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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琅琊國 文 / 巨火

    傳統上將分封於原琅琊郡的藩王稱為琅琊王,其封地琅琊郡則改置成琅琊國。春秋戰國時期琅琊是齊國主要城邑和港口。周元王三年(前473)越國遷都琅琊。漢朝改琅琊郡為琅琊國。舊治在山東臨沂。

    公元前221年,秦統一全國後,析齊東部沿海地區置琅琊郡,轄琅琊、不其、即墨、黔陬等縣。

    《後漢書》載,東漢建武十五年(公元39年),劉秀之子劉京被封為琅琊公。

    建武十七年(公元41年),再立琅琊國,劉京進爵為琅琊王。

    琅琊國轄有琅琊等十三城。建初五年(公元80年),劉京上書漢章帝,願以琅琊國的華、蓋、南武陽、厚丘、贛榆五縣,換取東海郡的開陽、臨沂兩縣,並將國都從莒城遷至開陽(位於今臨沂城)。

    琅琊國地域廣大,屬縣眾多,賦稅甚高,其宮殿華麗,都城堅固,具有重要軍事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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