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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卷 命運 第六章 出發前 文 / 純牌老狼

    伊艾弗人是到泰伯斯最頻繁的文明,因為他們熱衷於經商。之前的十多支商隊帶來了大批的商品,滿載而歸。倫特大陸是伊艾弗人的主要目的地,有兩個原因:一是倫特人跟伊艾弗人長相接近,天然有種親近感。相比之下,長得有些怪的塗法拉人不易接近。第二,商品互補。阿莫人比伊艾弗人先進,商品種類繁多,對伊艾弗人販賣的東西大多沒有興趣,而且很挑剔,不易忽悠。塗法拉人則很簡樸,不喜歡伊艾弗人的東西,最多挑選一些奇特的外星礦產如寶石之類的。

    倫特人對伊艾弗人不陌生,一直認為伊艾弗人是弱小的商業文明,程棟和余哲也不例外。伊艾弗人喜歡倫特人的水果和花卉,程棟代表御花園給客人們講解過幾次,對他們還算熟悉,今天妻子突然說伊艾弗人有可能比托托人更強大,著實把他嚇了一跳。

    「伊艾弗這個稱呼第一次出現大概是什麼時候?」余哲問。

    「不清楚,應該在1700到2000年前。這次過來的伊艾弗商隊說,伊艾弗現在更接近邦聯,而不是聯邦。伊艾弗從字面理解是厄斯星球上不同勢力聯合組成的國家,第一個星際殖民地實力增強後國家名字有些跟不上時代,於是大家都用簡稱e.f.,對外則稱均稱自己為厄斯人,因為所有人的祖先都來自厄斯星球。」

    吉拉拉說完轉向丈夫,「知道嗎?伊艾弗用你經常說的外星語描述叫地球聯邦,厄斯就是地球,你說的這種外星語叫華語,是伊艾弗人中一支很大的民族使用的語言。」

    程棟目瞪口呆,余哲則拍手起哄,「爸,聽到沒?你是伊艾弗人的後裔。媽,你也真是的,這麼重要的事情也憋著不說,看把我爸累的。」

    吉拉拉笑道:「你不要亂攪合,事情沒這麼簡單。伊艾弗領隊說,e.f.的標準發音不是伊艾弗,而是這樣。」她學著說了幾句,覺得不地道,無奈之下將回影石拿過來重放。

    「的確不同,可以確定伊艾弗不是他們官方的標準發音。」程棟看完後有些詫異。

    「伊艾弗領隊自稱厄斯有過兩代文明,前代文明迄今沒有找到系統的歷史。他們進入星際文明後,前前後後派出了一百多支探險隊,大部分失蹤,小部分則收穫頗豐。」

    聽完老媽的話,余哲又忍不住,「爸,你真的有可能是伊艾弗人的後裔。」

    程棟不知道該說什麼,還是吉拉拉回答兒子,「伊艾弗人第一次來的時候,我們就知道他們是異族,跟倫特人不可能產生後代。你不要瞎猜了,以現在的水平,身份很容易識別的。從你和弟弟妹妹的身體狀況和遺傳特徵來看,我們兩個是典型的倫特人。」

    兒子很失望,母親繼續教訓,「多學點知識有好處的,知識不夠,聰明只是小聰明,成天瞎猜,下個月開學,你和賽琪賽銘一起去。」

    余哲慘叫一聲,正要爭取,吉拉拉又說:「去練習吧,下面沒你什麼事。等我忙完了,我們就去哈吉村看看,你爸的身份確實要搞清楚。」

    老媽一向言出必行,兒子只好灰溜溜地去健身房重複每天必做的功課。倫特人家家戶戶習武,武學流派眾多,余哲學的功夫來自於師公姆伯玆。吉拉拉的老師是個很有趣的人,小派出身,身手卻極為了得,高手中的高手。

    「也許老媽的毛病是從師公那裡學過來的。」半大小子休息時想到姆伯玆。托魯擇的老大很叛逆,舌頭大,宣稱天下沒有什麼武學,只不過是一套能量運行的變化技巧,倫特人以前過於注重熱兵器,現在又鑽入另外一個死角,過於注重個體力量。大規模戰爭時,武學根本沒有用,團隊配合比個體的武力更重要。

    吉拉拉的想法卻跟老師不同,她很注意下屬的個體戰力,說倫特人的體質特殊,可以鍛煉到阿莫人口中的超人水平,一隊高手足以擺平阿莫人的軍團級部隊,用不著全民皆兵。

    「超人?爸也說過『超人』,但似乎跟老媽說的有些不同。」余哲想起吉拉拉說過的話,不由得看了看自己的手。手有些黑,骨節粗大,皮膚的韌性極強,沒有阿莫人那麼細膩,似乎有些特別的功能,但具體哪裡特別,倒不清楚。

    「老媽說的對,不上學,不與外界接觸,不會知道倫特人與其他種族有什麼區別,想得再多都沒有用。」

    心理上沒有了牴觸感,余哲的覺睡得特別香,第二天一大早准點起床,繼續鍛煉。寒安和澤熙看到兄長勤奮,也跟著一起跑步,一大兩小在廣場的慢跑道上看起來分外引人注目。倫特人極少有雙胞胎出生,兩個小娃在王都很出名。相比之下,不算差的兄長沒幾個人記得。

    「賽銘聰明,也許將來會讀大學,賽琪很有武學天分,也許遺傳了老媽的長處,將來的家產不好分啊。」半大小子邊跑邊想邊琢磨,母親其實就兩把短刀算得上傳家寶,至於身上的裝備,他倒不眼紅,因為只是佐魯級使用的制式裝備。他很喜歡武器,倫特歷史上大名鼎鼎的兵器都是用珍稀材料打造的,比現在使用的武器威力更大,文明發展到巔峰,便很難進步,不少出色的單兵武器技術資料都遺失了,或者乾脆沒有足夠的資金和材料去製造。

    「你說賽鐸在想什麼?」寒安清脆的聲音在身後響起。

    「還能想什麼,他這麼反常,肯定是惦記著什麼東西,也許是寶貝。」澤熙慢悠悠地回答。

    余哲聞言回頭,「我覺得我們兩個的名字換過來更合適,改天跟老爸說說。」

    兩小孩茫然,大哥不再說話,繼續跑步。

    余哲喜歡探險,尤其是爬山,王都卡斯加德周圍的山都爬遍了,但沒找到真正的寶貝。倫特王國歷史悠久,古跡遍佈,他這些年跟著父母旅遊撿到了不少的好東西,都放在二樓的藏寶室裡。熙大陸猛獸多,不乏超級兇猛和怪異的物種,他一直想去,只是現在年紀小,不敢去,父母也不可能讓他去。

    「要是在熙大陸找個高級座駕就好了,省得老是走路。」倫特王國的交通工具很發達,但余哲不喜歡,覺得不夠拉風。他很羨慕那些坐著飛行鳥獸類到處旅遊的高手,很惋惜母親這樣的高手居然喜歡走路,什麼都沒有。

    「嘻,『跳跳拉』,哈哈。」想到座駕,半大小子便想到了父親給母親取的綽號,忍不住大笑。吉拉拉的裝備能飛,而且速度極快,但她很少用,經常跳來跳去,覺得不比飛行慢,而且靈活,程棟因此叫她「跳跳拉」。父母之間的調侃無意中被余哲聽到,當時就有些忍不住,他也喜歡跳來跳去,但明顯水平太低,經常壓壞地面,讓母親很憤怒。

    「你敢講老媽的壞話?一根黃金榴。」澤熙在後面威脅。

    余哲的怒火頓時拔地而起,「還沒找你算賬呢,說,另外一根是不是你偷吃的?一定是你偷吃的!」

    小屁孩不以為然,「有證據嗎?也許家裡來了小偷,黃金榴稀罕,喜歡的人可不少。一根黃金榴!」

    兄長捏了捏拳頭,猶豫良久,開始討價還價,「半根?!我還沒吃過呢。」

    寒安接口,「成交!」

    大哥欲哭無淚,加快腳步,兩小孩不緊不慢地跟在後面,似乎剛才不愉快的對話沒有發生過。

    小孩子之間的故事大人無意去關心,程棟天天准點上下班,吉拉拉每天往王宮跑,一晃十來天過去。又是晚上,一家吃飯時吉拉拉突然宣佈明天去哈吉村。

    「媽,你的事都忙完了?」余哲問。

    吉拉拉皺了下眉頭,「沒我什麼事,斯米特亞說有把握。溫克勒帶我們去,他一家也要回去探親。」

    「可以看到嫂子囉。」寒安起哄,余哲狠狠地瞪了她一眼。

    長途自然要做準備,即使默伊曼能幹,程棟也瞭如指掌,但家裡那輛大浮空車的檢修仍然讓兩人忙活到深夜,這是平時幾乎不用的後果。吉拉拉在處理其他的事情,瑣事繁多,這次出去短期內回不來,很多都需要交待。三個未成年人很興奮,這次是去父親的老家,跟以前不一樣。

    長途旅行要準備充分,現在局勢微妙,難免會有意外發生。余哲沒有管弟弟妹妹,進入自己的藏寶室開始準備。

    首先是武器。藏寶室裡有一套阿莫人的組合熱兵器,威力沒有在武道館用的那麼大,做工精美,算是工藝品。這套武器據武器店老闆說是阿莫人的大師級人物開發的,既美觀又實用。余哲沒花錢,武器店老闆看中了他收藏的一塊橙色石頭,很少見,想要,於是兩人作了交換。

    「這東西雖然精巧,故障率也不高,但威力似乎差了點,只能當工藝品。」主人猶豫良久,決定放棄,目光轉向了另外一把熱兵器,父親說叫「步槍」,他於是命名為「步槍一號」。

    這支步槍是余哲自己做的,花了不少錢。槍管不是金屬的,高強度高韌性,據工藝店老闆說是一種叫「埃斯巴特斯」的複合材料,具體是什麼東西,他倒不瞭解。膛線是工藝店老闆用專用設備拉的,他量過,很完美,沒有瑕疵。

    子彈的設計則花了余哲很長的時間,到處請教,才最終完成,前前後後製造了三千發。非金屬材料製造的彈頭有兩種:一種能燃燒爆炸,另外一種有劇毒。金屬彈頭則很普通,主要用來打獵和玩耍。推進劑來自於御花園裡一種叫「海梨梓」的樹,它的汁液晾乾會變成粉末,處理過後燃速極快,算是假公濟私。火帽裡用的也是倫特特產,一種叫「碰碰」的有趣植物,到處都是,不過想到將它的分泌物做成火帽的不多。父親程棟用它製造了很多好看的煙花,余哲小時候經常玩。

    這支步槍結構簡單,完成後進行了極限環境測試,幾乎沒有故障,射程、精度和威力都相當不錯。余哲從小力氣就很大,不在乎它驚人的後坐力,到王都附近的陀巴洛山玩耍時經常用它射擊一種叫「刺猶塔」的動物。這種不大的動物滿身堅甲,幾乎沒有死角,跑得極快,用來當移動靶訓練再合適不過了,經常被余哲打得吱吱叫。少年有時哈哈大笑,有時則很狼狽,被趕得落荒而逃,甚至爬到樹上避難。

    遠程兵器有了,近程兵器得想想。余哲的收藏中射速快的自動武器很少,威力不怎麼樣,只能用來打鳥,但打鳥在倫特屬於非法行為,更不要說有些兇猛的鳥類是不能惹的。他想來想去,都覺得不好,於是信手拿過一把阿莫人開發的工藝品,也是非金屬材料製造的老古董,威力倒不錯,就是精度有限,普通人拿著連他這樣水平不高的武者都打不中。

    冷兵器好選多了,倫特的冷兵器工藝發達,不過余哲自然不會收藏普通貨色,他選了一把奇特的匕首。這把不知道是什麼動物牙齒做的匕首看起來不起眼,但很堅固,彷彿裡面有東西在流動,連阿莫人的光武器都奈何不了。打磨整整花了他四個月的時間,累得夠嗆。一把冷兵器不保險,兩把,於是一柄古樸的短刀進入了裝備清單。

    兵器要選,防護裝備不能不選。堅固的鎧甲不少,不過大多笨重,少年選了一套防護全面的輕皮甲外加怪異的頭盔。靴子是他自己做的,軍用標準,舒適輕便堅固。他想了想,連輔助用的也裝上,於是靴子看起來很肥,美感全無。頭盔是軍用品的仿製品,防護材料也來自植物,父親程棟擅長植物研究,余哲以前經常跟著他,知道哪些東西難得。

    全副武裝好,戴頭盔時碰到了麻煩。少年正在長身體,選的頭盔太小,讓他的腦袋很難受,無奈之下將大號的頭盔加了些填充物,不怎麼舒服,沒辦法解決,只能將就。能想到的都想到了,暫時無法想到的慢慢想,迷迷糊糊什麼都不想了。

    第二天一大早,余哲收拾好行李,帶齊裝備,跑到院子裡集合,大人們一看不由得樂了。

    「你是打算去哈吉村打仗還是探親?帶幾百公斤的行李,不累?」程棟問。

    余哲看了看身上,「很輕鬆啊,累什麼,路上風險高,我多帶點有備無患。」他披掛齊全,左手和右手各拎著一個巨大的子彈箱,背著軍用食品和應急裝備,武器掛在兩側,匕首插在大腿的皮套裡。

    吉拉拉笑道:「隨你,只要你拎得動。賽琪,賽銘,趕快下來吃飯啊,不要再磨蹭。」

    樓上傳來兩個小孩前後的應答聲,不長時間大家都很無語。

    寒安穿著一套漂亮的小獵裝,裡面估計是某種輕便的鎧甲,因為看起來有些胖;背著一套軍用弩,腰上掛著兩支小手槍,靴子旁邊插著一把軍用制式小匕首。

    澤熙套著小長袍,手上抱著流線型的可變形飛行頭盔,身上估計有飛行器具,小筒靴的皮套上有兩把阿莫人開發的微型組合熱兵器。

    吉拉拉有些無奈,問女兒:「你是不是還有一把小刀?」

    寒安很驚奇,「您是怎麼知道的?」說罷提起腳,將一把薄如蟬翼的小刀從靴子裡慢慢抽出來,還是件高級貨,她為數不多的收藏裡最鋒利的武器。

    大人們都無語,程棟問小兒子:「澤熙,你身上是什麼東西?」

    小毛頭掀開小長袍,露出裡面的裝備,「我人小,跑得快才不會拖累你們,所以我帶了最快的飛行器,儲備充足,可以圍繞倫特大陸飛一圈。」

    「你腿上的兩把武器只能用來玩,沒什麼用的。」默伊曼說。

    小毛頭眨了眨眼睛,不服氣,「它們用來打眼睛剛剛好,很準。」

    大人們惡寒。

    余哲看了看父母,兩個大人的穿著都很隨意。程棟穿著常見的套裝,沒帶武器。吉拉拉的穿著打扮一如既往,沒有任何改變,武器就是那兩把基本不離身的短刀。

    父親要孩子們去換衣服,但三人很堅持,無奈之下只好算了,吉拉拉於是進屋給他們收拾了一些正式服裝備用。大家整理完,吃好早餐,不長時間溫克勒一家便到了。

    程棟使勁擦了擦眼睛,以為眼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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