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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十七回 林經略開棺驗傷 崔家婦當堂受刑


  話說林公帶了婦人,進了察院衙門,升了大堂。帶過婦人,問道:“你丈夫叫什么名字?住何居處?做什么生理?几時得病?先生下的什么藥材?案存在何處?取來本院觀看。快快實說上來!”
  看官,你道這個婦人是誰?原來就是花有怜拐來魏臨川的妻子崔氏。花有怜被沈廷芳害了性命,叫崔氏送出城外埋葬,遮人耳目。要早一刻抬出城外就無事了。剛剛抬到城門里,撞見大人進城,只得歇下棺材回避大人。哪知林公〔听〕那哭聲不甚哀切,帶回審問。這也是花有怜一生作惡報應,故有窄路相逢,遇著對頭。
  來到了堂下,崔氏稟道:“小婦人的丈夫叫做崔有怜,杭州人氏,本是個清客出身,住居沈府旁邊,今年二十歲。偶得暴病身亡,卻沒有請醫生診視。”林公听了婦人口气,一派胡言,便道:“你若不實說,本院就要動刑了。”崔氏道:“大老爺鋼刀須快決,不斬無罪之人。”林公听了大怒,道:“你這潑婦,好張利口。”吩咐拶起來。眾役一聲答應,登時拶起。林公問道:“招与不招。”崔氏大叫道:“冤枉,難招。”林公問道:“你道是冤枉,本院開棺一驗你丈夫是何病症而亡,照供便罷,若是有傷,你便怎么回我?”崔氏道:“情愿認罪無辭。”林公見這婦人頂真一邊,即便吩咐松刑。崔氏想道:“料想大人不能開棺。”為何?律條上載。“開棺者斬,挖掘墳墓,只見棺者絞。”婦人識認此律,是以大膽硬稟。不想林公傳了淮安府來,吩咐:“帶這婦人去收監。著山陽縣仵作伺候,本院明日開棺驗傷。”崔氏跪在丹墀,稟道:“有了傷痕,小婦人認罪。若無傷痕,大老爺怎樣么?”林公道:“你這婦人好張利嘴。無傷痕,本院罷職!”大人退堂,淮安府將婦人帶出收監不表。
  且言沈廷芳的家人送花有怜棺材出城,不想遇見林公,將崔氏一拶子,明日要環節棺驗傷,連忙報与大爺知道。沈廷芳听了大惊,跌足道:“罷了,罷了,怎么恰恰遇見這個瘟官。”口中罵了家中小使道:“你們這些人都是死的?看見這個瘟官,就該把棺材抬回來便了。”家丁道:“小的們見大人來了,吩咐抬的人歇在半邊,等他過去。不想遇見花大娘在轎中哭泣,彼時經略見他哭的不甚悲切,住下轎子,帶過問了几句話,就是一拶子。”沈廷芳道:“我嬌嬌滴滴的那美人怎受得這般刑法,如今卻在哪里?”家人道:“收禁在監。”沈廷芳道:“你們快快帶個信儿与她,叫她死也不要招出來。我大爺自然代她料理。”家人答應去了不表。
  再言林公次日傳點開門,到尸場驗傷。眾役開道,三聲大炮,出了轅門。來到尸場,只見那公座擺得現成,早有人把棺材抬來伺候。淮安府又把崔氏帶來。林公坐下,仵作上來,叩過了頭,稟道:“大老爺,開棺驗傷。”林公道:“速上去開來。”仵作一聲答應,走來,拿木椿打釘。將棺材頭抬起,猛然向下一行丟,在椿上“咯喳”一聲響,材頭离了三寸;又端起來一丟,离了四寸;再四五下一丟,棺材猛然開了。將尸拖出來,林公出位觀看。死者青春年少,約有二十向外年紀。身上穿的元色直擺,足下鑲鞋綾襪,并無裝殮,就是本來之衣。林公坐在尸場,仵作動手剝去衣服,將尸首翻來复去,細細驗了一會,并無一處傷痕,稟道:“大老爺,并無傷痕。”林公站起身來,走至身邊,親自驗了一會。仵作將尸首又翻來复去,林公看了,并無半點傷痕。崔氏走來,哭泣道:“我的丈夫呀,你死的好苦。”抱住尸首,哭的無休無歇,叫道:“丈夫,你今日遇見這位老爺翻尸倒骨,要驗傷痕,如今傷在那里?”林公听了“無傷”,傳淮安府,吩咐道:“將婦人收監,調桃源縣、海州、宿遷縣、高郵州四處仵作,明日調來重驗。如若無傷,本院親自拜本罷職便了。”淮安府打一躬退下。
  林公叫上仵作,問道:“你可處處驗過?”仵作稟道:“小人凡致命之處都已驗過,并無傷痕。”林公道:“你這奴才莫非受了錢財,朦混本院?今調四處仵作到此重驗,如果無傷便罷,若驗出傷來,你這奴才的狗命莫想得活。”仵作叩頭稟道:“小人怎敢賣大老爺的法,其實無傷。”
  大人起身,回轉察院。坐在那轎中思想:“驗他的尸首并無傷痕,又不像有病之人,怎么好好的就死了?將這火燒棺材与他,其中必有原故。”到了轅門,三咚大炮,進了內堂。与湯彪商議此事,湯彪道:“且等調四處仵作來。”不表。
  再言仵作回家中。此人姓〔陳〕名有,年紀四十歲了,娶了一個后婚,姓武。婦人年紀二十四五歲。夫妻倒也相愛。陳有想道:“我在山陽縣當了二十多年仵作,沒有見過這個尸首,并無傷痕。明日要調四處仵作重驗。”正說之間,到了自家門首,用手敲門。武氏走來開門。陳有坐下,悶悶無言。武氏問道:“今日回家,為何不樂?”陳有把今日開棺驗傷的話說了一遍。武氏道:“你驗了几處傷?”陳有道:“兩耳、鼻、口、眼、肚臍、下身、糞門細驗過,并沒有傷痕。經略對我說了許多狠話,故此不樂。”武氏笑道:“你買件東西請請我,我教你去驗。”陳有道:“俱驗過,無傷。傷從何來?”武氏道:“頭頂可曾驗過?金針傷致命,是看不出來的。”陳有道:“好個頭頂內金針傷,我卻忘了,沒有驗過。明日當面稟大人,且過一宵。”
  次日,林公升堂。陳有稟道:“昨日小人回家,想起頭頂內沒有驗過。容小的再驗驗。”林公听了,即刻傳眾役再到尸場走一遭。也不知此去可驗得傷來,且听下回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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