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16年以前的師一級建制人數沒有查到,不過在凡爾登戰役中,守備凡爾登要塞的法軍總數是10萬人,4個師。因此師一級建制大概應該是25000人左右,這裡大致參照這個人數。書中補充師為正規部隊的補充戰鬥力,人數15000人左右。
1、班:
★人員編制:
1名士官加上9名士兵。其中正、副班長各1名,班長由士官擔任,副班長由資深士兵擔任。
★武器配備:
班長配備步槍、手槍各一把。
普通士兵配備步槍一支。
共計:
手槍x1,子彈60發(10發手槍彈夾6個)
步槍x10,子彈1000發,戰時每人加發15發。
手榴彈x50
2、排:
★人員編制:
共40人。正副排長、排部、3個步兵班、1個輕機槍組,一個偵查狙擊組,總編配比為2:4:30:2:2。
正副排長:各1人,配置如班長。
排部:2個傳令、1個通訊兵、1個醫務兵。
步兵班:如上。
輕機槍組:正副機槍手各一名,當正機槍手陣亡,由副機槍手操縱機槍,繼續射擊。
偵查狙擊組:狙擊手、觀察手各一名。
★武器配備:
排長:與班長配備相同。
排部:醫務兵攜帶藥箱,不攜帶武器;通訊兵攜帶無線電通訊設備,除了一顆手榴彈用於被俘後毀滅設備外,沒有武器;傳令兵與普通士兵配置一樣,不帶手榴彈。
步兵班:如上。
輕機槍組:機槍手配備輕機槍一挺,另攜帶50發彈匣8個;副機槍手攜帶50發彈匣16個,另配備步槍一支,負責掩護機槍手。
偵查狙擊組:狙擊手配備狙擊步槍、手槍各一把,觀察手配備加裝瞄準鏡普通步槍一把,擔任觀察、掩護任務。
總計:
輕機槍x1,子彈1200發,
手槍x6,子彈360發
步槍x36,子彈3600發
狙擊步槍x1,子彈50發
手榴彈x166
3、連(高限制獨立作戰單位):
★構成單位:
(1)連部(13人):
副連長、連士官長、文書各1人
通訊組(1個無線電通訊兵、1個儀器維護員)
傳令組(3個傳令兵、1個號手)
1個馬伕、1個軍醫士官和2個醫務兵。
(2)連直屬單位(35人):
偵察班:包含一個狙擊手。
工兵小隊(5人)
機槍班:1個班長,3個輕機槍組,1個重機槍組(1挺重機槍;機槍手1人,裝彈1人,彈藥補給員1人)。
迫擊炮班:1個班長兼觀測員,3個迫擊炮小組。每個迫擊炮組又1個組長、兩個射手構成;組長攜帶1支步槍、望遠鏡、三支標桿和10發炮彈。第一名射手攜帶手槍和底座,第二名射手攜帶手槍和炮管;兩名射手攜帶的底座和?管都是背在背上,雙手則各提一個10發的彈藥箱,總攜行彈數為50發。
(3)步兵排x3(120人)
(4)直屬補給縱列--彈藥供給(5人)、槍械維修等等人員(6人)。
(5)直屬軍需單位--轄後勤服務(包含馬車隊,共15人)、炊事班(10人)。
(6)輔助軍需單位ii--由團後勤官統一管理。
(7)輔助行李縱列--由團後勤官統一管理。
★人員編制:
共201人。一個滿編標準步兵連包括有軍官2、士官21、士兵178,其中前線人員為160人,非戰鬥人員例如後勤補給人員、伙夫等等,一般停留在後方地帶。
★武器配備:
重機槍x1,
輕機槍x6
手槍x30
步槍x160
狙擊步槍x4
迫擊炮x3
手榴彈x600
乘馬x2-5
馬車x13-18
4、營(低限制獨立作戰單位):
★構成單位:
(1)營部(5080人):
通訊班
傳令班(摩托車3,乘馬3)
醫務班(小型戰地醫院)
警衛班
駕駛員(吉普車駕駛員)
(2)營直屬單位(150200人):
機炮排:2個機槍班,2個迫擊炮班。
特務排
直屬馬車排
工兵班
汽車班(4輛卡車,駕駛員6人要求會一定的維修技術,2個專業維修員,2個燃料補給。)
戰地後勤小隊(戰時主要給機炮排輸送彈藥)
(3)步兵連x3
(4)直屬補給縱列(轄後勤馬車隊)
(5)直屬均需單位
(6)輔助均需單位ii
(7)輔助行李縱列
★人員編制:
共計1000-1200人。軍官15-20、士官100-120、士兵900-1000、戰鬥人員800-1000。
★武器配備:
重機槍x5
輕機槍x22
手槍x120
狙擊步槍x7
迫擊炮x15
手榴彈按均需發放
乘馬x30-50(摩托車開發後,可配備摩托車,營部可配備吉普車)
卡車x4
馬車x60-100
5、團(完全獨立作戰單位)
★構成單位:
(1)團部:200-300人的編制(直屬輔助單位包括:警衛排,宣傳隊、直屬教導隊、新兵營、戰地醫院、郵局,直屬戰地後勤大隊等戰地輔助單位)。
(2)步兵營x3
(3)直屬炮兵連(一般為58門步兵炮,配備單獨校射、觀測、通訊、彈藥補給小組。併入集團作戰時,可將幾個團的直屬炮連集中使用。)
(4)直屬特務連
(5)直屬工兵連
(6)直屬補給縱列(包含一個汽車連)
(7)直屬軍需單位
(8)直屬下級作戰軍需供給單位
(9)直屬行李縱列
★人員編制:
共計人。軍官150-200、士官700-800、士兵4、戰鬥人員4。
6、師(集成作戰單位)
★構成單位:
(1)師部:800-1000人(直屬輔助單位包括:警衛連、師參謀部、師直屬情報處、初級間諜系統、直屬憲兵大隊、直屬駐地兵工生產體系、軍官培養體系、郵局、後勤保證體系,大型醫療體系等等完善設施)。
(2)步兵團x3
(3)直屬炮兵營(兩個步兵炮連,1015門各類步兵炮;一個重炮連,3門中口徑榴彈炮;一個;一個直屬供給中隊、觀測、校射、通訊小隊。)
(4)直屬特務營(包含一個特種作戰大隊,兩個特種偵查大隊。)
(5)直屬工兵營(包含一個舟橋連、一個佔地維修連,兩個常規工兵連。)
(6)汽車營
(7)完備的彈藥、後勤保障體系。
★人員編制:
共計23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