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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卷 春風吹 第二十一章 創業 文 / 可大可小

    第二十一章創業

    「爸,你不是不干涉我對這批東西的處理嗎?」王小明剛想告訴父親,但是轉眼一想,這件事還是暫時不要告訴他們為好,否則十有**他們又得反對不可。

    「好吧,我遵守我的承諾,但是你也要答應我,不能到外面去,最多只能在村裡玩。」王坤說道。

    「你放心,我絕對不會出去的,除非有大人陪同。」王小明說道。

    「我要天天開會,你媽得忙家裡的事,誰有空陪你?」王坤馬上說道,現在和自己的這個兒子說話得多長一個心眼,否則不知道什麼時候就上了他的當了。

    「我也只是這麼一說,保不準就有人帶自己出去呢?」王小明狡黠一笑道。

    這段時間王小明每天都安心的在家裡寫作,偶爾也有同學到他家來玩,但是他們玩的目的只有一個,聽王小明講故事。

    這一學期,王小明班的一年級語文考試成績非常好,這讓他們的班主任張麗華驚喜非常,要知道這個班是自己所教書以來帶的班中語文成績最好的一個。平均成績達到了九十五分,這是以前是不可想像的,在農村的學校裡出現的幾率則更低。

    這一切當然是拜王小明所賜,在每天下午的放學故事會上,他都要先檢查所有來聽故事的同學的作業,只要有一個沒有做完,他的故事就不會開講。而且每次碰到所學過的字,王小明都要重點強調一下,增強他們的印象,而小孩子在聚精會神之下,接受能力都非常不錯,再說,小學一年級的語文也非常的簡單,幾百生字而已,幾個月的故事聽下來,不記全才怪呢。

    西遊記雖然長,但是由於王小明講的通俗易懂,再加上每天下午,同學們都想方設法的讓他延長講故事的時間,所以在期末考試前,已經講完了。中間王小明還插講了「忠俠恩仇」第二部,沒想到這又激發了他們更大的興趣,現在來王小明家,就是想等著他再接著講。

    從此以後王小明家裡就開始熱鬧了,每天一大早,吃過早飯的同學就從全村向他家裡集合,因為剛過完年,大家也都沒什麼可玩的,所以去王小明家聽故事成了他們最好的娛樂活動。

    到吃中飯時候又會一哄而散,而到了下午又會再次聚集起來。

    「更新,更新。」

    這已經成了同學們的口頭禪,也成了他們的口號,每次一進王小明家裡,第一句話肯定是關於更新的。

    「王小明,今天更新不?」

    由於王小明的第三部正在構思寫作之中,只能寫好一點就講一點給同學們聽。如果小說月刊的讀者知道王家村小學一年級的學生才是真正的第一批聽眾,不知道他們會有何感想?

    這樣的日子過了十來天,王小明晚上加緊寫作,現在王坤和陳淑珍已經不心痛心晚上王小明房間裡由於拉燈而產生的電費了,這點電費和他以後的稿費相比,實在算不了什麼。陳淑珍只是心痛王小明的身子。每天晚上陳淑珍都會給王小明準備一個小火爐,讓他在火爐旁寫作。

    「各位同學,從明天開始,俠義傳這個故事將會停止更新。」王小明在正月十二的下午正式宣佈了這個消息。

    「為什麼?我們要更新!」

    「對,我們要聽故事!」

    「因為明天我要出去,這個故事當然不能再講了,再說了,講這個故事好費神的,以後回來就講這個三國演義好不好?」王小明一直沒有忠俠恩仇這個名字告訴同學們,而是給它起了一個新的名字:俠義傳。

    「這麼說下面就沒有了?」王宇大聲的問道。

    「是啊,是啊。」王小明說道。

    「太監,你竟然太監了?!」太監這個詞的新義是王小明教給王宇的,沒想到這次王宇竟然以其人之道還治其人之身。

    「我暈!」王小明這次徹底明白了搬起石頭砸自己的腳是什麼滋味。

    「三毛,你明天要去哪裡?我怎麼沒聽爸媽說起?」王大明這段時間也成了王小明的忠實粉絲,而且他這個年齡比其他人更加有著武俠情結。

    「二伯要帶我出去。」王小明道。

    「你二伯要帶你去哪裡?我怎麼沒聽他說起過?」晚上,當王坤聽到王小明明天竟然要出去玩的時候,馬上把他拉到房間裡問道。

    「是啊,今天早上我碰到他時說的,他要去縣裡,得好幾天才能回來呢,爸,你讓我出去見見世面好不好?」

    王坤知道王求的媳婦是縣城那邊的,要去他丈母娘家得先坐車到縣裡,然後再轉車才行,最後還得走二十幾里的山路,來回至少得兩天。就算是王求的小孩也很少去,去一趟太辛苦,每年都是由王求自己跑一趟算是完事。

    而且那裡也是一個山坳,哪裡能見到什麼世面?

    「你二伯是去王朝陽的外婆家,你跟著去幹什麼?」王坤眉頭一皺的說道。王朝陽是王求的兒子,今年已經上初三了。

    「我就想去嘛,我就想去嘛。」王小明是又軟又硬,最後王坤沒有辦法,只好答應王小明,但是他提出,要先去問一下二哥,看他同不同意帶王小明去才行。

    他當然會同意了,等王坤出去了,王小明在他背後壞壞的想道。

    要知道在初四的晚上,王小明除了送了兩台收音和五塊電子錶給村長和主任之外,其他剩下的三台收音機和十塊電子錶他拿到了自己的二伯家裡。他讓二伯王求拿著這些東西去鄰鎮或是去縣裡賣掉,王小明給他每台收音機十塊錢,每塊電子錶五塊錢的工錢。

    王求一開始簡直不能相信這樣的話竟然是自己的小侄子能說出口的,當王小明說完的時候,他目瞪口呆了好久,最後他想想,自己不用出本錢,而且賣了就能得錢,這樣的好事去哪裡找?再說了家裡也沒份正經的收入,今年王朝陽的學費還差十幾塊呢,難道自己又要去借?

    對王求來講,他需要錢,所以他敢拚敢做,再說了,就算沒做成,大不了再回來種田嘛。所以他沒考慮多久就馬上答應了,要知道這些東西一賣,自己馬上就是八十塊錢到手啊,不但不用再去借錢,甚至還能還掉一部分去年年低前借的債。

    但是王小明也有一個要求,那就是這件事必須保密。他來王求家也沒有進門,是把二伯叫到外面談的這件事,也就是不想讓這件事讓二伯家裡的其他人知道。

    「沒問題,不管是你爸還是我老婆,我都不會講這件事,這些東西我放到豬欄頂上,你放心,那裡只有我一個人知道。」王求雖然驚訝王小明不同於正常小孩的表現,但是當他聽到有錢賺,而且還是沒有風險回報又高的時候,他不管是不是侄子都聽從。

    「收音機如果到鄰鎮賣,一百二十一台,不能少一分,當然,如果你能多賣那我也不管,電子錶,二十塊錢一塊,同樣,你能多賣我也不管。」王小明在走的時候說道。

    「這麼高的價格,能有人要嗎?」王求有點不敢相信。

    「這你放心,我爸我媽都賣了十幾台收音機,六十多隻電子錶了,都是這個價。」王小明道。

    「那好吧,小明,如果賣不完你可不能怪我。」王求說道。

    「二伯,這你放心,肯定能賣得完,如果你覺得好賣,還可以提點價。」王小明給他支點招道,自己的二伯當了一生一世的農民,到王小明長大之後還是在家裡種田種地,唯一的收入除了豬欄裡和田地裡之外,就只有在村裡的企業裡打點短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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