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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第006章】富家美女 文 / 淨潔水

    【第006章】富家美女

    蓮世傾塵……

    此刻的李風飽含感情地望向窗外,那飛掠而過的倒景,那忽忽一別的絡中認識的女子——蓮世傾塵。

    他記得,她曾說過,她一生也在流浪,與三毛不同,她帶著梅花漂泊,一直漂泊,直到遇到一片可以培花的大地,找到一個可以依靠的男人。她曾告訴過李風,她從七歲半開始就已經精通英語了,跟隨著父親滿世界走,去到哪裡,她就栽下心上的梅花,看是否遇到摘花之人。美國的西雅圖,法國的巴黎,英國的倫敦,日本的東京……所有的地方,她都有栽梅花,可不幸的是,沒一個男人能真正的摘下,於是她就這樣一直漂泊。

    「我是否也在那橄欖樹下等待?抑或是在那遙遠的地方徘徊,陪伴著那早已經消失的卓瑪?」

    李風低喃了一聲,腦裡都是「蓮世傾塵」這四個字,在他最為惘然的時候,是她的出現,讓李風有了生的目標,如果沒有她,李風可能想像,他現在應該在某一間餐館做著朝九晚五的苦力活。

    自從認識了「蓮世傾塵」,他愛上了書,無論是屬術繁多的生物書,還是思緒量大的數學書,或是晦澀難懂的哲學書,抑或小說、散文、童話與名著,他都會讀一番。他知,書是用來讀的,人讀多了就成了本豐富的書,吸引眾生去讀你,這就是「蓮世傾塵」最大的氣場。

    「你會遇到荷西的,就算是卓瑪,對方也不會輕易錯過你。」

    旁邊的女孩突然說出了一句,說完後心臟又不爭氣地亂跳起來,精緻的瓜子臉更是紅潮滾滾,她不知為什麼自己會這樣說。只知,李風那略帶傷感的眼神觸動了她,她情不自禁地想起了那個極其盛名的西部歌王——王洛賓,剛才那《等待——寄給死者的戀歌》是王洛賓寫給三毛的戀歌,她也聽過,每次都悲傷不己,今天特別感慨,像李風說的那樣,如果三毛是卓瑪那就多好啊,這樣王洛賓也不用在那遙遠的地方徘徊,三毛也不用在那橄欖樹下等待。

    「聽過那首《在那遙遠的地方》嗎?」

    李風突然從窗外收回了目光,靜靜地望著女孩。女孩臉孔粉紅了,像個剛熟的桃花,可愛極了,她避開李風那令其雪藏十八年的心顫抖的目光,眼神低垂,蛾首微點:「嗯,它算是王洛賓最著稱的一首了,在上個世紀五十代,它就漂洋過海,落在世界上每一角落,可以說,只要有華人的地方,就有它那明快而情深的旋律。」

    「嗯,現在的人都認為中國的民歌不夠現代,流行不起來,成不了潮流,這個觀點在二十世紀上半葉更為強勁,那時,所有的音樂愛好者都想出國,去歐洲特別是法國巴黎這個音樂之都求學,像民族歌手冼星海就是留學巴黎六年的,其中那首成名作《風》的確是西洋音樂的結晶。當時,幾乎所有的人都看不起中國的民歌,認為其低俗,登不了大堂之雅,其實這個觀點是錯誤的。起先,王洛賓也想去巴黎求學,但一首《梅花紅》讓其改變了目標,他要在中國的土地上創造出屬於中國自己的民歌,這首《在那遙遠的地方》就是最具代表性的民歌,具有劃時代的意義,世界所有的歌唱家、作曲家都不會不知這曲,特別是當年,世界三大高音男歌手帕瓦羅蒂,卡雷拉斯與多明戈唱了這首歌曲,《在那遙遠的地方》就風靡了全球。」

    女孩眼裡一亮,緊盯著李風,「聽你說的,知道的還真多啊,莫非你也是個音樂內行?」

    「不然,我頂多算個門外漢。我之所以瞭解這些,是因為王洛賓,是他那傳奇的一生吸引我去讀他的,在他那高清的情操下,我才愛上了音樂。」

    李風微呼了口氣,心裡略顯感慨,其實他當初是受了「蓮世傾塵」的影響才聽王洛賓的,她告訴過他,她會拉大小提琴,也會彈鋼琴,冼星海那首用大提琴、小提琴與鋼琴彈奏而來的三重奏《風》,她也會彈,平時她最喜歡彈奏的是民歌,特別是西部歌王王洛賓的,她說,王洛賓的歌曲中有愛的靈魂。

    當時的李風被「蓮世傾塵」的才氣所折,也真的研究了一番王洛賓。起初是抱著閒著無聊的心態去玩玩,但真的瞭解了王洛賓坎坷的一生以及他那燴然人口的歌曲,他才知道自己也喜歡上了民歌。

    「你太謙虛了。」

    女孩露出絲難得可見的笑容,眼裡又多了一絲讚許,她向外側身,更好地對視李風,道:「王洛賓的歌我都喜歡,特別是《達阪城的姑娘》、《月亮爬上來》以及這道《在那遙遠的地方》,這其中都有一個美麗動人的故事,我愛聽歌,也愛聽故事。」

    「呵,女人都是柔情的,有股天生的藍色的憂鬱,憑的都是感覺與情感,那像我們男同胞,全世界的熊都一個熊樣,思考用的都是下半身。」

    李風一說完,女孩就羞澀一笑,半是責備半是撒嬌地白了一眼李風。士為知己者死,女為悅己者容,李風的表現與吐淡從直覺上征服了女孩,最少她目前認為,李風是個善良的、博學的、有感情的男孩,是值得交往的。

    「其實我覺得你不是靠下半體思考的動物,不知你的真實為人,但從剛才你流露出來的情感來看,你也是個柔情之人。」女孩突然對視著李風的眼睛。

    「嗯。」李風笑了笑,道:「我是喜歡這首《在那遙遠的地方》而已,要是什麼感想我可真的沒有,只是特別為那種悲傷的徘徊感到無奈而己。」

    「你是說那個卓瑪?」女孩眼睛一抖,靜靜地望著李風。

    「嗯,正是這個歌中的主角。」李風閉起了眼睛,想起了「蓮世傾塵」曾經對他說的話:「如果我是王洛賓,當初就毫不猶豫地跟那個「草原上的女神」卓瑪走,因為那個時候,王洛賓原來的妻子已經出軌了。」

    「又是一束悲劇,自己愛的人無奈錯過,回來得到的卻是妻子的離婚協議書,想想,王洛賓也蠻可憐的。如果我是卓瑪,我也會拋棄所有的一切,跟隨王洛賓走,讓他的人陪我,不想再見到徘徊在草原上的癡情靈魂。」

    李風的心一震,突然睜開了眼睛,**地盯著女孩,這句與「蓮世傾塵」說的竟然一樣!

    「看什麼,登徒子……」女孩臉色又漲紅了,她白了白李風一眼,羞澀地低下了頭,心裡卻情不自禁升起了一絲甜蜜:他還是會注意到我的容貌。

    其實不然,李風只是想到「蓮世傾塵」而己,明白失態後,他道了聲抱歉,坐了回去,靜靜地望著窗外的倒景。

    接下來很長一段時間,兩人都沒有說話。李風並沒有再看手上那本《筆跡心理學》,只是一動不動地靠在那裡,靜望窗外,大大的眼睛特別的明亮,不知在想些什麼;而女孩卻是心如鹿奔,跳了一下午,她彷彿嗅到了身邊那股既沉重又動人的男人味,整個人都處在不真實的狀態中。

    別人都說一見鍾情是建立在出色的容貌上,但女孩卻不以為然,李風不是最英俊的那種,相反有些平凡,是放在人海中就找不出的那種,但她卻感到了李風身上那股特殊的氣味,比英俊的容貌更為吸引人。

    長途汽車從早上十一點半出發,在漫長的道路上行駛了五個小時,終於進了珠三角,窗外的景象變了,不再是山村與山丘,到處都是密密麻麻的樓層,這裡的樓層規模並不大,只有六七層高,偶爾有一幢十層以上的高樓都是鶴立雞群,而且令人無比親切的是,道路上飛速穿梭的不但有小車,還有兩個輪的摩托。

    但過了惠州、東莞與珠海,駛進廣州市時,飛速穿梭的摩托就絕跡了,因為廣州市內已經全面禁摩了,道路上多的是小車。這個時候,李風又恢復了以往的生猛活虎,雙眼不停在外穿梭,捕捉著一個個令人激動的標誌。

    有兩圓垂直的豐田,也有三叉標誌的奔馳,有一個大h的本田,也有四環相扣的奧迪,有ford標誌的福特,也有bmw的寶馬……

    李風看得心花怒放,雙手興奮得相互磨掌呵氣,來之前就知道廣州是個大都市,裡面啥車都有,但來到後,李風還真的激動萬分。他是個忠實的車迷,市面上的車他都研究過。在別人驚呼繁華的車流、驚歎高聳的大樓與感慨城市人的時尚時,李風卻伏在窗上,一輛又一輛地辨認著從身邊經過的車,一次又一次地統計著各輛車的數量。

    「奔馳18次、寶馬25次、奧迪9次、福特65次、豐田89次、本田110次,大眾135次,還有國產比亞迪20次……」

    李風是個數學高手,自小思維與記憶能力就很強。當下不停地念道。

    旁邊的女孩突然不樂意了,她冷哼了一聲,心道:難道這些車比不上我這個大美人來得令你激動?

    「哇賽!竟然是藍色的保時捷911,這車不是說限量在中國大陸發售嗎?我竟能在這裡見到?」

    突然間,李風一震,盯著那輛從身邊飛奔而過的保時捷911,但突然間,他又是一動,因為他又見到一輛名車了!它緊追著那輛保時捷911,全身通紅,軟頂敞蓬的,兩門兩廂的,車內坐著兩個身著緊身無袖吊胸衣的陽光美女,李風一眼就認出,正是那有名的法拉利599!

    「竟然一剎那就見到兩輛名車——保時捷911與法拉利599,看來,這廣州之行我是來對了!」李風心裡那個爽啊,真的無以倫比,此刻,他盯著法拉利車後那兩個led尾燈,見到了那匹「躍起的馬」的標誌。

    等老子將來有錢了,我就將廣州車展上那輛價值1500萬的蘭博基尼reventon開回家,對了,還有那名迷人的車模也扛回家!

    李風心裡暗道,臉上滿是傲氣。

    「切!有什麼了不起,不就是三四百萬的保時捷911與法拉利599嘛,我跟你說,我家有三輛法拉利california,二輛勞斯萊斯幻影!」

    女孩終於忍受不住李風的無視,嬌聲說道。她也不知道為什麼會這樣說,話說她本是個文靜的姑娘,不是炫富的那種,但見李風如此瘋狂,她忍不住說了出來。

    「什麼!」

    李風一驚,回頭盯向女孩:「莫非你爸就是化州市的首富陣伯仁?」

    「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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