人拜下大禮。

    古時地學子士人。所追求地都是上馬治軍、下馬治民。出將入相。拜帥封侯地個人追求地至高境界。衛鞅也好、申不害也好、包括李悝、吳起、孫臏。以及後來地蘇秦、張儀、李斯、王翦、趙括、白起等人。年輕時一個個無不是自以為雄才大略。又能帶兵征戰。又能變法發展經濟民生。但只有當他們時至中年時。經過時間這座大磨地粉碎研磨才會真正發現。自己地強項究竟在什麼地方。

    李悝帶兵打過仗。吳起也想過要當丞相。龐涓地野心那是路人皆知。孫臏也為齊國謀劃過稱霸長策。但對於秦國而言。無敵可不願意拿來給衛鞅和申不害兩人當做試驗田。衛鞅變法強秦花費了將近二十年。卻是為後人做了嫁衣。申不害變法強韓用地時間更長。可最後還不是依舊被滅掉。而無敵可沒這麼多戰國時間來花銷等待。草草算來。從他自在少梁山地戰場上橫空出世至今已將近五年了。而若要在有生之年完成自己內心深處地諸多目標。顯然沒有多少個五年可以輕易拿來浪費。

    所以就無敵看來,衛鞅這個小子地特長就是搞法律,將他安放在最高法院院長之個位置上最能發揮作用,當然還要將秦國法律的底線定死在絕對廢除肉刑和濫殺上。而申不害這個陰險的傢伙自然是安排他去廉政公署當個署長,專門用來撕咬那些貪官污吏最是恰當。

    至於經濟民生軍事方面,讓這兩個將腐朽的「重農輕商」思想頂禮膜拜的傢伙去變法,這不是當面打無敵的臉麼?

    見無敵大禮拜下,衛鞅自然知道這是無敵在對他攤牌。雖然就衛鞅自己而言,他對心中的雄才大略到底有幾分把握心知肚明,也對無敵一路過來所展現的才華所折服,可現下無敵不以他的政治主張作為變法綱領,卻要他去主持這個所謂地最高法院,心中是肯定不爽的。按照衛鞅原先的想法,能夠擔任一國丞相,既管軍又主政,將一國的鉅細事宜盡數掌握在股掌之間,才是大丈夫畢生所求之巔峰。可現在,眼前這個比自己還要年輕的秦國國君在軍事、政治、經濟方面所展現出來的才華和能力卻是比自己強了太多,難道自己當真就只能做一個專司修訂律法的判官?

    大禮拜下的無敵自然知道此時衛鞅肯定要進行著激烈的心理鬥爭,當即再下一劑猛藥:「衛兄,望兄當以天下黎民福祉為重,我老秦大出於隴西之日,衛兄之名定能存於史書,流芳百世!」

    無敵這話暗裡就是帶著威逼地意味,這話就是要反著聽:若你堅持不幹,我便有借口說你是為了功名利祿才來我秦國的,日後我大秦當真能統一天下,你將會在史書裡留下一個臭名。

    衛鞅不是笨蛋,這明顯的威逼之語他如何聽不明白。要說功利之心,或許申不害的「心」比他的還要大,但申不害主修「術治」,知道何時何事可為,進退得體,辯識時務。對於他來說,廉政公署署長這個名頭雖不如秦國丞相來的響亮,可這個機構卻是直屬於國君專門管理秦國官吏的機構,它有實打實的實權。再說,指不定自己還能將這廉政公署當做墊腳石,一步一步爬上丞相之位,所以申不害通了此點,當然是欣然接受。畢竟他這些年來四處碰壁,早已經對那種古代名士只要和某國的國君吹侃一場,便能一步登天當上丞相想法嗤之以鼻。

    而衛鞅當真是不看重什麼高位厚祿地,他地問題就在於心氣太高,認為自己嘔心瀝血搞出來的強秦九策就是對秦國而言最好地變法強國之策,可現在你嬴無敵不用我的強秦九策變法不說,還要把我留在秦國當一個修編律法的判官,當真是如鯁在喉啊!

    一時間,三人僵在當場。

    無敵保持著逼迫衛鞅表態的姿態,而衛鞅臉上陰晴不定顯示內心正在劇烈鬥爭,至於申不害卻是面帶微笑的在一旁看著兩人。反正對他來說衛鞅若是留下,對他構不成什麼競爭,衛鞅若離開,當然他是求之不得。

    也就在這個節骨眼上,離三人十餘步遠的白雪、贏玉等人發現了這個情況。以白雪的聰明伶俐,自然從無敵、衛鞅、申不害三人的表情看出了眉目,當即不顧禮法,趨步出言道:「衛公子,昔日在安邑,公子曾對天下各國變法之勢詳加評判。稱韓國本得李悝變法之末,若行變法,當以廢除實封制,統一治權為本,當可強國。而齊國士農工商根基俱全,若能再次變法,亦當強盛。然韓、齊皆為當世大國,輕易不敢實行變法,即便變法,也需循序漸進。然秦國若是變法,卻是如另起爐灶,自成一體,或可行之。」

    「不錯!」衛鞅點頭答道:「正是衛某所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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