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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卷 第四十四章 受聘 文 / 林子峰

    第四十四章受聘

    我嘗試著隨便找了一條不算寬也不算窄的道路,沿著走了下去。但走了半天也看不到盡頭,我決定放棄,轉而研究起路邊無數的長方立柱來。隨便找了一個,仔細觀察了半天,竟然發現在立柱的後面居然有一個小門,裡面黑洞洞的,不知道有什麼。

    在打開那道門後,我猶豫起來,門裡面烏黑烏黑的,什麼也看不到,會不會有什麼危險?但轉念一想,現在在門前要進去的並不是我的本身,只是我的一道真氣而已,大不了損失一點修為,索性進去看看!

    進來後,我逐漸適應了眼前的黑暗,摸索著向前面走去,不過一路上什麼都沒有碰到。大約十分鐘後,我有些氣餒了,正準備收回真氣,卻發現前面好像有亮光,而且亮光裡還有一個人影站在那裡。

    「嗯,從裝束來看,好像是個軍人嘛,手裡的bmw—3式激光槍還是我最中意的武器,看來我們有著共同的愛好啊。」

    我催動真氣,轉到了那人的前面,抬頭一看,嚇的一屁股坐在了地上,眼前這個人居然……居然是我自己!

    我的第一個反應是「見鬼了,跑!」但沒跑出幾步,我回過味來了,「不對啊,他這身裝束怎麼和我在cs裡面的裝束一樣,難道說……難道說我現在就在cs裡面?」

    為了使遊戲更加逼真,cs裡面的人物都是根據遊戲者本人的相貌設計的,而人物相貌的數據則來自國家電腦中心,每個註冊的遊戲者的相貌資料都聯網存入了電腦,所以在打cs時,我所控制的那個人是和我長得一模一樣的。

    想明白剛才遇到的人原來是自己,我又折了回來。「自己」一動不動的站在那裡,手裡雖然拿著搶,但卻絲毫沒有軍人應有的氣勢。我把那道真氣化成手的模樣,試著碰了下自己,不料那道真氣居然自己一下子鑽進了「我」的體內。

    然後,我發現自己儼然已經成了遊戲裡人,真氣在體內迅速流動,和現實中幾乎沒有區別。我清晰的感覺到地圖上每一個微小的動靜,風吹過的聲音,天空的鳥叫聲,甚至聽到了卓凡的心跳聲。

    這下有的報仇了!我端起槍,輕輕繞到「卓凡」的身後,慢慢地一槍打爆了「他」的頭。從此之後,卓凡就沒再贏過一局,每次都被我打的落花流水,即使他已經換上了自己最拿手的武器。

    「不玩了,今天狀態不好。」卓凡摘下耳機。

    我來不及收回那道真氣,只好把它留在了電腦內,嘴上可沒饒了卓凡,「狀態不好?別開玩笑了,打不過我又不是什麼丟人的事。」

    卓凡氣呼呼的,不理我,獨自走了。當我被網吧老闆叫住的時候,才知道其實還是我輸了,因為我得替卓凡付上網的費用。呵呵,最後還是被這小子算計了。

    不論輸或者贏,通過與卓凡的這場遊戲決鬥,我們之間的尷尬被沖淡了不少。再見了面,不再覺得彆扭了。

    但白葉對我說的話卻一直縈繞在我的心頭,很長時間裡我都不敢去找辛欣,雖然我知道她心裡喜歡的是我,可是……我對見她總有一種畏懼,說不清為什麼。

    回想了下自己最近經歷的事情,我先給陳若然寫了封長信,把所有的事都告訴了她。直到此時,我才發現,我唯一可以沒有顧忌、不用隱藏任何東西,在我最無助的時候可以依靠的還是那個從小就欺負我的陳若然。

    把信塞進信封,我背起書包決定去找任重,順便把信寄上。現在書包好沉,因為裡面有十萬塊錢嘛。可是,除了錢之外,好像書包裡的其他東西都要比十萬塊錢貴重。兩本秘籍、金色手機,這些可都是拿錢也買不到的東西。

    先去郵局把信寄給若然,然後我去銀行重新辦了個銀行卡,存進去了九萬五千元,還剩下4000多塊錢,我裝進了自己的三個口袋,畢竟先進花起來方便點。

    在坐車去任重那裡的路上,我拿出他給我的那本手機應用說明大體瀏覽了一下,功能還真不少,除去普通手機有的通話、短信等,這部手機上面還儲存了一百多個小遊戲,製作十分精美,玩起來就跟打大型電子遊戲機差不多。

    另外,這部手機還有防身功能,它的天線可以在短時間內釋放出強大的電流,雖然不足以致人於死地,但把正常電到昏迷還是蠻有把握的。其他的還有很多功能,我還沒有來得及細看,車子已經到了任重的門口了。

    看門的保鏢認得我的樣子,趕緊把我領進大廳。過了一會,任重出來了,居然還穿著拖鞋,看得出他出來的很急。

    「你這次又救了可兒的命,真是太感激你了。」任重出來一看見我就喊。

    「呃……這個……也就是湊巧而已,換了是別人我也會那麼做的。」我不習慣任重總是一副把我當恩人的樣子,「對了,可兒怎麼樣了?我記得她出來的時候好像摔傷了。」

    「可兒的傷不要緊,只是把腳腕扭傷了,我已經讓人給她按摩過了,估計過幾天就能下床了。」任重道。

    「不能下床了嗎?那麼說扭的很厲害了,用不用……」我站了起來。

    「不用了,這種小毛病還讓你去看,豈不是大材小用了嘛。」任重擺擺手,示意我坐下,「這個事不急,上次我跟你談的事,你的意見怎麼樣?」

    「我今天就是為這個事來的,」我坐回沙發,終於切入正題了,「我仔細想了想,決定接受你的意見,但是我最多只能幹一年,一年以後我就要離開。」

    「呵呵,這個不是問題,我們可以以後再談,當然,如果你真的要走,我絕不會阻攔你的。」聽到我的話,任重似乎很高興,「走,我這就帶你去藥店看看去。」

    「這麼急?」

    「你今天還有其他事嗎?」

    「哦,我今天倒是沒有事,可是我也沒準備……」

    「準備什麼?我帶你去,誰敢說三道四的?」任重哈哈大笑,「你就去做個副經理吧,具體的事情你去問老馬。」說著,不由的我再推辭,拉著我就往外走。

    我正在詫異,從以前的印象來看,任重絕不是個隨便的人,尤其是在自己的下屬面前,這次怎麼穿著拖鞋就往外跑啊?等出了客廳,我才明白過來,原來門口早就有人替任重準備好了衣服和皮鞋。

    唉,有錢就是有錢人啊。老早就聽人說「三代以下,乃成貴族,」看來即使同樣是有錢人,氣派、風度也是大不一樣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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