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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44 滾滾長江東逝水 第一次鴉片戰爭時期中英雙方火炮炮彈的比較研究 文 / 引弓

    更新時間:2010-08-08

    劉鴻亮孫淑雲

    (北京科技大學科學技術與文明研究中心,北京100083)

    摘要:此時期的中英雙方火炮使用的主導炮彈都為球形實心鉛鐵彈。在以封建生產方式主導下的清王朝,火炮炮彈種類趨向單一,同時,由於受一些軍事積弊的影響,存在著嚴重問題。從材質看,分石彈、生鐵彈、鉛彈和銅包鉛彈、熟鐵彈五種。從外形來看,分圓球形和長體形兩種;從性能看,分實心和初期的空心爆炸彈兩種。工業革命已發生了60多年的英國,除了還在使用老式的球形實心生鐵或熟鐵彈之外,炮彈技術的關鍵之處已進行了一些改良,已大量地使用鏈彈、槓彈、霰彈、葡萄彈、榴霰彈、新式爆炸彈、燃燒彈和康格裡夫火箭炮彈等。至於爆炸彈所佔的比例,如此時的英軍三層甲板戰艦均配置了60%的實心彈加農炮和40%的空心爆炸彈火炮。

    關鍵詞:第一次鴉片戰爭紅夷大炮炮彈爆炸彈

    發生在1840年6月∼1842年8月期間的第一次鴉片戰爭,清軍裝備處於冷熱兵器混用的時代。至於全用火繩點燃的火炮,其設計和製造技術參差不齊,有些較明末清初亦有萎縮,有的卻是仿製先進的夷炮樣式或用鑄鐵金屬型法鑄造的。此時的英軍裝備已處於初步發展的火器時代,不過,仍舊屬於以黑火藥做發射藥的前膛裝滑膛時代。現據天津古籍出版社1992年出版的鴉片戰爭時期的第一手資料《鴉片戰爭檔案史料》(註:以下統稱《史料》,冊數、頁碼附前)記載,戰爭之際清軍火炮的分類,按照製造的國度和時間順序分為:中國舊式火炮、新鑄火炮、購買的葡萄牙式或英國式加農炮、仿製的英國夷炮四類;按照主導的類型分為:紅夷炮、抬炮、子母炮三類;按照長度和重量可分為:長管滑膛重炮,這種火炮就是明末清初的紅夷炮原型。身管較短的輕型滑膛炮,包括神威將軍、神功將軍、劈山炮、子母炮、奇炮、竹炮、九節炮等,這種炮品種最多,其中除了子母炮和奇炮是後膛裝填彈藥的佛郎機炮型外,其餘屬於紅夷炮的發展型。子母炮、奇炮等發射長體形炮彈——子銃,它是一種比「母銃」(火炮本身)身管細小一點的又一炮管,作為雙重炮管,事先裝好彈藥的子銃可以隨時在母銃取下或安裝上。此時英軍的火炮以引信或燧石擊發器擊發,少量的火炮還採用了雷汞底火,以撞針擊發。從類型上講,可分為:1、長管加農炮。特點是身管長,初速高,射程遠和彈道低伸。2、榴彈炮。此類火炮是皇家炮兵的標準裝備,有24磅、12磅、9磅、6磅等幾個不同口徑。該炮發射爆炸彈是榴彈炮區別於其他火炮的主要特徵之一。3、臼炮,分戰艦和陸軍用的兩類臼炮。戰艦用臼炮主要指的是短管鐵炮型的艦炮——卡隆炮。英軍於1779年開始在艦隊中使用,發射空心澆注的爆炸彈或葡萄彈等。4、艦載火炮。從安放位置上說,當時英國皇家海軍的艦炮可以分為主炮、舷炮和艇載炮三種,從火炮種類上說,可以分為長管加農炮、榴彈炮、臼炮和艦炮四種。前三種火炮與之前介紹過的同名陸軍火炮大體相同,只是炮管一般要短一些,而四個小徑木輪驅動的艦炮則是專門為戰艦而制的一種火炮,陸軍不會使用。它有一個顯著的特點是尾部有一個圓孔,以便繩索穿過這個圓孔,將火炮固定在甲板上。5、康格裡夫火箭炮,是一種用三角發射架發射的帶有16英尺長尾桿的火箭,發射架只有簡單的高低瞄準機構,戰鬥部分為爆炸和燃燒兩種。海軍使用的火箭通以32磅最為常用。

    上述看出,清軍主導火炮是發射球形實心彈的加農炮型——紅夷炮,大小長短各異,實質是由泥模鑄造技術使然。其它類型主要是適合了「輕利便涉」的發展方向,但殺傷效果一般。炮筒由機器旋削而成的英軍火炮,長短炮互相配合,以便使其發揮出最大的殺傷效果,各種火炮除發射球形實心彈外,大多發射空心爆炸彈,適應了殺敵效果的這個要求,明顯高於清軍火炮一個層次。

    一、清軍炮彈的分類及其性能

    清軍火炮發射的球形實心彈。從材質看,分石彈、生鐵彈、鉛彈、銅包鉛彈和熟鐵彈五種。主導型的生鐵彈子以兩個半圓坯模合鑄而成,非常粗糙,必留合范的線痕,且由於冶鑄技術關係,往往有較多的氣眼。戰爭之時,工程家丁拱辰(1800─1875年)於1841年改用失蠟法澆鑄,鑄得的炮彈光圓無痕。但此炮彈在整個戰爭中所佔比例極小。《海國圖志》卷86《丁拱辰鑄炮彈法》中云:「至於鑄彈子之法,若用兩模配合鑄出,則中腰必露線痕,不能光滑,必須先用蠟作彈形圍逕取圓,再用泥包外模,上留一眼,用火焙其模,則蠟自熔瀉而出,而模中自空然後從眼內傾鑄開模,則其彈光滑無痕。若鑄通心彈,先作泥心一條,將蠟配成彈子圓形,再用泥包外模亦如前法,洩蠟灌注,則模開彈出。中虛一孔,而圍徑亦光滑,此鑄彈子之大略也。」[1]戰爭前後,清軍開始用熟鐵鍛造小型火炮和炮彈,其光滑度自然也在提高。《海國圖志》卷87《炸彈飛炮輕炮說》中載,江蘇候補知府黃冕對清軍火炮炮彈評價到:「或謂空心炸彈,長於橫擊,至攻堅直透則不如實心彈之有力。曰有此輕鐵寬膛之炮,則實心大彈亦可用。但其彈亦必用熟鐵,而不用生鐵,用打造而不用傾鑄,方可光滑圓溜,與夷彈相等,以百斤之輕炮,而可容二斤之實心大彈,亦勝營制炮彈得力良多。」[1]

    球形實心生鐵彈偏小的問題。清軍火炮炮彈一般重則3─10餘斤左右,大者也不過20斤。英參戰軍官伯納德1844年出版的著作《尼米西斯號輪船航行作戰記》中云:1842年6月16日,中英吳淞之戰,「(清軍)吳淞鎮上的炮台全線開炮,炮火很厲害,打得也甚準確。……好多又大又好的炮,特別是新近鑄造的幾門比較長的銅質大炮,為我方擄獲過來。有幾門最好的也是最重的大炮,曾被安置在運河上面那座具有10門大炮的炮台之上,正是在這個地點,『摩底士底』號曾經參加一次激烈的戰鬥。但是多數的大炮口徑還是很小的,在我方俘獲的所有大炮之中,差不多半數左右都是6磅彈炮,或者還不到一些。最大的炮是24磅彈炮,若干大炮是在10到18磅彈之間。……吳淞炮台一共配備有253門大炮,其中有43門是銅炮。有一些炮很大,炮身長達11英尺,重達7280磅(註:1英磅=0.907市斤,7280磅=6557市斤)。這種炮和我們的68磅彈炮一樣重,而他們的炮彈大約只有24磅重。」[2]今上海市出土有一門『平夷靖寇將軍』,與其一起還有重約3市斤鐵炮彈一枚。[3]清軍也曾製造了一些重達1─3萬斤的紅夷巨炮,所發射的炮彈有如西方的68磅炮彈和大於此的80磅炮彈,不過比例不大。英參戰軍官賓漢1843年出版的著作《英軍在華作戰記》中載:1841年1月7日的中英大角、沙角之戰,「(清軍)舊炮台上架著12門大炮,其中4門乃是兩年以前從澳門當局買來的葡式的,可放68磅炮彈的黃銅炮。」[4]今人在江蘇鎮江湍山關出土有四種類型的鐵鑄球形實心彈,其中最大的72市斤,合80英鎊。[5]由於清軍火炮炮彈大多太小,故在戰爭中常有「碰回」之說。《史料》(冊5,頁430)中載,道光二十二年五月十一日,兩江總督牛鑒奏報:「提臣陳化成督戰時,連用大炮擊中火輪船三隻後艄,提臣以為可以沉沒,閱時竟然無恙,後又擊斷大船高桅一段,亦竟無恙。我兵用炮擊中大船正身,反將炮子碰回,斃我守炮之兵。提臣見此光景,頓足長歎,自言事不可為。俄而被炮子擊中左脅而斃。」此處說清軍炮子不能擊穿英艦板壁,其中原因並非火炮之構造原理與基本性能如何落後,而是因為炮彈重量不夠所致。因為當時的西方木帆船戰艦,其甲板和舷側護板一般是按照能夠抵抗最重的68磅實心彈的衝擊設計製造的。[6]

    清軍火炮發射的蜂窩彈。蜂窩彈包括封門子和群子。每門火炮除配火藥外,通常配封門子1個,群子10—12個,1門火炮的彈藥才算齊備。群子、封門子的大小要和炮膛口徑密切配合。它在鴉片戰爭中的使用。《史料》(冊6,頁633)中載,道光二十二年六月初十日,欽差大臣賽尚阿等奏:「臣衲爾經額以夷船稍大者,質必堅厚,必須大炮重子方可擊損,其板杉小船入則必多,船多則賊多,窩蜂炮子一發有數十枚,用此擊之所傷必多,此以重子擊船以窩蜂子擊人之本意。」

    清軍火炮發射的鏈彈。此是專門用來對付敵方桅桿的炮彈,是用鐵鏈或鐵桿連在一起的兩個鐵球,發射後鐵鏈在飛行中將會被兩個鐵球拉開,如果遇到桅桿就會將桅桿擊斷。道光十四年十二月初六日,廣東水師提督關天培所上的奏折中云:「炮子則有封門子、群子、交杯子、擔桿子之分。封門、群子用以擊船打賊,擔桿、交杯專用打桅,均宜添備各營師船。」[7]至戰爭之際,清軍大量用之對敵。《英軍在華作戰記》中載,賓漢對中英虎門炮戰中清軍的鏈彈的描述:「他們的鐵鏈鎖彈特別優良,乃是一個空球,切成兩半,用藥18英吋的鎖鏈盤在中空部分,使半球相連緊,因此當半球栓緊在一起,以便裝進去時,就像一個炮彈一樣,這裡還發現了大量大型大炮用的石彈。」[4]

    清軍火炮發射的爆炸彈。17世紀末期以來,清軍臼炮型火炮開始使用內裝炸藥的「開花炮彈」。不過,它是從炮彈預留出的火捻和火門處烘藥點燃的爆炸彈的再繼續,與英軍爆炸彈相比,明顯屬於初步階段。迄至鴉片戰爭之際,英軍火炮在一些戰役中,使用了幾種空心爆炸彈。當時仍沿用實心球形彈的中**隊,對此感到非常驚奇。後來,清軍在戰爭中也很快將以往發明的爆炸彈技術學習和用於戰陣。軍政大吏林則徐曾搜集過開花炮彈樣式,但未來得及仿製就離開廣州。戰爭之後,署陝甘總督的他還不知戰爭中清軍是否用過空心爆炸彈,督令匠人黃冕在1846年試鑄英夷的炸彈。欽差大臣裕謙、廣東大吏弈山、祁貢、山東巡撫梁寶常和直隸總督訥爾經額等人在戰爭中命匠人製造了這種炮彈。《史料》(冊3,頁244)中載,道光二十一年二月二十六日,欽差大臣裕謙奏:「逆夷大肆猖獗,虎門被失,直逼省城……(清軍)之所用空心飛彈,系因炮身較薄,膛口過大,裝藥多則虞炸裂,裝藥少則實心鐵彈不能致遠。若改用小彈,則彈子與膛口不合,施放不准。是以將鐵彈挖空,實以火藥,以配合膛口之大小受搖之重輕。我中土本有此法,現在福建省因新炮膛口過大,即用此彈,浙江軍需局亦有之,不足為奇各緣由。明白通飭沿海地方文武官兵,以破其惑而壯其膽。」不過,在中英對敵中,中國火炮多以球形實心鉛鐵彈為主,故時人魏源在《籌海篇》中說,英人的一切概不足懼,我都有切實的辦法對付它。但是:「然有一宜防者則曰『飛炮』,非謂懸桅上之號炮,而謂仰空墮彈之炸炮也。我之炮台雖堅,而彼以飛炮注攻,炸裂四出,迸射數丈,我將士往往擾亂。雖攻粵城時,所放飛炮、火箭墜空地,則飄池塘,以隔城而不能有准,而廈門則以飛炮而眾潰,寶山則以飛炮而眾潰,由之觀之,夷之長技曰飛炮。」[4]

    二、英軍炮彈的分類及其性能

    英軍炮彈的分類及用法。據《英國檔案》中載,1841年11月3日,英人云:「1842年提供在中國使用的軍事補給品的性質和數量,應做某些改變。下列軍火由軍械暑提供:6門發射24磅重炮彈的鐵製大炮,帶有木製炮車和旋轉的木製炮手站台,樞軸在前部;2門發射18磅重炮彈的鐵製大炮,帶有可移動的炮車和前車;供這兩種炮使用的每門炮各300枚炮彈;載運2門發射18磅重炮彈大炮和馬車;供發射24磅重炮彈大炮使用的200枚霰彈火箭和100枚炮彈;供發射12磅重炮彈大炮使用的200枚霰彈火箭和100枚炮彈;供發射6磅重炮彈大炮使用的200枚霰彈火箭;供發射3磅重炮彈大炮使用的100枚霰彈火箭;供發射1磅重炮彈大炮使用的100枚霰彈火箭;供發射火箭使用的4個管子。因為據瞭解聖喬治炮台的最小口徑的騎兵大炮是發射6磅重炮彈的大炮,所以將運去供發射6磅重炮彈大炮使用的1000枚球形開花炮彈以及彈藥。」[8]其炮彈的用法。《海國圖志》(卷87)中載,江蘇候補知府黃冕云:「伏查夷變以來,歷見各省章奏,虎門、廈門、寶山,皆為夷船飛炮所潰。其炮彈所到,復行炸裂飛擊,火光四射,我軍士多望風膽裂。其實夷船亦不盡飛炮,大抵攻堅城,沉敵船,則用實心之彈。驚敵陣,潰敵眾,則用空心之炸彈。」[1]

    重量偏大的球形實心彈,分為普通的生鐵或熟鐵彈以及灼熱的實心彈三種。戰爭之時,英軍實心炮子大多用熟鐵而不用生鐵造成,因為熟鐵容易加工而使其光滑溜圓。從重量上講,英軍前裝滑膛炮有發射68、42、32磅重型炮彈的;發射24、18磅中型炮彈的,發射12、6、3、1磅輕型炮彈的,以及口徑為8、10英吋的大型前裝滑膛臼炮。《英軍在華作戰記》中云:1841年2月21日,中英虎門之戰前夜,英軍最大炮彈重達68磅,清方軍政大吏琦善到達廣州後,英軍曾經發射這種類型的炮彈,報復向插有白旗的英方船隻射擊的虎門炮台,據說這種炮彈被送交廣州當局官員們參觀時,他們見彈形之大,無不為之「嘿呦。」[4]由於英軍火炮所用的炮彈極大,牛鑒、祁貢、琦善等清方大吏都曾向清廷言及英軍炮彈有重達28斤、30多斤的炮彈。《史料》(冊5,頁468)中載,道光二十二年五月十六日,兩江總督牛鑒奏折中提及英軍桅上放炮:「臣查該夷船堅炮烈,其炮置於桅上,所至開放,猛迅異常,炮彈重有七、八十斤者,實非內地火器所能抵禦」。

    灼熱的實心彈。今美國人云:「美國獨立戰爭時期,……英國在技術上素有突出的創造性,……一項技術是向木製的敵艦發射熾熱的加農炮彈,英國於1782年在直布羅陀海峽海戰中採用了這種技術。這種炮彈極易燃燒,命中目標也比較精確,與過去效果沒有把握的漂浮式火攻船和火攻筏相比,確是一項很大的改進。」[9]鴉片戰爭之際,英蒸汽船硫磺號參加了1841年2月27日的虎門之戰。英人云:「硫磺號停在前面,幫助其它蒸汽船,並觀察一些灼熱的實心彈的殺傷效果。」[10]

    鏈彈和槓彈。恩格斯在1857年的著作《炮兵》中云:「大約在1600年,……大約在同一時期,還有一項重要的發明,即鏈式霰彈和普通霰彈的發明。而能用來發射空心彈的野炮,也是在這一時期製造出來的。」[11]《史料》(冊6,頁68)中載,道光1842年七月十一日,揚威將軍奕經奏:清軍繳獲英軍炮彈有,「子母炮彈二個,響彈一個,炸炮彈兩個,九連炮彈二個。」這裡的九連炮彈應是鏈彈。

    霰彈,分為普通的霰彈、改良的葡萄彈和榴霰彈三種。17世紀以來,歐洲出現了將子彈或金屬碎片裝入彈殼內製成的炮彈,用於殺傷集合的人馬。恩格斯在1858年的著作《霰彈》中云:「霰彈——裝入圓柱形白鐵彈殼中的一系列由鍛鐵製成的球形彈丸。供野炮使用的彈丸通常是一層一層地裝的,但大多數攻城炮和海軍炮使用的彈丸只是倒入圓筒,裝滿以後把蓋板焊接上。在圓筒底部和裝藥之間插放木彈座。彈丸的重量根據炮的類型和各**隊規定的標準而有所不同。英國人在重型海軍炮上使用的是重量為8盎斯至3磅的彈丸(註:1盎斯=29克);在9磅野炮上使用的是重量為1.5盎斯和5盎斯的彈丸;而且用這種炮發射1次,圓筒內需相應地裝126顆彈丸和41顆彈丸。……普通霰彈在200碼以內的距離上具有最大的威力,但在500碼以內的距離上也可以使用;在近距離上用它對付橫隊進攻的步兵或騎兵,它的殺傷作用極大;但用它對付散兵線,效果很小;對付縱隊用得更多的是球形實心彈。」[11]

    葡萄彈。是指當時攻城炮或要塞炮使用的一種球形霰彈。今美國人云:「(它)是18世紀晚期和19世紀初期主要用以殺傷人員的炮彈。把小鐵珠用布、網狀織品或木匣子包裝在一起,用炮射擊出去,就是葡萄彈。用這種炮彈殺傷開闊地形上行進的步兵,往往產生災難性後果,其主要缺點是射程近,對利用起伏地形之敵,殺傷效果不大。」[9]

    霰彈和葡萄彈在中英對敵中的應用。1842年3月10日的中英寧波之戰,《英軍在華作戰記》中云:清軍「退卻時候,在狹窄的街上擠成密叢叢的人團。這時小馬拉著大炮到來,距群擠的難民不到100碼時,把炮架的前部卸下,傾射葡萄彈和鐵筒彈的毀滅性的炮火。」[4]

    內裝定時引線的榴霰彈及其缺點。18世紀末或19世紀初,歐洲人在霰彈技術方面取得重大突破。即1784年英國皇家海軍的亨利?拉普奈爾中尉發明了裡面裝滿鉛丸,鉛丸的四周是火藥的——球形榴霰彈,英國陸軍於1803年開始使用。它是「把彈珠(通常小於葡萄彈的鐵珠,常用鉛而不用鐵製造)安裝在炮彈內,裝上定時引信,使其在敵步兵上空飛行時爆炸。這樣就克服了上述葡萄彈的兩個缺點:炮彈在引信引爆之前已飛行相當距離,而在開闊地上的部隊無法躲避空中爆炸後飛濺下來的彈丸。……但是這種以他的發明者姓氏命名的新彈藥,有它嚴重的固有缺點,如很難讓引信在準確的瞬時引爆;就是引信工作性能完好,也只有高度熟練的炮手,綜合考慮距離、方向、敵上空爆炸高度等諸元以後才能進行射擊。所以榴霰彈儘管成效卓著,在19世紀使用尚不普遍。」[9]

    爆炸彈,分為內裝緩燃藥和信管的生鐵爆炸彈、內裝縱火藥劑的燃燒彈以及康格裡夫火箭發射的爆炸彈三種。內裝緩燃藥信管的爆炸彈在艦炮發射中的比重。今英人云:「在19世紀上半葉,海軍火力系統也進行了一場深層次的革命。這場革命從1822年開始,……一位名叫亨利·佩克漢斯的法國炮術技師發表了一篇論文,探討了如何不通過大規模造艦計劃就可以獲取與對手之間的力量均勢的問題。……(英法)兩國海軍幾乎在同一時刻開始使用爆炸彈,法國於1824年下令其55磅型火炮使用新型炮彈,僅僅兩年後,英國也開始對其性能優良的68磅型火炮配備這種新型炮彈。與此同時,英法雙方海軍繼續使用實心炮彈。然而,由於加農炮具備射程遠、射擊精度高等優點,因此,到了19世紀30年代末期,大部分的三層甲板戰艦均配置了60%的實心彈加農炮和40%的空心爆炸彈火炮。由於爆炸彈安裝有一個木質保險絲,在火炮射擊時,黑火藥所產生的火花將該保險絲引燃,從而產生一個很短暫的時間延遲,確保該射彈在擊中目標前不會提前發生爆炸。」[12]戰爭中,英軍火炮大量使用之。《史料》(冊6,頁162)中載,道光二十二年七月二十六日,欽差大臣耆英奏報:「其炮子嵌設艙板之上,大者七十斤,小亦二十四斤,另有炸子,系以一子包孕,遇火開裂,即能飛出,實屬奇巧可惡,非尋常火器可比。」

    爆炸彈的缺點及在戰爭中的表現。今美國人云:「至19世紀中葉,爆炸彈和實心彈一樣都是球形的。引信管是一個裝滿了硬制火藥的空心圓柱體。根據目標距離將引信管剪成與燃燒時間相應的長度,然後塞進或旋進炮彈的引信管裡,直到引信管尾部與炮彈外表一樣平。然後將炮彈從炮口塞進炮管,一個環形狀襯套將其頂住,引信管頭朝外。當發射時,火焰圍著炮彈,在炮彈沿炮管運行時將引信管點燃。可以理解,這樣的定時爆炸彈會過早或過晚爆炸。」[13]《史料》(冊7,頁259)中載,道光二十三年七月二十七日上諭中云:山東巡撫梁寶常「所奏空心炮子炸裂飛擊一條。亦恐無裨實用,緣炮子既出炮口,空中炸開,飛擊何處,並無定准。即如英夷善于飛炮,其所用炸炮亦多有不能炸擊者。」

    內裝縱火劑的燃燒彈。歐洲15世紀發明。恩格斯在1858年的著作《燃燒彈》中云:「燃燒彈——裝滿易燃劑的炮彈,它在燃燒的時候,火焰通過三四個孔射出來,很難把它撲滅。用臼炮、榴彈炮和加農炮發射這種炮彈就像發射普通爆炸彈一樣,它們的燃燒時間為8分鐘至10分鐘。這種藥劑或者用火熔化,在熾熱的時候注入炮彈,或者用液體潤滑脂把它做成濃密的物體,然後裝入炮彈。燃炮彈的彈孔用軟木塞或木塞堵住,裝滿了易燃劑的中心管通過這些塞子進入炮彈內部。……燃燒彈主要是在進行炮擊的時候使用,有時用來轟擊艦船,雖然在後一種情況下,燃燒彈幾乎完全被熾熱的實心彈代替了,因為這種熾熱的實心彈製造比較容易,能進行比較精確的射擊,燃燒的作用也大得多。」[11]至於內裝縱火劑的燃燒彈在鴉片戰爭中的運用。《史料》(冊4,頁349)中載,道光二十一年十月初六日,靖逆將軍奕山奏:「夷人炸炮落地,始行轟裂四擊,毒火滿地,即使牌可護身,不能前進。夷人闖至,徒手亦不能殺賊。」

    康格裡夫火箭炮彈。中人齊思和等人編撰的《鴉片戰爭》(冊3,頁18)中載,《英夷入粵紀略》中云:中英鎮海之戰,「英夷火箭,是其長技,能射數百丈,狀如中華之起火。起火以竹為尾,火箭以堅木為尾,長**尺,或丈許。受藥之筒,長二尺,大三寸,以薄銅或馬口鐵為之,筒下旁環六孔以引火,箭尾之木,以鐵羅絲緊慣於筒中,筒上又慣銳木尺許。木末或用鐵如槍筒,內三之二受起火之藥,三分之一受爆竹橫藥。箭到藥燃,筒轟迸裂,火即散飛,延燒營帳房屋。」

    戰爭之時,以上所述的筒形彈、葡萄彈、榴霰彈、新式爆炸彈、燃燒彈、康格裡夫火箭彈等,就是英人「炮利」的秘密之所在。在戰爭中,當尚未深入瞭解敵方炮彈的構造原理的時候,所能直接感受到的就是他們用來的炮彈的威力。

    三、清朝社會諸因素對清軍火炮炮彈技術的制約

    生鐵炮彈總有線痕的問題。從技術的角度講,清朝火器手工業雖做不到批量和精確化的生產,但可以在耗費料價和工價的前提下解決鉛鐵彈子腰線的問題,不過,解決之卻用了不少時間,此問題的背後是清朝軍事科技政策不良所致。清朝的兵器管理制度大致確立於康熙朝,管理方法和手段原始落後,而各種管理規定極其煩瑣僵化。它的根本宗旨不是為了促進兵器研製的發展,而是僅僅為了滿足清軍武器裝備的低水平的需求。為此,它使得清朝兵器研製長期處於一種被動的消極應付狀態,百弊叢生,工藝水平下降的問題也就不難理解。如對彈子的管理,首先需確定各種炮彈所能報銷的原料和匠工數;其次明確新造炮彈的重量或體積;然後根據各省物價、工價規定折算出可以報銷的總料價和總工價,一般十年調整一次。而炮彈所耗原料和匠工的情況極為複雜,各省互不相同,就是同屬一省,物價工價亦與時俱變。規定與實際的脫節,就使得炮彈製造者越來越無利可圖,甚至有可能虧本。而作為工匠在本能上是不會做出虧本事的,既然炮彈製造報銷規定不可更改,偷工減料就勢所必然。[14]

    清軍實心炮彈偏小的原因。此時期的英國已發生了工業革命,熟鐵產量大增,可以利用蒸汽機驅動的機械工具鑽成口徑很大的炮管,繼而對管壁進行鏇、磨、削等加工,故其口徑與炮身的尺寸之間可以有一個合理的比例關係。而清朝生鐵炮膛口細小,不能容納多量裝藥和較大彈丸。而膛口即內徑之所以細小,則因為管壁太厚,在口徑一定的情況下,管壁越厚,膛口便愈小。其原因在於清朝沒有發生工業革命,熟鐵產量低,且缺少機械加工工具,炮管只好使用生鐵鑄造,而生鐵炮管是不易鏇、磨、削的,甚至有的省份鑄炮之法,業已失傳,戰事突起,臨時倉促招募之工匠鑄炮,在這種情形之下,又談何改進工藝,又怎能使大炮的各項尺寸保持一種比較精確的比例關係?於是,為了防止身管炸裂,只好將生鐵炮管鑄造得厚實一些,遂使用來容納彈丸和裝藥的剩餘空間即膛口變得很小。[6]

    清軍在戰爭中很少使用爆炸彈的原因。一則清軍爆炸彈與英軍相比,雖則處於初級階段,但其製造技術對清人來說也是過於複雜。具體說便是彈口火藥捻之長度頗難掌握,須根據射程需要,留得恰倒好處,否則,要麼落地不炸,要麼未到目標甚或在膛內即行爆炸。二則是壟斷思想的惡劣影響。戰爭之際,清軍在沿海局部地區作戰時使用了一些爆炸彈,但是,戰後不久,清朝軍方對開花炮彈技術的壟斷思想重又抬頭。《史料》(冊7,頁666)中載,道光二十六年五月二十五日上諭中云:「(直隸總督)衲爾經額奏,製造火攻炮子及炸炮子二器,現亦演練精熟,擬多為製造存庫備用。仍於春秋二操演放數出,以資考核等語。所造甚好,著照議製造備用。所需工費,准於永定河捐輸經費項內撥用。惟每歲操演時,只須裝填尋常炮子,或但用火藥,總期施放習熟,臨事可資得力,無庸裝用炸裂炮子,以歸簡易而藏妙用。」

    總之,此時期的清朝炮子,一則因是封建的生產方式而沒有發生工業革命,缺乏近代機器工業和先進科技,二則在本應達到的製作工藝水平上,由於受落後的社會制度及種種軍事積弊的影響,存在著嚴重的問題。兩方面因素的綜合作用,最終使自鑄的炮彈技術關鍵之處普遍存在著加工粗糙、費工費時、質量粗劣的問題,也恰恰是這些關鍵之處的差異,往往導致清軍產生失敗主義的宿命傾向。在所有的戰鬥中,這種宿命的認輸令軍隊毫無建樹,且使這場本來就力量懸殊的戰爭更加傾向於英軍一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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