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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卷 第九十一章 文 / 青衫狂客

    我怎麼突然喘不過氣來,呼吸困難呀?還在美夢中的我,忽然感覺呼吸不順暢,搞什麼呀,就要親到小妖紅潤的小嘴了,不行,頂不住了。

    我猛然驚醒,拚命地用嘴大力地呼吸,這時候也正好看見了那個讓我呼吸困難的壞蛋——蟲蟲,這傢伙正捏著我的鼻子呢。

    看見我醒來,蟲蟲連忙鬆開捏我鼻子的纖纖細手,在一旁調皮的笑個不停,只有這傢伙敢大咧咧地直闖我的臥室。

    「表哥呀,都快中午十二點了,你還在睡覺啊,起來了,陪我吃午飯。」蟲蟲對她捉弄我的行為不以為意,還撒嬌地要去陪她吃午飯。

    我真是無語,好不容易夢見小妖,正到情濃之處,竟然被蟲蟲破壞,我那個氣憤呀,偏偏面前這個人又是自己的寶貝表妹,真是有氣都沒地方出。

    「幹嘛?怪我破壞了你的美夢?對了,剛才你的嘴嘟得跟小豬似的,你夢見什麼了?」蟲蟲好奇心起。

    關你p事啊,真是八卦。

    居然睡到了中午12點,看來昨天晚上我真是累得夠嗆,雖然失去了一個異能,但卻換來了個超級寶貝,一想到那只熊貓超男,我忽然像著了魔一般,把被子一掀,就要出去上網。

    「喂,表哥,你怎麼了?」蟲蟲被我的舉動嚇了一大跳。

    啟動電腦上網,打開所有主流媒體,尋找小妖的新聞,認真一看,差點沒把我笑死。

    x狐新聞。

    「平民女慕容雪兒通過努力晉級『魅女』32強,今天晚上即將放射光芒。「

    x浪新聞。

    「富豪女雪兒靠自身努力晉級,精神可嘉。」

    x訊新聞。

    「『魅女』雪兒即將橫空出世,眾評委齊齊看好。」

    ……

    所有的新聞都朝著好的那方面去寫了,看得我笑死,估計他們原來的版本都是寫小妖和黑社會的內幕,由於寫的深度不同,被超男搗亂後,反方向的報道也不同,所以就有了「富豪女」、「平民女」、「魅女」等等不同的稱號。這樣也好,越亂對小妖越有力,我又不要求什麼對她好的報道,我只要求混淆評委的視聽,他們搞不清楚狀況,那就以實力來說話。每篇報道都附有一段美妙的音樂,不好,超男說這音樂能讓人失魂,少聽為妙,我迅速關閉電腦。

    昨天晚上的努力看來不是白費的,我在想,如果我叫超男到五角大樓去搞下破壞,會不會很有趣哦?

    「表哥,你傻笑什麼呀,對了,今天所有的報紙都沒有了雪兒與黑社會有關的報道,反而是一些正面的支持,怎麼回事?」蟲蟲看見我都是看小妖的新聞,也把今天看報紙的事情告訴了我。

    靠,報紙都是抄網上的新聞,網上這樣寫,他們還不是原原本本地照抄啊,再說了,網上關於小妖新聞的版面都被超男附上了音樂,聽了音樂,有關小妖和黑社會有關聯的事情他們都會暫時忘記。就算還有個別沒有受害的文字媒體,但他們的新聞敵得過x狐、x浪、x訊嗎?這就叫「名牌效應」,哈哈,沒想到這些主流媒體也會有今天,超男就是牛!

    「估計他們良心發現吧,要不就是冤枉了雪兒,現在主動澄清了。」我瞎掰道。

    「是嗎?你沒做手腳?你沒有收買人家?」蟲蟲的眼裡滿是不信,估計原來林浩龍也幹過這種壞事。

    「我有錢沒地方花呀?再說了,那些主流媒體是我能收買得了的嗎?」我說的也是實話,昨天晚上我是有點激動了,胡亂就下令叫舟曉彤去收購人家,真收回來,我要來做什麼喲,真是汗!

    「對了,舟曉彤去哪了?」我問道,好像沒看見舟曉彤這個美女。

    「我派她出去做廣告牌和招牌燈了,還有買鮮花。」蟲蟲解釋道。

    「你搞什麼鬼?」蟲蟲做事有時候真是出人意表,我現在都搞不懂她要做什麼了。

    「什麼叫搞鬼?我可是你親親表妹耶,為了你,我好不容易才想到這個辦法,你居然說我搞鬼。氣死我了!」蟲蟲嘟起小嘴,小臉一揚,正待不理我。

    「哎呀,好表妹,哥哥錯了,我以後再也不說你壞話了。告訴我,你要做什麼?」我連忙上去求饒,女人嘛,都是嘴硬心軟,你一說點軟話,她們肯定受不了。

    「哼!看你那麼乖的份上,我就透露一點給你,我做招牌燈就是發給那些進場的粉絲的,我只做了兩個人的招牌燈,一個是雪兒的,一個是慕心怡的,到時候免費發放給到場的觀眾,到時候全場幾乎都是她們的招牌燈,你說那有多轟動啊。」蟲蟲說得滿目流彩,就如親身經歷一般。

    「當然,表哥你放心,你的寶貝雪兒的招牌燈我會做得比慕心怡多一倍的,哈哈,你表妹我好不好?」蟲蟲一臉的驕傲,這可真是大手筆,光招牌燈都不知道要花多少錢,想想滿場的人都舉著小妖和慕心怡的招牌燈,我就有點熱血上湧,實在是夠壯觀的。

    「蟲蟲,你真是聰明!」我伸了個大拇指給她。

    「不過,你說還買鮮花,這要來做什麼?」我又有些迷惑了。

    「笨哦!給你用啊,等雪兒上台演唱的時候,你就抽空上去獻花啊,記住晚上打扮帥點,可別給我丟臉,那可是要上電視的。」

    和小妖同台,還獻花?我這不是在做夢吧?這個蟲蟲表妹真是夠貼心的,算我沒白疼她。

    (剛看了朋友們的留言,我必須說明的是,本書定位是都市重生,而且對於滿是異能的今天,我還對他有了兩個的限制,也得為未來的結局做鋪墊。以前是有錢人小妖追劉依守,現在反過來是富豪林浩龍追小妖,但林浩龍依然秉承劉依守的本性,兩人之間是追與被追的關係,只是兩次角度不同而已。至於電腦病毒也很正常啊,只要是能保護小妖的,出格一點點,我也希望大家能接受,畢竟「魅力女生」不能脫離媒體,小妖以前的事情必會被挖掘出來,林浩龍保護小妖是必須的,異能不算過分,我也不會要求病毒去做壞事,因為劉依守本性還是善良的。如果不能接受我也沒辦法,長沙之行完畢,我會叫他回原來的城市,稍微收斂一點,但他身上還有林浩龍的特點,難度很大。非常感謝大家的意見,劉依守身上也有著青衫的特點,所以寫得真實,至於林浩龍,我還在摸索。如果大家還有什麼,都只管提,我會在後面的寫作中加以改進。一本書大家的看法會不同,我不能滿足全部讀者的要求,但我會充分吸取大家意見,努力改進,希望大家繼續支持。)

    今天移動磁盤弄丟了,心情極度不好,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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