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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卷 1841 辛丑和約 52 司法權限 文 / 引弓

    52司法權限

    6月24日

    第二天上午,靜海寺的談判再繼續,英方的執行人仍舊是麻恭少校,他開門見山,立即宣讀了英方關於領事裁判權的意見:

    「在通商口岸發生的涉及法律的糾紛,如果雙方都是英國人,則由英國領事專屬管轄,如果雙方中,一方是英國人,一方是清國人,則由雙方協商選擇管轄機關,如果協商不能達成一致,則由英國領事管轄。如果協商後由決定清國官吏管轄,英國領事可以隨時介入案件的審理。」

    楚劍功當即說道:「不行,先生,這樣對清國太不公平了。」

    「閣下,不要說不公平,我對貴國的法律狀況是有研究的,簡單的說,貴國的法律體系不足以承擔解決國際民事爭端的任務。」

    李穎修突然提起了一個毫不相關的話題:「加裡-克蘭林蘭爵士就要進入樞密院了吧?」樞密院,英國最高司法機關,擁有解釋法條的權力。

    「啊,克蘭林蘭爵士,他……您提他幹什麼?您怎麼知道他的?」

    我當然知道他了!李穎修想,國際衝突法的開創者之一,樞密院**官,克蘭林蘭。正是他總結了十九世紀三十年代一門積累良久,噴薄欲出的新的部門法《國際衝突法》,即《國際私法》(internationalprivatelaw),確定了國際間司法管轄和法律適用的基本原則。

    簡單的說,國際衝突法解決三個問題:當跨國法律糾紛發生的時候,由哪一國的法院來管轄,適用哪一國的法律,如何跨國執行法院的判決。

    19世紀四十年代,正值日不落帝國如日中天,英國人憑借《國際衝突法》這一部門法的提出,和美國人一舉攝取了國際間的司法體系的定義權,從而英美主導了19和20世紀的國際法律工作,並利用這種主導地位取得了在幾乎所有國際組織中的法律上的優勢。當然,這是另一個時空的歷史。

    而現在,李穎修就在克蘭林蘭爵士正式就《國際衝突法》發表專著的前夕,在江寧城外的靜海寺裡問:「克蘭林蘭爵士要加入樞密院了吧?」

    麻恭少校迷惑不解,他還在問:「您提克蘭林蘭爵士幹什麼?他和我們的談判有什麼關係?」

    是的,你不明白!李穎修想,在歷史上留下名字的,絕不會是你。你作為區區一個少校,一個傳聲筒,根本無法理解《國際衝突法》的巨大意義,也就不會理解,我將要提出的建議,有多麼大的誘惑力。

    李穎修定了定神,對著麻恭少校說道:「少校,我鄭重的建議您,請璞鼎查爵士親自來到談判現場,我們有一份巨大的禮物送給他。」

    「你們要耍什麼花樣?」

    「這份禮物的價值,不是您能夠理解的。這樣吧,我們在這裡等著,您去請璞鼎查爵士吧,您告訴他,拿破侖最為驕傲的功績,是《法國民法典》,那麼,同樣的一份偉業,璞鼎查爵士是否有興趣呢?辛苦您了,麻恭少校,去請璞鼎查爵士來面談吧。」

    麻恭少校坐著不動。楚劍功說道:「不要疑惑,麻恭少校。在以往我們提出的建議中,不列顛都是得利的一方。」

    「你們也是得利的一方。」

    「雙方都獲利,不是很好嗎?別猶豫了,麻恭少校。」

    麻恭少校雖然摸不著頭腦,還是回去了,過了大約兩個小時,璞鼎查帶著一小隊衛兵來了。

    「很高興您能來。」李穎修站起來說。

    「我聽說清國的談判執行人很能幹,今天終於見到真人了。」璞鼎查恭維道。

    雙方又互相恭維和謙遜了一番,璞鼎查彬彬有禮,態度溫和。

    「閣下,您說有禮物送給我?」

    「是的,爵士。」

    「我要提醒您,閣下,我們雙方仍舊處於交戰狀態。」

    「一份長久的,意義深遠的禮物。」

    「您指什麼?您要投降嗎?」璞鼎查這麼一說,周圍的英軍們都笑了起來。

    「不不,閣下,我再說國際私法,也就是國際衝突法。國際間民事法律裁判的準則。貴國的克蘭林蘭爵士正準備憑此進入樞密院呢。」

    「我知道一點,但具體不瞭解,您到底想說什麼?」

    「閣下,不列顛是慣例法國家,也就是說,如果我們在即將簽訂的條約中,列入國際私法的基本原則,那麼,克蘭林蘭爵士一定會在自己的作品中引用。並將條約的內容作為國際私法的範例,那麼,開創這一範例的您,璞鼎查爵士,就是和拿破侖一樣偉大的創法者了。」

    「創法者,確定立法規範的人。」璞鼎查的眼睛一亮,隨即恢復了正常,「難道我會為了個人虛榮而損害不列顛的利益嗎?」

    「不,不會損害不列顛的利益的,在條約的細則中,我們這樣規定,在通商口岸,由當地司法機關管轄跨國糾紛,在英國本土也一樣。」

    「你們在戲弄我嗎?」

    「請聽完先生,在法律適用上,我們認為……」

    「只能適用英國法律。」璞鼎查強調說,「清國的野蠻法不能施加於英國公民身上。」

    「閣下,英國法律都是判例,紛繁複雜連貴國自己的律師都搞不清楚,怎麼可能在萬里之外適用呢,為了公平起見,我提議,關於商業和民事糾紛,我們採用第三國的法律。」

    「第三國法律?你是說《法國民法典》?」

    「是的閣下。」

    「我也許可以接受,但是,我仍就拒絕由清國方面管轄通商口岸的英國人。」

    「主權問題不容讓步,但我們可以引進貴國的制度。」

    「你指什麼?」

    「陪審團,我們可以引進陪審團,審理英國人之間的糾紛,陪審團可以全部是英國人,另有要求除外。中英之間的糾紛,清國人四人,英國人三人。參加陪審團的資格另有細則,比如在通商口岸居住超過五年,或者財產擔保。」

    「細則可以再商定,但陪審團的組成,應該是英國人四人,清國人三人。」璞鼎查抓住重點。

    「這樣吧,閣下,仍舊是清方四人,英方三人,但是清方兩人由英方任命,而英方的一人由清國機構任命。」

    璞鼎查思考了一下,認為這樣已經足以保護英國人的利益,便轉向下一個問題:「如果發生了刑事案件呢,比如殺人。」

    「仍舊採用陪審團,按清國法律定罪,施行採用英國判例。」

    璞鼎查在仔細衡量後,發現了一個大漏洞,可以將來借題發揮。他於是很嚴肅的點點頭:「我同意。」

    隨後,李穎修又提交了國際管轄權適用基本原則的文本,以列入條約中,並在條約的這一部分專門註明為《璞鼎查條款》

    璞鼎查不動聲色,內心裡確實一陣狂喜,一個新的部門法,就要在自己手中開創。他說:「不勝榮幸。」

    璞鼎查欣喜的離去了,麻恭少校留下來,和李穎修商談條約細則。在研磨的數個小時之後,雙方終於就司法權限這一部分達成完全一致。

    現在,談判進入到一個新階段,最惠國待遇。

    「我認為,這一條沒什麼好談的,我們已經相互給予了市民待遇。已經是相互最惠國了,還有什麼好討論的呢?」

    「但這不能排除,你們給與其他國家,比如法國、美國更優惠的條件,不列顛也要享有這些條件。」

    「不可能的,市民待遇已經是最大讓步了,您認為我們會給與他國的讓步居然比英國更多嗎?我們還不如談判英國人在通商口岸的行為規範呢。」

    「那好,我們開始關於租賃房屋的談判。」麻恭少校打蛇隨棍上。

    就這樣,雙方你來我往,確定了英國人在通商口岸的行為規範。

    「今天談判真是艱苦啊。」在最後,李穎修感歎道。

    「明天應該會輕鬆一些。」麻恭少校說道,「明天就是最後一項,談完就全部結束了。」

    楚劍功和李穎修對視了一眼,他們都清楚,明天的談判內容是「軍艦駐泊權」。

    楚劍功和李穎修回到了朱雀軍的駐地,陸達已經等在了那裡。

    「均座,潰兵已經整頓完畢,明日就要啟程。」

    「明天就走?沿路安排好了嗎?」

    「是張教頭安排的,走水路,贛江一路下去,想來不會出什麼意外,另外莫青巖沿路跟著,他是漕幫出身,領路沒什麼問題。」

    「這樣就好。回去之後,雖然仍舊安排在白雲山,但暫時不要和我們留在那裡的五個連混營。」

    「陸達明白,一切聽均座的吩咐。」

    「提轄,辛苦你了。」

    「只要保住朱雀軍,陸達什麼都肯做,只恨陸達沒什麼官場門路,不然也能去京裡拜拜門子。」

    「這你就不用擔心了。」李穎修在一旁說,「我和均座一定會保住朱雀軍的。」

    李穎修叫來酒宴,和提早返回廣州的幾人,陸達、翟曉琳、陳日天踐行。

    「明日我們還要談判,就不去送你們了。」

    「可恨」陸達叫道,「均座和軍師殫精竭慮,抵禦英夷,可哪些小人,卻在背後搗亂。不僅是我們幾個,朱雀軍的將士們都是不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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