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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卷 第6章 打賭 文 / 籃球皇帝

    第6章打賭()

    大嘴巴解說的聲音引起了雷明遠的注意,任是誰被高音轟炸過四次之後,都會注意到這樣一個嘴炮的存在的。他瞇起眼睛看著espn的解說員,盤算是不是找個機會坑這個大嘴巴一次。

    感覺到雷明遠的目光,大嘴巴站了起來,朝雷明遠走去,面上帶著壞壞的笑容「雷老闆,能分享一下你的喜悅嗎,四大中鋒哦,他們合起來的得分能達到狀元秀的一半嗎?」

    雷明遠吃了一驚,這個大嘴巴非常高,甚至跟雷明遠相差無幾,體型則比他還要大上不少,體重至少是他的一倍半,尤其是壯碩的屁股。靠的,如果安到大象身上,大約嫌小,安到河馬身上正好,安到人身上,未免有點喧賓奪主了。

    「你是說我選中的四個球員嗎,我可以保證,他們四個的得分籃板各項數據都會超過狀元秀的。」

    雷明遠的回答激起了大嘴巴的興趣:「我沒有聽錯吧,你確認?」

    「我確信這一點。」

    「那我們打個賭好了,開賽一個月之後,如果姚明的籃板、得分、蓋帽、搶斷、助攻五項成績不如…。」大嘴巴拿出選秀結果,將四個中鋒的名字念了一遍「四個人加起來的成績,我就親吻火箭隊的吉祥物。」

    「不,為什麼要讓無辜的人倒霉呢,你可以親吻一頭驢屁股。如果四個人的成績加起來沒有超過姚明的話,換成我親驢屁股。」雷明遠笑的十分開心,他已經開始想像,這個大嘴巴親吻驢屁股時候的窘態。

    這就是nba,處處透著娛樂元素的生意,但是本質上這還是一個運動,一個憑借各種天賦與汗水爭強鬥勝的運動。任何商業元素在哨響之後都會走開,nba用最嚴厲的手段維護這一方淨土。

    雷明遠並沒有注意到,大嘴巴簽下的名字,巴克利爵士。如果在賽場上見過的話,雷明遠自然可以認出這位威力巨大的籃下超人。但是退役之後,這位注定進入名人堂的明星,身上的星光已經暗淡,在這個時代,只有最強的才能被人們記住,成為永久的回憶,失敗者注定一無所獲。

    選秀的小插曲引起了很多的人的關注,大部分記者認為,雷老闆肯定是要跟驢屁股發生點什麼。

    nba裡面狀元秀的地位是截然不同的,然後便是第二名到第五名,接下來是小綠屋成員,首輪新秀,二輪中段之前的新秀,二輪中段之後的新秀,這麼幾個階層構成了nba的金字塔,一個狀元秀,哪怕是最差的,也能得到一個團隊的幫助,從生活習慣到訓練,都是有專人負責。

    而火箭隊的四個球員,一個第六輪,只配得到教練的關注,一個助理教練的幾次專門輔導,單項教練的十幾次專門鍛煉而已,通常這些球員很難成為一流球星,大部分會成為角色球員,這已經是不錯的結果。

    而首輪二十六位,已經是首輪末尾,沒有人專門訓練他們,什麼都要自己想辦法,自己尋求提高的辦法,但是他能夠夠保證擁有一份合同。首輪末尾都是這樣的待遇,第二輪的新秀的待遇就更加糟糕,沒有合同,一旦不能打出成績,就會被清理。

    一般說來,除了首輪前十五位的新秀,其他的球員很難成功融入nba,這不光是天賦的問題,也是投入的問題。所以雖然看上去雷明遠擁有人數上的優勢,但是四個廢材加起來也不能跟一個天才相比的,更何況這個天才來自中國,擁有數億名粉絲。

    再次吸引了輿論注意的雷明遠卻沒有這種危機感,他還有一些小麻煩要解決,路易斯科拉的合同問題。

    路易斯科拉在2000年的時候簽了一個十年長約,違約金高達一千萬歐元,這甚至比斯科拉得到的工資還要多出一倍(斯科拉年薪五十萬歐元左右)。火箭隊如果想要得到斯科拉,首先便要付出巨額的違約金,而nba規定,球隊只能為球員開出不超過一百萬的違約金。

    與斯科拉的母隊塔烏隊磋商後,這個數字降了一點,九百九十九萬歐元,讓雷明遠也十分惱火。錢可以給,斯科拉絕對值這個價錢,但是在雷明遠眼中,有些錢是絕對不能給的。

    斯科拉的年薪六十萬美金,十年下來從塔烏隊領到的薪水只有六百萬,卻要負擔一千萬的違約金,從法律意義上說,這就是一個極為不平等的合同。

    火箭隊的律師找出了博斯曼法案,這個針對足球運動員的法案裡面規定。

    俱樂部和球員最長的合同為期5年,二十八歲以下球員(不包括二十八歲)自從簽定合同的當日內合同三年受到保護,之後兩年可隨時接受其它俱樂部的出價,而這時他一旦答應加盟新球隊,那麼新球隊將支付一個相當於他剩餘合同上的工資作為賠償。

    雖然這個法案是針對足球運動員的,但是歐洲實施的是法案判例,一旦某一案件判決,就可以成為後續同類型案件的審理標準,所以也可以將其適用到籃球運動員身上。在咨詢了斯科拉,得到了肯定的答覆之後,雷明遠向塔烏隊下了最後通牒「要麼放人,要麼法見!」

    塔烏隊馬上降低了價碼,違約金從九百九十九萬萬降到了五百萬歐元,而且口氣也十分鬆動。畢竟塔烏隊從斯科拉身上也得到了足夠的回報,五百萬對歐洲球隊來說也不是一個小數字,足以購買一些大牌球員。

    但是如果簽署了法案之後,塔烏隊建隊的基石就會被動搖,無法在球員身上搾取更多的好處,這才是真正令塔烏隊服軟的原因。

    雷明遠毫不讓步,要麼放人,要麼打官司,博斯曼案件打了四年,有了這麼一斯科拉的案件卻不需要這麼久,最多就是一年就能把斯科拉解放出來,到時候塔烏隊失去的恐怕不是一個斯科拉,還有隊內簽訂長約的那些球員。

    這個官司,對雷明遠來說無足輕重,但是對於塔烏隊來說生死攸關,這樣的劫塔烏隊敢打嗎?

    再領教了雷明遠的強硬手腕之後,塔烏隊最後的報價是一百五十萬美金,如果雷明遠不同意的話,那就法見。皮球再次踢到火箭隊老闆的腳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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