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龍騰世紀 第236章 絕密情報 文 / 育人難

    第236章絕密情報

    今天文思枯竭,精力不濟,此時昏昏欲睡,隨便寫了出來先。因此,望訂閱的讀者等我明天檢查完善了,再看……

    下午5點多,山口洋的市政大禮堂裡,擺下了十幾桌酒席,陳浩、夏安、鄭遠山、陳嘉庚和林覺民等解放黨高級領導上百人,均已到齊。

    歡迎酒會剛開始不久,遠在爪哇島的解放黨副主席黃仲涵,也在百忙之中抽出空,乘坐商船趕來湊熱鬧。

    晚上7點半,歡迎酒會結束。

    陳浩、夏安和黃仲涵等六個人,神色凝重地聚集在會議室裡,看著一份日本特工從日本弄回來的絕密文件《滅漢種策》。

    19o5年12月29日,日本駐長沙領事館的官員,向日本外務省呈遞了一份機密報告,並附呈了兩本冊子。其中,《滅漢種策》一書,長期在日本檔案中保存,在坊間幾乎未見流傳。

    原文大致如下:咱們都是遊牧種耳。三百年的前,天啟我牖,朱明崇禎帝失江山,毛賊吳三桂背他祖宗,投降咱們。

    其時咱們的世祖章皇帝老佛爺,應天命之順,相人事之機,長驅直入,以奪中華,據其九鼎,佔其土地。凡漢人之叛我的殺之,服我的因而愚弄之,吸其脂膏以供奉咱們,搗其腦漿以灌溉咱們。蓋彼之消,即我之長;彼之絀,即我之盈也。噫咱們世祖老佛爺的所以為我子孫長久計者,這麼樣的深,那麼樣的遠,能不日夜馨香以頂祝之哉。

    雖然,推世祖老佛爺之初心,猶有不止此者。覆人之國,必滅人之種;餘孽不淨,後患終多。故那時大兵南下,逢城就屠,逢村就燒,雖殺戮過慘,毫不嫌其忍;踐踏過甚,毫不覺其酷。

    又摧又折,又刈又削,務必掘其根,絕其生機者,非他也,替咱們子孫除去後患耳。無何,有志未竟,所策不遂。說什麼天地好生之德,致敗於功虧一簣之時。

    而當時的漢人,才吃了大虧,怕咱們的威勢,固俯貼耳。如牛馬畜生,或伏於櫪,或受羈絆,情願為我服役,不敢稍生叛妄的心者也。加之咱們聖祖仁皇帝,寬容大度,不喜斬殺,六十年間,因循姑息,雖曰天下太平,是咱們初進中華享福的日子,實則養癰成疽,坐失機會之時矣。

    世宗、高宗、仁宗、宣宗,百餘年間,沿聖祖的舊訓,貪目前的快樂。凡我八旗子弟,拋弓矢,厭戎馬,驕矜之氣,流為苟安之習。強悍之風,變做怠惰之人,而其時的漢人,卻生生息息,養他的元氣,補他的瘡痍,蠢蠢動動,生機復活。

    至宣宗暮年,長賊起於廣西,蔓延十三省,動了二十年的兵,傷我骨肉,殘我手足,大有如河堤一決,不可收拾之勢。而咱們反為其噍類者矣。

    幸也。當今老佛爺輔先皇帝穆宗垂廉聽政,聖明英斷,謀算無遺,用曾國藩、左宗棠輩,騙之以利,假之以虛名,籠絡之,哄愚之,使他們自相殘殺。而咱們則坐觀其成敗,不數年間,悉平定之。

    雖然,今又隔了數十年矣。此數十年中,時勢既大變,而漢人的智識,又驟然長進了許多。倡(猖)狂之徒處奔走,不,就是說排滿,種種謬論,使咱們聞之,能不觸心麼?

    夫他們尚知排滿,咱們能無滅漢。咱們做了漢人的皇帝,已三百年。不把他們殺完滅盡者,實我列祖列宗一念之姑息耳,乃久而久之,死灰有復燃之勢。

    爛蛇有毒焰之張,居然為我心腹患矣。傳曰:不忍則亂大謀。恨咱們的祖宗,沒有三復於斯言。恨咱們的八旗子弟,脫掉遊牧之苦,驟得尊養之樂,只圖目前,不問後禍,致使鼠輩跳梁,一至於此。

    故為今之計,莫如趁他覺悟的不多,倡狂之徒,勢力未固,容易撲滅。其他昏懵未醒者,則或明或暗,設多方的陷阱,以致之死地。漢人雖多至四萬萬,咱們人數,遠不及他,然咱們以居高臨下之勢,陰險狼(狠)毒之手,殺完滅盡,實亦易如反掌耳。

    茲姑略就吾意見所想到的,筆之於左,共分八種:第一滅農商,工人附於商內;第二滅會黨,第三滅學生,第四滅士,第五滅官吏,第六滅兵,第七滅fu女,第八滅僧道。

    條分縷柝(析),纖微不遺,務使一打盡。世界之中,沒有一個漢人,漢人一天不殺盡,咱們一天不能安枕已。

    第一要使漢人的農民商賈,不得生活。夫農民商賈,為一種族生利之人。漢人所得以生生息息者,即在於此。咱們今日所最當注意者,亦在於此。農為漢人的根源,商為漢人的枝流,斬除根枝,閉塞源流,滅漢之第一策也。

    第二,滅會黨。漢人之有會黨,正送咱們以屠殺的好機會也。夫沒有會黨,則無從著手,殺人的事,勢難而效緩。有了會黨,則可以為名,殺人的法,勢順而效。

    第三,滅學生。十年來,迫於洋人之勢,國家不得己而變法,開學堂,派出洋學生,不過要遮洋人的耳目罷了。

    處置的法兒,一則阻他知識的進步,一則絕他活動的道路,務必嚴定法律,密佈羅,以防患於未然。

    第四,滅士。

    漢人中號稱為士者,當嚴禁其,除四書、五經、二十四史外,不准涉獵他書。報章除國家鑒定之報章外,不准瀏覽他報。

    第五,滅官吏。凡漢人不得假予大權,以免噬臍之患。漢人的做官者,咱們只好當他是殺人刀,種種苛求,不能讓他安樂。

    又當別設兩法以治之:一曰強迫法。凡漢人有想做官及已做官者,悉逼令他入咱們八旗籍。

    一曰芟除法。凡漢人之做官兒的,遇有革職、病故、提空等事,均以咱們自己人補之。不及十年,做官兒的,漢人自當絕跡。

    第六,滅兵。各國的用兵打仗,要使兵自己情願投死。咱們之用漢兵,不必問他情願不情願,可以強迫他去打仗。

    故平常日間,不必優待他,只須少給糧餉,用強硬的手段,酷虐之,壓迫之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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